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带着孔乙己回贺家坳49(1 / 2)
中午,李同去小酒馆里买了些饭菜回去,与孔乙己凑活着吃了点。
顺便闲聊了几句。
老板照例抱怨他这些天不在未庄,导致他很难天天有鱼买。
绍城人过年传统的一道主菜叫做三鲜,其中最主要的材料就是鱼圆,纯鱼肉做成。
以前过年前未庄人总会早早去鲁镇买鱼,这些日子有李同这个抲鱼佬在,价钱比鲁镇那边还低不少,未庄人便懒得去鲁镇。
哪知道李同年前去了城里一直不回来,让未庄好些人差点踏空。
好在年前则水江那边的渔民带了一船草鱼、鲢鱼、胖头来卖,缓解了未庄人无鱼可买的焦虑。
然后老板便又是惋惜又是幸灾乐祸的笑李同错过了生意,少了一大笔进帐。
李同只是笑笑,道:“城里都督府大师傅给我找了个活,明天就走。”
“啊?那真要恭喜你了。”老板羡慕道:“这么说你以后就是城里人了?安顿下来后一定要让人给我送个信,以后我去城里找你。”
“打打短工而已,说不定过段时间还要回来。”
“那也不错了,城里工钱高,过两年娶个媳妇,就真成城里人了。”
“托您吉言,以后去城里一定要找我吃酒。”
“一定一定。”
李同随口应着,又花了五文钱问老板要了个缺腿板凳,回到土谷祠。
老板便在自家酒馆里与闲坐的客人们吹嘘,说李同攀了高枝,进城做工去了,以后还要请他去城里吃酒。
引来周围人一阵羡慕的议论声。
就连路过的邹七嫂也进来讨论了几句,说李同回未庄连饭都在酒馆里买,不自己做了。
便疑心李同真的在城里找到门路发了财,一时间更有把自家十二岁的女儿嫁给李同的想法。
不过随后想起李同背回来孔乙己这个偷书的废物贼骨头,好吃好喝当爹养着。担心李同乱花钱不会当家,又患得患失起来。
生怕女儿嫁过去又要伺候孔乙己这个瘫子,便息了这个念头。
李同哪晓得他只是去酒馆里买了点饭菜,为自己离开未庄做了点铺垫,与老板闲聊几句。
便引得邹七嫂有了那么多复杂的心理活动,险些要把她女儿嫁给自己。
而且傍晚他去酒馆买熟食饭菜,路上遇到邹七嫂,刚要打招呼,便见她远远看到自己就急匆匆避到巷子里去了。
他不明所以的挠挠头,也就不再理会了。
整个下午,他用那把缺腿凳子做了简易改装,翻过来绑上麻绳,做成可以用双肩背着的木架。
这样一来,孔乙己便可以坐在凳子反面,双手扶住凳子腿,让李同背靠背驮着他上路。因为孔乙己身材比常人都要高大一些,并不能坐在斗箩里挑着走,只能用这样的装置背着走。
他把自己家当都都整理了一下,一些比较重的东西趁人不注意统统收进储物戒指,到明天走的时候只需要放一些被褥这样轻便但体积较大的物件。
真正一天,孔乙己似乎都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中,呆呆地躺在床上看着屋顶。
既不与李同说话,也不理会李同在忙碌什么。
李同自然也不想浪费在他身上浪费口舌。
像孔乙己这种读书读傻了的人,要扭转他的想法光说是没用的。
只有把他带到贺家坳,让他忙碌起来,时间长了,自然也就潜移默化把他心态扭转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