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新月城(1 / 2)

陈宇又磕了几个响头,心里觉得自己对不起母亲,这些年自己怕走不出来,几乎没有来看望,如今母亲的木牌旁长起了小腿高的野草,真是他的愧对一个身为儿子的责任。

不知道泉下的母亲会不会生气,想来不会,母亲脾气一直都温和,但也会觉得寂寞吧。

不知道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父亲代替自己在下面陪伴母亲,轻声细语安慰。

陈宇挽起那宽大到将双手吞没的衣袖,来到母亲木牌前伸手就是抓起一根野草,一般来说野草长这么高大,它的根应该是三陪以上,加上根长度恐怕要过陈宇腰间了吧,以陈宇现在的力气,直接拔出来不是问题。

但真正的问题则是这样势必会影响母亲的木牌,要是把母亲的木牌弄倒,哪怕可就是真的十恶不赦了。

在镜国,百善孝为先,可不善但若不孝,那可是被人骂到祖宗那里的。

陈宇抓住野草的根部,大拇指和食指一使劲,野草直接被他捏断,留下那根部。但其实陈宇作用体内气流的帮助下,直接把土里的根部用灵火烧去,土上还留着野草的根茎,但其实土里的根部已经没了,只留下一些躯壳罢了。

“你小子现在想起来尽孝了,可真是个小混蛋”老陈没形象地直接坐在地上,把拐杖放在一边,嘴上痛骂一句陈宇。

老陈这样子。他也一点不奇怪,在村子里就是出了名的懒虫,哪怕是他口中比较懒的陈惹跟老陈比都算勤快的了,陈惹也时常拿老陈不努力不照样活的好好的来反驳陈宇和陈生。这也让他们两人很头疼。

“长这么高,才想着来,你这人连我都不胜”老陈嘴下一点也没有打算给陈宇面子。

“我一直很好奇,以前三年前,不,六年前就想问你了,只是后来给忘了。你一不做事,二无良田,除了平时在村头讲点怪谈,骗些小孩的东西,是怎么活到现在的”陈宇有些受不了老陈那堪比万箭齐发的咒骂,就差直接问候他祖宗了。

不得不想个办法转移话题,毕竟,这件事情上自己确实不占理,真要论起来,说什么反驳。

“呵呵……你小子还算有点脑子嘛。村子其他人也问过我,这件事要是其他人问起来,老子鸟都不鸟他们,但你问了的话,我就告诉你好了,谁让我有一个好儿子呢,每个月都给我寄来十几文铜钱,我这个人吃的不多,毕竟,我的牙都掉光了,现在只能喝着米粥过日子,那些铜钱找村子里的人换些米粥,你说他们能不换吗?”老陈笑嘻嘻的说道。并让陈宇回头看看他已经没有几颗牙的牙齿。

“怪不得,你每个月都能有闲钱去城里听书,那些破怪谈都是这样来的”陈宇一边拔草,一边不放过讥讽老陈的机会。

“你个小混蛋,怎么说话的。去城里我都是蹭别人的,了没有花钱,没事的话,再凭借这副模样佝偻身子去乞讨,也是活的潇洒好吧。城里真是心善,那钱跟不要钱一样,特别是青凤街那里,不仅有钱人多,女人也生的俊俏,光看着就养眼。我看你现在也长大了,我记得你喜欢跟陈生一样往脸上抹泥土,下次搞点灰土抹脸上,装作瘸了,你我一老一少,双剑合璧自然能讨不少银子,那些城里人特别好这口,特别喜欢打赏这种乞丐,上次就有一老一少,我一看就知道他们在装可怜,但还是有傻瓜拿出了一两金子,真是气的我牙痒痒,我一直缺个帮手。不过,城里也有缺点。那就是有人喜欢打人,上次讨些钱,有人就要分一半不给就打人,那次我差点回不来,还好自己跑得快,别看我拿着拐杖跑起来可快了,那这东西只是装可怜罢了,只是拿久了确实用习惯了……歪歪歪,你到底听没听到”老陈嘴巴是真能说,叭叭的说了一大推。

看陈宇没有反应,老陈不好受,直呼问道有没有听到。

“听着呢听着呢……你陈老的话,我能不听吗?乞讨的话,若是我心情好呢,就跟你一起去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蠢货,把钱送给别人”陈宇听到青凤街,他记得媚娘就住那里吧,可惜那时候年级太小了,有些东西现在记得就不清了。

