第66章 别跪165(1 / 2)

  街市十分热闹,还在庆葬神台刽子手疾棣的生辰,队伍轰轰烈烈往殿宇行去。

  绍芒略扫了一眼,就收回目光,往一条小巷深处走。

  靳羽只是这样写的:

  「泪精事毕,荊携砚迩至肤施,平魅鬼。」

  又用朱砂笔添了评语:

  「荊初建‘未门’,志在降妖除怪,未知人心即恶鬼。」

  这一段是说,荊夜玉与荊晚沐除掉泪精后,分头行动,荊晚沐去了碧雨城,荊夜玉来了肤施。

  肤施城不少人被魅鬼缠上,已经有不少人受骗,丢了性命。

  起因倒没在魅鬼身上,而是‘求子’。

  肤施城不少人都是三代单传,生不出儿子这件事对当地一些男人而言,是叛逆祖宗的事,死后要被祖宗问罪的。

  魅鬼趁机而入,来这儿起了个坛,当大仙儿哄人。它做出承诺,若续不了血脉,报酬全部退回。

  这也就是欺负当地男人爱儿子爱疯了,不然仔细揣摩揣摩,都不至于品不出其中的陷阱。

  魅鬼要的可是一颗血淋淋的心。

  退回来又能怎么样?

  荊夜玉来之前,荊晚沐劝她,这样蠢笨的计谋都能上钩,实在不必搭救。

  ‘未门’初建,荊夜玉身上担着担子,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

  她就来了。

  刚到城门口,就见到一对夫妇从送子观音庙里出来。

  她好奇,眼下不都求魅鬼去了,怎么还有人流连送子观音庙?

  细问之下才知,这夫妇二人是要求一个女娘。

  男人说,大仙儿只给男娃,我们得要个女娘。送子庙求不来男娃,难不成还连个女娘也求不来?那不可能。

  荊夜玉还当这两人与众不同,随行一段路,聊的深入了才晓得,原来这二人非要要个女儿,是为着家中穷苦,有了男娃没得吃穿,先生个女娘,养的能走了就卖出去当个童养媳,再不济还能送去铺子里做活计挣钱,哪怕将来女娘的丈夫死了,还能再转卖一回,多好的事。

  荊夜玉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十分不解地看着对面侃侃而谈的夫妇俩,再不说话了。

  此时砚迩正在写《修罗谱》,已编完魅鬼篇。

  绍芒想不起原文,大致意思是魅鬼自形成之日起,鬼界和修罗界就为魅鬼族打了好几仗,反正都不想让魅鬼族并进来。那太上不得台面了。

  在某种程度上,这已经算是欺凌弱小。

  只不过魅鬼族好食人心,让人谈之生厌,谁也不会出头为它们主持公道也就是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