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簿曹被杀王墨领事 北地传唤劼雒回国22(1 / 2)

劼雒和云歌把王墨的话转告了程伊,程伊非常高兴,说道:“如果这件事成了,王墨就做簿曹!”,劼雒和云歌不知道程伊会怎么做,一头雾水的时候,程伊说,“你们再去找王墨,问清细枝末节,然后给我抓鑫源钱庄收银子的现场就行,其余的事我去安排”,程伊高兴得快步离开,很快程伊又回来了,对二人说,“这次行动秘密进行,就找,就找赛集广吧”,“诺”。

为了不打草惊蛇,劼雒只替换了京山郡边城县和会东县各个守城门的队伍中的共十二人,这十二个人都是云歌的西苑小校。

边城是边塞,会东在边城的南部,这两个县西边是诸戎,东边是北地国,都是不能随意进出的,尤其是携带大量银子出入,根本不可能。所以边城和会东这两个赌场运出来的银子大概率会经过会东县某个城门。劼雒做好了网,就等鱼儿上钩了。

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一辆运粪肥的车走到了会东县南城门口,那几个守城的打瞌睡的打瞌睡,嫌味道臭的也没到车周围查验,而一位西苑小校看到这个粪车是经过改装的,就走上前查验,牵马的看这个小校走过来了就说,“军爷,我们这拉的是粪车,您也闻到这味了”,这个小校用手狠狠地拍了这个牵马的人的脑袋说道:“放你娘的屁!老子隔老远就闻到了,用你说!我问你到哪去!”,牵马的说,“是是是,我们去乐至县的田庄施肥”,小校看到这辆马车比其他的车大一圈而且马特别累,应该是车身的重量有些重,而粪肥是比较轻的就怀疑有猫腻。小校问道:“乐至?上个大粪用得着从北边拉粪肥吗?”,拉着马车就要检查,牵马的和后面几个跟车的连忙上前给小校递银子说道:“您这是做什么呀,军爷,军爷,这个您拿去喝酒”,小校看到是五十两银子,就收下放他们过去了,并给附近假装卖白薯的云歌一个眼神,云歌会意,和几个人暗中跟着这辆车。

果然这辆车在乐至县的田野里把粪卸了下去,又走了一会,天黑了,这时过来一辆轿子停在旁边。云歌看到跟车的几个人把马车的横杆撬开,从马车的夹层中拿出了几个盒子还有几十个银元宝放到了轿子里。

云歌暗中跟着轿子,并让手下去通知劼雒和赛集广。

这个轿子进鑫源钱庄院子一刻钟后,劼雒和赛集广出现了,率大队包围了钱庄,并搜出了这几个小扁盒和一堆银元宝。劼雒打开其中一个小扁盒子一看,里面是用绸布包的二百两黄金,一共六盒共一千二百两。

劼雒和赛集广不仅封存了这些金银,还在钱庄搜拿走了一些信札,并全部登记在册,等待次日审理。劼雒一声令下,封了钱庄,派兵看守。

是夜,赛集广派兵查抄了边城县的赌场,这个赌场的位置正是云歌告诉赛集广的,会东县的那个赌场还没有找到。

万水永收到鑫源钱庄被封的消息后连夜去找孔睿,孔睿的意思是提前除掉葛文博,让葛文博“畏罪自杀”,这样能不能牵连到万水永家的大总管都不一定。万水永立即着手去办,可惜程伊早已经把葛文博抓起来,单独关在一个地方,万水永找了一夜也没找到葛文博。

八月二十五日,孔睿、程伊升堂。万水永虽然把鑫源钱庄的账做得天衣无缝,但昨晚刚进院的金银还没来得及做账目就被当场抓住。人证俱在,葛文博被当堂定罪,由于葛文博供出了万水永家的大总管,免去了葛文博全家之罪,判为斩首,三日后行刑。

万家的大总管违反了官府禁赌的规定,私开赌场,扰乱治安,金额巨大。又有百姓举报出其追讨赌债时草菅人命,抢夺民财,强抢民女等罪,判处其全家三十四口斩立决。就在孔睿快速直接地判万水永治家不严,罚俸禄一年时,程伊拿出了一封书信,这封信是这一千二百两黄金和五千多两白银的分赃情况,其中写着:“运送兄弟平分十份之三;葛文博十份之二;万府管家十份之二,万水永十份之三”。孔睿着急的命人从程伊的桌子上拿来这封信非常吃惊地看着,思虑道:的确是同一个人的笔迹,而且从格式上看也不像是后填写上去的。无奈孔睿只能先把万水永关起来次日再审。

当天夜里孔睿身着便服去狱中看万水永,让狱卒都下去,对他说:“你越老越糊涂了,你的名字能叫他们往上写吗?”,万水永说,不可能的,分钱的信每次都是我堂弟亲自写的,他怎么可能写上我的名字。孔睿想了半天,心里嘀咕:那就可能是程伊这小子仿写的信,妈的!真够阴损的。孔睿只能对万水永说,“事到如今我也没有万全之策了,事若不济,我会尽量保护你的妻子儿女”,说完抬腿就走。万水永非常生气,冲着孔睿喊道:“孔睿!你这次要是不管我,下次在牢里的就是你自己了!”。

八月二十六日,查抄万水永家,审核后没有发现其府上金银物品价值的异常,孔睿认定这是万水永第一次贪赃,家人没有受益。于是万水永被判腰斩,三日后行刑,他的家人不受牵连。二十七日,万水永在狱中服毒自杀。

九月一日,程伊和孔睿商议簿曹人选,他们各自写了一些人名填到公文上。这种四品大员是州牧或者刺史都不能直接任命的,都需要报到朝廷定夺。目前隆州认北地国为正宗,孔睿和程伊的公文报到了北地王处。

北地王拿着公文看了看,上边写着:“簿曹乃国之统计,不可或缺,臣等现议可用之人如下:隆昌郡守华叔常;隆州别驾于赞;宁南县令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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