“你个小混蛋,总算听进几句我的金玉良言,未来怕是前途无量呀!”老陈一见陈宇在听,心里顿时别提有多爽了,村子愿意听他说话的这就那群小屁孩了,可跟那些小屁孩讲得不得劲,陈宇这小子自从六年前出事就再也进过村子了,搞得他心里真的憋了好多话要说。

“是是是,您老的话就像是那天上的美酒,灌倒我这没有什么见识的脑袋里”陈宇手上没停,一会就把父母旁边和陈生旁的小草一起拔光了。

陈宇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站起身来,连忙说是是是。给足老陈面子,好久没有听老陈乱说话了,一时间倒是给他一扫郁闷的心情。

“你小子!”老陈一看就知道对方在应付他,心里就不爽了。

“老陈,你说的那些事都离我太远了,我总共就进过一次城,走的还是旁街,你说的那些东西我真是一点没有见过,也想象不出来,您老就别费劲了”陈宇也很无奈,自己是真没有见过。

“你个臭小子拔完了?那不快回去请我喝酒。”老陈见对方谈起了那次进城,看起来是走出来了,心里也一喜,不过,更多的还是喝酒的喜悦。

“行行行,不过,就这样喝酒有些浪费,你看现在正值亭午,要不等晚上我准备一下,顺便把屋里打扫一下,您老也不想坐在满是蜘蛛网的地方喝酒吧,怕坏了你的兴致,您老看怎么样?”陈宇想回去准备一下,要不就有些浪费那酒了,那酒可是陈生留给他结连理的时候留的,现在陈生不在了。

他就打算和老陈一起喝了算了,反正自己一个猎户也难找女人,在镜国这里大家都认为那些野兽都是老天爷的赏赐,随意猎杀宛如杀人一样,是要犯了天命的。

陈家村包括附近几个村子都是只有重大日子才会动那些鸡鸭猪的,像猎户这种血腥味重的,死后怕是要入十八层的,那个女人都怕到了下面受到连累。

所以大家都不愿意跟猎户相亲,猎户猎户也称半个绝户。

“嗯,好,那我回去拿着东西,你我好好喝一次”老陈想也没想就答应。

两人约定晚上在陈生家相聚,各自备着东西,两人好好吃一顿。

其实是陈宇打算请老陈好好吃一顿,至于怎么做他心里也有了想法。

在拔草的时候,陈宇用神识就发现了一群野猪在远处某个河流喝水休息,就用这几头野猪做一顿好了。

陈宇并不着急,凭借神识那群野猪根本跑不了多远,再加上自己如今的速度,那群野猪基本已经半躺在菜板上了。

他打算先回去把屋子收拾一下,再去找那群野猪。

陈宇这次没有动用自己的脚力,反而是慢慢的走了回去。

主要是他现在村子里已经是个‘鬼’,要是在用那速度怕是真的洗不清了。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是陈宇打算用野猪肉跟村里人换着东西,不然,光吃野猪肉老陈那本来就没几颗的牙怕是要掉光,野猪肉本来就紧绷,真怕崩了他的几颗牙。

陈宇路过村口的时候,故意走得慢些,让村头害怕的人知道,他是个活人,也方便一会儿交换东西。

“他……还活着?”村口有些害怕的人,看到陈宇慢悠悠的身形,还是有人问道。

“看起来,好像是的”旁边的人看着陈宇跟他们也没有什么区别就附和一句。

“不管怎么样,大家还是小心点,野草根驱鬼,大家没事都拿着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大家也只有一条命,不管他是不是鬼,谨慎一点也没有错”有好心人还是提醒大家。

“对,回去就把野草根跟我娃戴上”

“对对对”

“大家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聚在村口要是传出去,真是给陈家村丢人”村长这时候站出来,驱赶大家该干嘛干嘛。

对于陈家村的村长来说,又不是逢年过节,围这么多人真是给村子丢人,这要是传到附近几个村子那里,真是怕几年抬不起头。

陈宇可是听得清清楚楚,跟自己想的差不多,虽然没有完全证明自己,但打消了众人的疑虑,那自己交换时应该总有人会愿意,不过,压价应该是免不了。

陈宇很快就走到了陈生家,看着眼熟的场景,心里还是免了一阵感叹,一下子就物是人非了。感觉自己仿佛咋天刚去东山一样。

陈宇大手一挥,体内气流涌动,一团灵火在他的操控下把角落里的蜘蛛网烧得一干二净,同时,嘴中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一阵狂风呼出,将里面的灰尘全部卷出屋内。

