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刺配刺青1307(1 / 2)

  不出来,那臣等更是无能为力了!”

   刘永铭说:“尸体上若是没有明显的什么特征,你至少查一查他身上的布料来自哪里总行吧?多少跟父皇有些许交待才是,总不能让他觉得你什么也没做吧?有多少就查多少!去去去,我正烦着呢!”

   谷从秋马上说道:“正是因为臣发现了一点线索,但却不知是何意,故言之才疏学浅,”

   “线索?”宋宪连忙问道,“有什么线索?”

   谷从秋说:“哦,那名刺客身上有个刺青!”

   “刺青?发配过?”宋宪一下子来了兴趣,“那就查一查是哪里刺的,再去查找刑部发配名单,按着年龄筛选一番。剩下的最多最多不会越过一百人!我们再……”

   刺青古称“墨刑”,宋朝时称“刺配”。

   这种刑罚最早在黄帝时期便已开始实行了,但当时实行对像只有还不愿归附的蚩尤旧部。

   墨刑常与黥刑相配套,黥刑因为太残忍渐渐就不用了。

   到宋朝时,法学上觉得死刑太严厉而次一等的杖刑又太轻,不足以震慑罪犯。

   比如意外致他人死亡的案子里面,罪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他又不是主观上要致人死亡,即可判死刑尝命,也可以不处以死刑。

   这样的案子在宋朝以“仁”治国的背景下,能不判死就不判死了。

   但若只是打杖刑,苦主那一边又觉得不甘心,因为这的确是罚得有些太轻了。

   于是法学家从《尚书》里又将墨刑拿了出来,就有了死与不死的一个中间刑,就是刺配流放。

   这个世界线各国的律法里基本都有流放,但不是所有流放的人都需要被刺配。

   只有那些获重罪终身不得返乡的罪犯才会被刺配。

   比如官员谋逆案里罪不及死的家属、家眷及牵连在内的次犯,又比如犯下滔天大罪的豪强的家属。

   把这些人进行刺青处置是为了防止他们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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