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契合114(1 / 2)

龚守军在法兰西的这几年,算是真真正正的受益匪浅。

他在结束留学回到国内后,龚守军毅然决然的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在前途大好的情况下放弃仕途,把他学到的知识传递给更多需要的警察。

最终,他如愿以偿的进入了国内最好的公安院校开始任教,并且经过申请,专门开设了相应的课程。

他是国内最早一批在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PoliceCommandAndTactics)开设严重暴力犯罪处置一级学科的大学高等院校讲师,到现在目前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教龄了。

由于世界上多数特警部队的初期组建方式与美国的SWAT相似,即源于军队特种部队。

因此,不管是技战术,还是装备,还是编制方式都与军队特种部队没有太大不同。

龚守军在法兰西留学期间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样训练出来的特警仍然很难脱离军队特种部队的影响。

在法兰西时,法兰西国家宪兵别动队(GIGN)这些精锐特警部队上至指挥官,下到普通队员,通常都是由军队中的特种部队退役人员充当,即便是招的新队员,也是由特种部队人员来训练。

但是,特警和特种部队是不同的,有着本质区别。

军队特种部队通常在敌占区,整体处于劣势,远离友军的背景下实施侦察、抓甫、破坏、突袭等任务,以行动的突然性和局部火力优势取得任务区域的暂时控制权。

特警部队通常是在优势背景下作战,对目标实施最后的突击。特警部队的作找属于执法行动,受到的限制很多,并且对行动的精确、有效性要求极高。

在战场上,武力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和唯一手段,而在执法行动中,武力是备选手段和最终手段;

在战场上,为达成战术目的,军队可发扬最大火力,对目标进行火力扫荡,而在执法行动中,火力会被严格限制;

在战场上,军事行动造成的人员伤亡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执法行动中,任何不必要的伤亡(队员伤亡、市民附带伤亡、人质伤亡、匪徒伤亡),都可能导致司法程序阶段的不利;

军队强调的是火力压制和最大杀伤,执法行动强调的是火力控制和有限杀伤,不以消灭为首要目的。

所以,在法兰西学习期间,龚守军就暗下决心,培养方案必须契合警察,而不是特种部队。

他在本科生院带的警务指挥与战术这门课就一直非常受欢迎。

他在课上特别强调,作为这个专业的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现场勘查能力和公安执法情报分析研判,具备警务实战能力以及严重暴力犯罪现场处置指挥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一线从事防暴处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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