脚下轻点,脚下的泥土变得粘稠起来,竟变成了泥水飞向那有些破败的土墙上,与那土块融为一体,原本有些脱落的泥墙变得如新建般坚固。

看着那有些稀薄的茅草,陈宇只能等到时候再说了,眼下浪费的时间不少了,也该动身了。

陈宇用神识先是锁定那群野猪,心中忍不住感叹这东西真好用,哪怕是陈生怕是一辈子也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野猪。

凭借过人的脚力,只花费了一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那条河流附近的一颗树后,习惯性的用肉眼仔细地观察一下周围的情况。

整整十五头野猪!虽然陈宇早就知道,但真肉眼看到又是另一种冲击。

这些野猪的嘴巴两侧都长有陈宇小腿长的獠牙,身子更是有陈宇胸口这么高,是陈宇之前见过最大的野猪的两倍大。

天呐,这么大的野猪怕是能换十只小鸡崽吧,整整有十五头这么多,陈宇真的心想发财了。

那么大的野猪牙去城里也能卖上一百文钱吧,馒头也才一文,自己最喜欢吃的糖葫芦,也才三文钱,真要算起来,十头公猪,二十根野猪牙,一共一千文,这就是一两银子,相当于五分之一价值的金毛巨熊兽皮了,这还不算那些野猪皮,寻常野猪皮这就能卖二十文,这么油光锃亮发黑的皮毛,五十文铁定没跑了,十五只野猪皮,价值七百五十文。总共一两七百五十文。

陈宇兴奋不已,怀中的金光似乎也高兴的探出头了,露出半截身子看着外面的景色。

“你这家伙,怕是送人都没有人要”陈宇感受到胸口的异动,低头一看忍不住吐槽起来。他没有用那个念头,所以金光根本听不懂他说的话,依旧激动晃动着脑袋。

陈宇当然不会把金光送人,好歹也算陪了自己‘三年’的东西,虽然对陈宇来说才过了几个月多,但事实是自己在那个山洞度过了三年。

陈宇把金光塞回去,避免一会儿影响自己的行动。

陈宇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他打算试试自己现在的实力到底到了那种地步。

青玄色气流虽强,但终于不是自己的东西,也不能指望它过活。但现在的实力确实的的确确属于自己,还指望它在城里讨口饭吃,眼下不确认一下怎么能行。

陈宇从树后走了出来,野猪见到有生人靠近立马警惕起来,十五头野猪死死盯着陈宇,十头野猪把五头母野猪护在身后。比其他野猪大了一圈的野猪站在最前面,这应该类似陈家村里的村长的角色吧,是这群野猪的主心骨,实力也是最强的——野猪王。

野猪王盯着陈宇,长而锋利的野猪对着陈宇,左前蹄开始酝酿着,做好了随时冲锋的准备。

陈宇调整自己的心情,不管怎么样这还是第一次直接面对野猪,特别还是这么大的野猪。

野猪王大吼一声,直直朝陈宇冲去,地面都随着野猪王的冲锋,一震一震的。

陈宇张开步伐,右手化拳等着野猪王冲来,用尽全身力气狠狠打出这一拳。

只听轰一声,一人一猪相碰于此,野猪王仿佛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停在陈宇面前。

陈宇收回拳头,真没想到自己的实力竟然这么可怕,这庞大的野猪王,一下子就被自己给击杀了。

更可怕的事野猪王表面没事,如同活物,可里面却大有文章,五脏六腑扭成一团,连带着粉碎的骨头宛如米粥般稀烂一团,陈宇一拳就了结它的生灵。

扑通!野猪王倒了下去,没了骨头的支撑,身体像泄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

剩下的野猪看后,不断嘶叫着,惊慌地就要四散而逃。

陈宇岂能如它们所愿,一面灵火化成的火墙从地面冲天而起,将它们从四面八方拦下。

断不能让它们跑了,他们这样的体格怕是已经能吃人了,这里又离陈家村这么近,要是让它们进了村,随便一下村子怕就要绝迹了。

陈宇不知道的事,这群野猪也正是被人追杀到这里,原本它们不在这里,一共二十五头,被那边的官兵不断追杀,死了十头野猪,突破包围一直跑到了这里,才喘了一口气。

野猪们被灵火吓退,面对恐怖的温度,它们缩成一团,把母野猪围了起来,外围则是剩下的九头公野猪,本能反应还是让它们把母野猪保护起来。

陈宇见此,也没有什么动容,三……六年前的时候,我亲手杀死那只兔子后,对于这样的事变没了感觉,它们为了活着来到了这里,陈家村也要活着就要出手,这本就是一场没有对错的战斗,陈宇强它们弱就这样简单。

