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章 五和弦乐队(2 / 2)

于文亮旁边的是和弦吉他手,叫冯绍华,他正全神贯注地调试着他的吉他,他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跃,仿佛在跳舞。

贝斯手张佳慧戴两个大大的耳环,朝叶枫挥了挥手,全神贯注地调整着她的贝斯,她的手指在琴弦上来回滑动,发出低沉而富有节奏感的声音。她的脸上总是带着一丝微笑,据龙雪儿说她也精通吉他,尤其擅长弹唱民谣。

至于鼓手林德政,平头,微胖,他的着装风格独特而个性,穿着黑色的夹克,上面挂满了各种金属饰品,闪烁着冷峻的光芒。他的牛仔裤破旧而紧身,搭配着一双黑色的皮靴,更增添了几分不羁和叛逆。他坐在一套巨大的架子鼓前,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激情。他旋转挥舞着鼓棒,然后用力敲击了一下鼓面,发出了一声震撼人心的声音,表示对叶枫的欢迎。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力量和节奏感。

至于键盘手,以前是顾晓梦和龙雪儿一起担任的,后来顾晓梦当选学生会副主席,经常要忙学生会的事情,就剩下龙雪儿了。

房间里的另一头还站着几名学生,听龙雪儿说是乐队的接班人员,有大一的,也有有大二的。

龙雪儿要参加18号的外语系歌唱比赛,如果能进入前三甲,就能参加学院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这次外语系的比赛,龙雪儿选了一首当下很流行的英文歌曲《Godisagirl》。这首歌叶枫当然也是很熟悉的,传唱度极高。

叶枫站在角落静静的观看她们表演。只见林德政握着鼓棒的双手高高举起,互相对敲,连敲四下,接着键盘声和鼓声响起,随后电吉他音介入,共同奏响一段富有节奏感的前奏。龙雪儿那动听的嗓音响起,竟模仿个8,9分相似:“Rememberingme,Discoverandsee,Allovertheworld,She'sknownasagirl,Tothosewhoafree,Themindshallbekey,Forgottenasthepast,'Causehistorywilllast,Godisagirl,Whereveryouare,Doyoubelieveitcanyoureceiveit……”一边唱一边给叶枫眉目传情。于文亮则一边拨动着吉他弦,一边看着龙雪儿,眼里带着几分炙热。也对,那么漂亮又有才华的女生,谁不喜欢呢?

一曲完毕,叶枫已经愣在那里了。没想到龙雪儿唱歌那么好听,而且还会弹电子琴,还用英语唱,简直完美。

于文亮示意大家歇一会,让师弟师妹们练习。龙雪儿小跑到叶枫身边,问叶枫:“怎么样?唱得还行吧?”

“这叫还行?简直完美。我是评委一定给你冠军,要不我给你当经纪人,你出道当明星?”

“才不要呆头呆脑的经纪人,我要是出道,你只能当我的小小歌迷。”

“那我现在就是你的歌迷,明天就挑几张照片做成海报贴床头。”

这时于文亮也走过来,对叶枫说:“你是龙雪儿男朋友吧?会唱歌吗?要不一起玩两首。”通过于文亮对龙雪儿的眼神和言辞,他对龙雪儿有所倾慕。两世为人的叶枫不难看出于文亮喜欢龙雪儿,只是自己和龙雪儿是情侣,对方暂时无法插足,所以,于文亮只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挑战叶枫,以增强自己的吸引力和自信心。叶枫决定剽窃未来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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