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阿期,你的心跳变快了(1 / 2)

  他真的,酒量不太行。

  “阿期,我背你回去吧?”

  巫年眼疾手快搀住他,拉着他的手搭到自己肩上,做出要背的姿势。

  “不用。”程所期抽回手,将身板挺得笔直,甚至还拉拉袖子整理衣领,一点醉酒的狼狈都没有,“我清醒得很。”

  清醒地意识到,不过三碗酒下肚,就菜得需要人背回去,那也太丢脸了。

  他尽量让自己走直线,虽然可能在后面的人看来,歪得有些离谱。

  萧榆没忍住笑出声,叹了一句:“看来外乡人被你们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还是极少数啊。”

  陆森偏过头看他:“你是在说自己?”

  “是啊。”某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谁让你这么貌美如花呢,我可是见到你第一眼就被迷住了,迷得死死的。”

  尽管在一起这么久,陆森还是会被这些讨人开心的话,给说得面上一热,完全招架不住。

  萧榆乘胜追击:“阿森,你醉了吗?”

  “没有,这点酒对我们来说醉不了人。”

  南寨的小孩三岁就开始拿筷子沾酒吃,酒量很少会有差的。

  “阿森,这时候你得说醉呀。”萧榆指间勾过陆森的一缕长发把玩,语气暧昧,“这样我才有机会……上|你啊。”

  陆森的脸爆红,二话不说直接将人扯回家,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心动不如行动。

  不过像萧榆这种喜欢口嗨的人,在床下给人介绍时一口一个我媳妇,到了床上,到底谁搞谁,压根就不需要怀疑。

  所以当他痛哭流涕,被迫喊了几百遍“宝宝”,某人还是没打算消停的时候。

  萧榆短时间内,是再也不想听到任何人说起“宝宝”这两个字了。

  ·

  游客三三两两的下山,也有很多人已然一副醉醺醺的姿态,嘴里吐着胡言乱语,被当地人护送着回去。

  看起来他们比程所期醉酒的状态要更狼狈一点。

  尤其是莫工和齐温书。

  莫工这人好酒,这里品品那里喝喝,没多久就灌了一肚子。

  离席了还不忘抱走一坛酒。

  “莫哥,下、下次我一定请你吃饭,我给你上最好的酒!”

  齐温书勾着他的肩,醉醺醺的,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他喝醉酒后,和平时唯唯诺诺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请我吃饭?”莫工搭着他的背,似笑非笑的模样,看起来也不知是真醉了还是没醉,他问,“为什么?”

  “因为我要、要感谢你的不杀之恩。”齐温书重重一点头,还给自己肯定,“对!要感谢你不杀之恩……”

  “那你可得小心点,说不定哪天我就后悔了。”

  莫工一手抱着酒坛,一手跟人哥俩好似的勾肩搭背,嘴里叼着根细长的草叶子。

  走起路来吊儿郎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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