如果它们的体格没有这么大的话,陈宇或许会放它们一次,但这么大的体格怎么能让陈宇安心。

如果陈宇没有这么强的话,恐怕几天后就和陈家村一起被饥饿的它们夷为平地。这里离新月城太远了,等他们知道派官兵前来,不知道要有多少个村子已经消失了。

陈宇想明白后便不再犹豫,神识一动,眼前十四头野猪纷纷倒下,走的很快,几乎没有一点痛楚。

陈生教过他,可以杀生不可虐生。这一句话,陈宇一直记在心里。

“一两七百五十文,到手了”陈宇抚摸着厚厚地野猪毛,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陈宇本可以直接用灵气把他们拖起来,但考虑村里人,还是花了些时间,做个木车把它们拖回去。

陈宇把它们放在木车上,木车做的很长,一下就放下了十五头野猪,看起来就像是摆放起来的一样。

陈宇一下子拉着十五头,朝着村子那边有走去,心里已经再想换什么东西好呢,要考虑老陈那没几颗牙的情况。

一柱香后,陈宇就把木车拉倒了村口,手上从怀里拿出那把黑白小剑,就冲村里大喊三个鸡蛋一头猪肉。

声音不大,但还是一下传遍了全村。

随着陈宇几声叫卖,村里的人纷纷走了出来,聚到村头那里,看看是什么情况。

一出来就看到那一排高大的野猪,村民们都忍不住仔细打量。

陈宇继续喊三个鸡蛋一头猪肉,他不信没有人会忍得住。

“真的三个鸡蛋?”有一大娘手拿三个鸡蛋走了出来。听到陈宇的话,半信半疑的还是从家拿了三个鸡蛋。

“当然,不过这猪皮毛给不能给你,你同意这就给你。”

