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28(1 / 1)

送走了大春,金见很快调整了心态。生活还得继续,冉涵依还需要自己去拯救,在这个禽兽世界,变强才是唯一的道路。金见检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身上长出了浓密的灰色狼毛;原来被界门夹过的“人蛋”已经彻底变成了“狼蛋”,除了保留了“做人”期间的记忆,金见已经彻头彻尾变成了一匹狼。不幸中的万幸,自己还是公的。想到上一世,想到冉涵依,想到自己现状,金见无心睡眠,决定出去修炼。

后山,一处隐蔽的树林。这里比较荒凉,密林四周树木林立,中间刚好有块空地可以修炼。树林外面很难看到里面,而从树林里面的缝隙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金见对于这处地方很是满意。自己现在在狼族就是垫底的存在,有了这处天然的安全之地,就可以安心修炼了。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金见虽然很努力修炼狼族的一般技能,但是提升效果一般;至于特殊技能,金见还没有发现。

作为“新狼”,金见这段时间过得很充实。人狼族在狼族地位低下,干得基本都是些“杂活”和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比如搞点新鲜人肉给狼族打打秋风;还有就是做好内勤工作,比如整理洞府、处理狼粪等。内勤这种最无聊的事情,当然是由人狼族里面“新狼”来负责。很荣幸,金见和大春接受了这个圣神而光荣的任务。没想到来到大明界,金见和“大粪”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一天,金见白天干完杂活,晚上照例来到小树林修炼,金见的技能进展得还是非常缓慢。“空抓”只能刨土,“撕咬”连咬断个木头都费劲,“咆哮”目前还只能发出“旱鸭子”一样嘶哑的声音,估计连个兔子都吓不走,跟不用说用声音来攻击了。当然在晚上,“咆哮”金见是不敢修炼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天赋不行,努力来凑。金见一边默默安慰自己,一边继续刨土、啃木头。

“这个地方好,这里没人。”“不要心急嘛,你个死鬼。”“嗯啊,嗯嗯嗯啊!”金见透过细缝,看到树林旁边一对化形期的狗男女在偷情。不一会儿,两人的尺度是越来越大,很快要到激情的高潮,两人也显出原型--两条大尾巴狼。真是世风日下、禽兽不如啊!金见暗自感叹了一下。“狗男女,终于被我抓个现行,给我带绿帽子,去死吧!”捉奸的出来了。奸夫淫妇还没来得及提起裤子,三条狼就战斗在了一起。“空抓”、“撕咬”这些技能被三头狼施展得淋漓尽致,金见是大开眼界,发现自己实在是“渣渣”。可能因为是见不得人的事,虽然争斗激烈,但大家都没有发出大的声音。很快,树林又陷入沉寂,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不会是都挂了吧?”金见小心翼翼地靠近。现场一片狼藉,三人都已经显出原型,互相被咬断了喉咙,已经一命呜呼。金见进行了快速搜寻,发现三粒“破兽丹”。兽族修炼不需要灵石,除了天赋和努力之外,最好的修炼之物就是灵丹妙药、奇花异草了。“破兽丹”就是化神期之下最好的提升修为之物。“好东西!”金见拿了东西准备脚底抹油。可是身体突然变得兴奋无比,牵引着金见靠近死狼。看着眼前被咬破喉咙、鲜血遍地的死狼,浑身兴奋的金见,激动不已地一口咬向了死狼的喉咙。“咕噜!”金见饥渴无比地大口喝着死狼的狼血。很快,三匹狼的鲜血都被金见喝得干干净净,连晒在地上的血都被金见添了个干净。“爽!”金见感到热血沸腾、浑身爽快不已。吃饱喝足后,金见身体恢复了平静,金见的意识好像又能控制身体了。“怎么回事?”金见来不及细想,趁着还没有被发现,赶紧逃离了是非之地。

回到洞府,大春打着呼噜,金见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赶紧入睡。接下来一段时间,金见再也不敢去小树林了,小心翼翼地夹起了尾巴做狼。很快,“两狼争斗、为情而亡”的故事就传遍了狼族,不过很快就被人遗忘了。在狼族,争风吃醋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金见也终于长吁了一口气,绷着的神经也算是放松了下来。事情过去了,可自己喝狼血是怎么回事?这个可得好好弄清楚。金见手头唯一的资料就是《狼族技能大全》,金见仔细进行了翻阅。还别说,还真让金见找到了端倪。在书的末尾有一段很小的字体,不仔细看还真是找不到。嗜血:贪狼族技能,靠喝狼血提升自身修为。贪狼族已灭迹,此乃禁忌技能,难道自己拥有的血脉是贪狼族?难怪自己怎么修炼都提升很慢,难道以后都要靠喝狼血提升技能?这实在是太危险太刺激了,金见的头有点大。

后山一个隐蔽的地方。小树林金见是不敢去了,这是金见重新找的地方。“空抓!”,一块岩石被金见捏成了粉末。“撕咬!”,一颗巨树,被金见一口咬断。“嗷呜!”在金见的咆哮声中,后山的鸟兽纷纷争向逃离。金见的技能虽然在狼族还是垫底的存在,但是和之前比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已经达到了化形期初级巅峰,看来自己是“贪狼”无疑了。不过贪狼不是灭绝了吗?制造“人狼”的血应该都是狼族普通血脉,看来这滴“贪狼”血伪装得很是不错,而且还挺会挑人。贪狼,乃是狼族的禁忌,比狼族的天敌更不被狼族所接受;一旦被发现,必定被消灭。以后可真是要夹起尾巴做狼了,不过,这位贪狼前辈还是很厉害的,伪装得很像大灰狼。目前来看,金见长得就是一头普通的大灰狼,暂时应该没有问题。

弄清楚了自己的状况,金见是忐忑不安,不知道是祸是福。金见的独特技能居然是:嗜血。好处是金见可以靠喝狼血快速提升修为,坏处是危险性太大。还有自从喝了狼血之后,金见好像突然对“肉”失去了胃口,平时就弄点水果蔬菜吃吃。这也让金见成了人狼族的异类,受到了大家一致地嘲笑。大春给金见娶了个绰号“小绵羊”,平时没事就调侃金见几句,说金见是一头披着狼皮的羊,是不是连兔子都打不过啊。很多时候,金见也只是无奈笑笑。这种“柔弱无能”的光辉形象,在强者为尊的狼族世界,倒是让金见少了很多烦恼,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金见。“小绵羊,在干嘛呢?”大春道。“没干嘛,刚清理完洞府,休息一下。”“你这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干家务活可不行啊。最近狼族新发现了一处原始森林,里面有各种宝贝,特别适合化灵期,目前大家都在组建团队,准备去寻找机缘,大干一场呢。”“那你去了没有啊?”“我是想去,可是暂时没有合适队伍。”大春尴尬地笑了笑。“实力不济,没队伍要你吧?”“当然不是。我春哥化灵中期修为,在人狼族也是响当当的存在,我要去,那是分分钟的事情,只是现在还没有我看得上的队伍。”金见看了眼吹得天花乱坠的大春,转了个身继续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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