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2010(1 / 2)

  那是在会展中心的小礼堂,言谨讲 AIGC 作品的版权问题,她过去几年刻意侧重的执业方向。开头玩笑,说今天难为大家来听文科生讲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台下发出一众会心的笑声。她侃侃地说下去,比较中美、欧盟、英国、日本的法规与判例。

  最后十分钟,问答环节,前排有人举手,主持人把话筒递过去。

  那人站起来说:“不知道言律师还记不记得,我们前年在一个项目上见过的,我那时还在实习……”

  言谨看着他,点点头,表示有印象,等着他言归正传。

  那人却又说:“几年没见,言律师还是这么美。”

  言谨蹙眉,只是极其短暂的一下,脸上仍旧保持微笑,说:“你的问题是?”

  那人竟语塞,现场稍稍冷了一秒。言谨疑惑,他究竟在等什么,是在等她羞涩地说一声谢谢吗?当然,问题终于还是问了。好问题,她说。其实并不是,更像是喂给她的,也是为了填满剩下的时间。

  作答的同时,她无意望向那个阶梯式礼堂的后方。而后,便看见了阴影中站着的周其野。他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微微侧首,是静心聆听的姿态,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又在那里站了多久。目光对上之前,他已在微笑,像是猜到了她此刻的心思,十年前被客户说新来的小助理蛮漂亮的嘛,十年后居然还要被后辈这样评价。

  言谨亦对他笑了。

  待她答完前一问,他举手示意。

  言谨说:“周律师。”

  台下坐的人回头望,话筒在他们手中传递过去。

  周其野接到手中,略微低头,说:“请问言律师,对腾讯诉盈讯和菲林诉百度两个结果相反的判例怎么看?”

  “好问题。”言谨还是这样评价。

  这一次,确实是。

  “前者确认了 AI 作品的版权,后者没有,”她思索,回答,“两个案子的判决看似相反,但其实传达的是一个意思——由自然人创作完成,仍旧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必要条件。只是究竟哪些属于人类的创作,哪些是基于机器学习生成的内容,当两部分结合在一起,这个度又在哪里,尚是一个讨论中的问题。事实不同,则结果不同。法律总是滞后于科技,但也可以反过来说,现在的我们有一个绝好的,参与推进立法,见证改变的机会……”

  她说着,感觉几分奇妙。如果是多年前的自己听到这番话,是否也会觉得调子起猛了以至于虚假呢?

  讲座结束之后,所有人都去了七楼的餐厅。

  言谨才刚在门口餐台上拿了杯酒,手机就震动起来。她走到落地窗旁的一张高桌边,放下杯子,拿出来看,是“海阔天空”终于回复:来我家,喝一杯。

  言谨看着,无声笑起来。

  忽然想到自己刚毕业那会儿在东昌路租的那套一室户,当时的她正在做一连串影视剧盗版侵权的案件,尚未成为吴清羽的小青过来借宿,没工作的日子,整天整天窝在那张宜家买来的沙发里,看网上下的盗版电影和电视剧,TVB,HBO,张曼玉,周星驰……

  其中一句台词宛在耳边。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