“好,俺就要猪肉”大娘把三个鸡蛋放在地上,心里还是有些怕的。

陈宇到不在乎,有人愿意站出来就行了。拿起青玄小剑锋利娴熟地把猪皮扒下,一样完美的猪皮毛出现在陈宇手上收好。

“老头子,快把家里木车推来”大娘大喊一声,没一会儿一个老头推着木车就过来,还往上铺了一层被子,生怕弄脏浪费了。

陈宇不顾他人的目光一手就托起了那野猪放到了推车上。其实,刚刚剥皮的时候就轻松把野猪抬起翻身,让不不少人都感觉见了鬼。

“第二头,三个白菜”陈宇可不管,先准备把菜备齐再说。

“我我我……”另一个见到急忙发声,扭头就往家里跑去,见此,也有不少人跟风跑回家去哪。

当然,也有聪明的人鼓起勇气上前询问,第三头野猪肉怎么卖。

陈宇回他那就茅草吧,如果数量让陈宇满意的话,两头也没问题。

那人一听赶紧回家,生怕慢了被人抢先。

见那人这样,剩下的人也纷纷上去询问剩下的野猪肉怎么卖,全然没了害怕。

陈宇开始增加筹码,一头活鸡换一头,一只鸭子换一只,一斤大米换一头……不一会儿,就很轻松的把十三头野猪换了出去,收获颇丰。

一只活鸡,一只鸭子,两斤大米,三个鸡蛋,十余斤茅草,四个玉米的……似乎有些黑心了。

陈宇把东西放在木车上,自己给自己留了一只,那野猪王坏了也没卖。拉着这些东西回了陈生家,还没到就见老陈准备好了桌子,放了几个木碗,似乎迫不及待了。

“村子那边的骚动是你引起的?”老陈问道。

“几年没回来了,家里的东西不能吃了。总要换着东西做饭”陈宇那些东西往屋里搬。

“我的乖乖,这么大的野猪估计都成精了吧”老陈看到那木车上的两头野猪,忍不住靠过去。

看了一眼后,再回头看陈宇的眼神都变了几分。这水平怕是陈生也追不上。

“你这几年到底去了哪里,学了这般手段”老陈感叹一下。

“有些事不好说,您老就在外面等吃就行了”陈宇见天色不早了,要快些才行。

老陈见陈宇不想说,他也懒得问。就坐在桌子旁边等着。

一股股黑烟从烟囱飘出,陈宇开始忙碌起来,好在自己跟陈生学了一些手艺。

太阳下山,天色入夜。天上挂起了满天的星星,陈宇也结束了工作。

一大盆野猪肉端到木桌上,紧绷的野猪肉被陈宇煮的一碰就烂。还做了鸡蛋白菜玉米大米粥,白菜被陈宇弄臣一小片一小的,完全不行用牙咬,直接喝都没有问题。

陈宇从屋内拿出了那瓶酒,还沾着泥土。一股浓浓的酒香飘出。

老陈都忍不住感叹,陈生竟然藏了这么好的酒,色香浓郁,唯一可惜的酒是米酒,口感不高。很适合第一次喝酒的人和女人。

像老陈这样喝过不少酒的人来,口感有些低了。

陈宇表示有就不错了,陈生和他都没碰过酒,让老陈别挑了。

老陈被陈宇说的没脾气,只好撇了撇嘴说喝酒。

陈宇把米酒打开,一股酒浓之香从其中溢出。老陈闻了一口,直呼好酒好酒。

急忙招呼陈宇给他倒上一杯才行。

陈宇给他到了满满一碗,老陈直接一大口下肚,直呼再来一碗,还忍不住地舔了舔没剩的几颗牙。

陈宇给自己倒了一碗后,把酒推到老陈面前,让他自己来。

老陈大骂陈宇是个混蛋,让自己这么大年纪的人动手。

陈宇端起那米酒,闻了一口酒香,这就是陈叔给自己留给自己的喜酒吗?

由于没有喝过,陈宇先是尝了一小口米酒,酒香带着一些甘甜,米酒入肚后带着一股后劲,这就是喝酒?

陈宇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喝着米酒,心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别光喝酒吃肉”老陈连筷子也不用,用手抓起一些野猪肉就塞进嘴里,好在陈宇煮的稀烂,就算老陈那牙也能轻松吃起来。

陈宇给自己从从木盆里给自己盛了一碗鸡蛋白菜玉米粥,又拿了一颗煮熟的鸭蛋,偶尔吃一些野猪肉。

一炷香后,桌子上的东西被陈宇两人吃的差不多了,那差不多有一人高的野猪肉被老陈吃大半,肚子都鼓了起来。

“你打算以后去哪里了?以你现在的能力恐怕不会想就在这村子养老吧”老陈倒了一碗酒,看了一眼陈宇后问道。他真没想到陈宇如今这么厉害,因为他当时还看了一旁那十几张野猪皮。

“还有些事去做,但也一定回来”陈宇把最后一碗鸡蛋白菜玉米粥喝完。

“也对,是去新月城吗?”老陈似问非问道。

见陈宇点点头后,老陈也不意外,从他打小就知道这孩子性子冲,不然也不会村子的小孩说他几句,就大大和别人动手。

“既然今天心情好,那我就免费给你讲讲那百鬼夜叉的故事吧”听到老陈的话,陈宇苦笑道。

“那百鬼夜叉……”陈宇早不知道听多多少遍了,哪怕村中的孩童也能说上两句。

百鬼夜叉是老陈讲的传闻里唯一比较坏的。传闻中那夜叉头顶白发,皮肤泛红,像一块烧红的铁块。高约一丈多高,四肢瘦细纤长,额头两边长角,是两根长长的尖尖骨刺,腰间两侧各有两排手指长的骨刺,下面裹着一张虎皮,双腿似人像马蹄,如人一样站立,长相似马蹄。

双手的爪子锋利无比,每次行走之时,都能爆出空鸣之音,能轻易就贯穿人的身体。夜叉腰间一直亮起一道金光,若仔细一看能看到金光之中是一枚精巧的丹药,随意的被夜叉用绳子绑着腰间垂挂来回摆动。

凭借金光还能让人在夜晚看到夜叉身旁来回飘荡的怨鬼,不断发出尖锐之声,久呆足以摧毁一个的心智,百鬼夜叉便由此得名。

百鬼夜叉喜夜,生性贪婪,特别酷爱那白嫩嫩的小孩,所过之处大人惨死,小孩生吞活剥……然而故事的主人并不在夜叉身上,反而是在一名飞贼身上,然而这名飞贼可不一般,此人名叫司徒思愿,是一名名震朝野的飞贼,一身轻功了的,往往人还未反应东西就已经丢了。

