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众所周知,他喜欢男人91(1 / 2)

  整个王家一夜间消失了。

  几日后在礁石滩上发现了他们的尸体。能做出这些的,他想到的也只有郑元昼。

  洛小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留在这里是好还是坏,他害怕,更心虚,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洛君怀。

  无良迟迟没有出现,明月城比较偏僻又是小岛,交通不便消息不灵通,可能无良并不知道他在这里。

  洛小君打算借着洗衣神器,将自己的名声传出去,这样无良就能凭借洗衣神器找到自己。

  显然明月城是不足以让自己扩大名声的。

  所以,洛小君选择贸易最为繁荣的历城。

  第二日洛小君与阿九加上鱼家兄弟二人一同离开了明月城,船靠岸,洛小君买了一辆马车,行驶了足足三日抵达了历城。

  历城虽是秦月国的地界,却聚集了四面八方来的人,这其中不乏一些逃窜在外的流犯和小混混。

  洛小君的马车刚入历城地界,便引来几个混混的注意。

  马车剧烈晃动后停下。

  “发生了什么事。”洛小君掀开车帘看去,便见一个混混持着大刀挡在路中间。

  鱼三的手放在腰间的杀鱼刀上。

  “小君!你别出来。”

  洛小君皱眉,鱼三一个人不是这些混混的对手。他掀开车帘,不顾鱼娇和阿九的阻挡走了出去。

  “你们挡在这里无非是想要银子,这是我全部的家当。”

  洛小君将一个木盒递给他们。

  其中一个混混打开,见是一叠叠的银票,两眼放光。

  “咱们发财了!”

  领头不去看银子,反而围着洛小君转了一圈。

  他身着白衣,袖口与领口点缀着毛茸茸的兔毛,脸上遮盖的白纱下若隐若现着被寒风吹得粉红的脸颊,一对杏仁眼温柔亲和,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洛小君后退一步,与这混混头领保持距离,上了马车让鱼三驱车离开,几个混混看着马车离开的方向。

  “漠大哥,咱们就这么放他们走了?”

  漠启伸长了脑袋看。

  “你有没有觉得,刚刚那个男人很好看。”

  众混混一头黑线,暗道,漠大哥又犯病了。

  此人名叫漠启是历城城主的长子,游手好闲又喜欢结交一些狐朋狗友,尽做一些人见人骂狗见狗嫌的坏事,联合这些混混在这里打劫,纯属他兴趣爱好。

  他嘿嘿一笑,似乎找到了新的乐趣,一吹口哨一匹马从草丛里钻出来,他跃上马背追了上去。

  几个混混一边分赃一边闲聊。

  “漠大哥哪里都好,就行兴趣爱好有点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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