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41(2 / 2)

   叶榆不止长得好看,身材比例也不错,还是个美而自知的,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很不要脸地自夸:“衣服漂亮人更漂亮,我这么一穿,简直貌比天仙啊。”

   “噗!”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被逗到喷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就你,还天仙呢?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

   “哼哼。”

   叶榆才不信。

   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有了第一个样板,后面制衣更简单,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

   除了衣服外,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

   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她现在已经把36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用不了多久,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

   想了下,她又说:“妈,那双旧胶鞋留在家里你穿呗,给我穿指不定撑坏了。”

   “行,”王来娣点了点头,她的脚比叶榆还小半寸,自己穿不浪费,又说,“等会儿我是一大妈那里去看能不能借一张票,等明个儿去供销社买一双新的。”

   叶榆拒绝:“不用这么麻烦。”

   “什么麻烦!你在乡下没久呆不知道,布鞋在乡下基本上只能在家里穿,虽然下地可以用草鞋,但你也不能偶尔出门去镇上也穿草鞋吧?那和乡下糙汉子有什么区别。”王来娣一想到女儿未来可能吃的苦就很是不舍,忍不住开始脑补女儿变成脏兮兮的黝黑庄稼汉。

   叶榆:

   ……不至于不至于。

   人类在末世变异后黑白全靠先天基因,天天在超50℃高温太阳下暴晒捂个两天又会变成原来模样,她这个先天基因根本就没黑的命,美黑也维持不了三天。

   王来娣纠结的鞋并不是很重要,其实光脚丫也不是不行。

   而且叶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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