要是这样还谈不上有名,此人手段残忍,无恶不作,所过之处不少良家妇女都惨遭毒手,被他玩弄后残忍杀害,但奈何他轻功无双,还有一手易容术,官家一直无法抓捕此人。

司徒思愿听闻了夜叉有一颗仙丹便生了贪念,路上疯狂打探终于在一个村子里等到了夜叉,村子的人听到夜叉早早跑光了。

他躲在一个屋子屏息凝神,一直等到入夜。夜叉疲惫的休整,合上了双眼,夜叉深夜便会失神合眼,就连那些怨鬼都安静了。

司徒思愿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凭借那绝顶轻功绕过一个又一个怨鬼,来到夜叉身边取到了那枚金丹,迫不及待地一口吞下,顿时觉得自己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大喜过往。而下一刻,扭头就看到夜叉睁开了双眼,嘴角上扬的坏笑起来,更诡异的是他发现自己能听懂那些怨鬼的鬼嚎,那哪是鬼嚎分明是人言。夜叉醒来,怨鬼也开始躁动,听着那些鬼嚎,一下子就明白了一切。

听着那些怨鬼的不甘,他知道自己被骗了,甚至还推断出一些真相。

哪有什么仙丹妙药,那分明是夜叉自己做的‘诱饵’罢了。夜叉喜欢孩童,喜欢的就是一个纯白如纸,吃的就是一个前善良童真。

可世人却不知比起孩童,夜叉更喜欢吃恶人,吃的就是一个恶念之欲,可世上恶人太少了,大多都怕死胜过贪念,口感苦涩。

所以,夜叉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在自己身上弄了一枚‘仙丹’,吸引那些贪欲极强之人。

司徒思愿抽出自己腰间的月刀,此刀半弯,刀光粼粼。月刀由草原上的一位大师所铸,杀人不见血,见血封喉。不少良家妇女就惨死在上面,哪怕是身穿盔甲的官兵也挡不住此刀的锋利。

见对方准备动手夜叉全无惧意,司徒思愿刚踏出一步,就发现了不对,自己的浑身使不上力气,而且自己的身体在不断腐烂,没几息就摇摇欲坠,撑不住的松开了握紧的月刀,倒在了地上没了气息。

夜叉大笑一声,伸出一根手指,贯穿身体挑了起来,送去口中,腐烂的味道伴随着浓浓的贪欲,对于夜叉来说是真美味不已,连善良纯真都比不上的美味,贪欲才是世间的美味,它甚至不舍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贪恋上面的美味,不知道下次吃到会是多少年后。

夜叉往自己身上挖下一块核桃大的血肉,身上那伤口转眼消失。夜叉往手上的吹了一口气,那蠕动的血肉恍然变成了一枚核桃大的金丹,散发着金光,光彩夺目。

关于夜叉腰间的金丹,有人说是龙眼大小,有人说有核桃那么大,众说纷纭。

夜叉把金丹挂在腰间,似乎在引诱下一个‘司徒思愿’。而司徒思愿因死前怀着强烈的不甘,一口怨气积蓄于身,在夜叉吞下后,怨气释放,在夜叉身边又形成了一个怨鬼,嘴中不断鬼嚎,没有人听出说了什么,但声音尖锐刺耳,仿佛有天大的怨气。

夜叉继续动手,朝下一个地方走去,一个一个的怨鬼围绕着夜叉一同而动,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遭殃。

陈宇又听完了一遍百鬼夜叉,老陈这次讲的很细,比以前听的还多了一小段内容。

这老陈难道是在提醒自己,陈宇心想。

主要是这时候莫名其妙讲这样的故事,还挑在这样的场合,很难不让陈宇乱想。

“相比于百鬼夜叉的故事,我还是更喜欢龙宫传道”陈宇回应道。

龙宫传道是老陈第一个从城里听来的故事。

以前有一个名叫林默的人,从出生时都两耳失聪,父母没多久出海就没回来,被村里人都瞧不起他,靠着自己勉强算是活了下来。

本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直到有一天,在海边发现了一个海龟,全身绿色,身子很小,有林默手掌大小。

林默发现它被一个海蚌咬住了,还没长大的海龟,柔软的龟壳根本挡不住,疼得不断嚎叫。

善良的林默急忙从腰上拔出小刀把小海龟救了下来,放在手上。小海龟前腿被咬伤了,林默把它带回了自己家,给它包扎一下,并找了一些东西给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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