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有司案卷1272(1 / 1)

  从以传孙子。夏彷,这首诗我以前就在你那里见过一次。我再给你一个机会!这到底是谁的诗!”

   “我、我不知道、不知道……”

   刘永铭摇了摇头,轻叹一声,只得向众人宣布道:“夏彷即已供认其罪,即是阳间之刑案。我虽贵为奏王,却非刑狱主官,此案非本王能职理,朝中自有有司。于沧楚!”

   “末将在!”

   刘永铭拖着长音说道:“将夏彷押~~~下堂去,关押于禁军值守处看守。明日一早与这供词一道交于御史台右都御史侯不平处发落!”

   大理寺最主要的职能是核审宣判、宣刑,相当于最高法。

   他本身是不能直接抓人或是处理某个案件的,只能是由刑部将案卷与人犯移交到大理寺之后,他才有权利处理此案。

   要是证据不足,或是某些东西存疑,大理寺甚至都会将案子驳回到刑部去。

   而刑部也没有权利直接抓人,也是得由地方衙门呈报上来再行二审。

   当然也是有特别的时候,那就是御案。

   御案是用不着地方衙门一道手续的,而是由御史台提告,之后交由刑部处置,最后大理寺最后审决。

   甚至会出理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会审的情况。

   所以刘永铭只能将夏彷先交到御史台那里去,而后层层审结。

   但御史台却是大皇子的地盘。

   大皇子与刘永铭向来不和睦,刘永铭担心大皇子的门人对夏彷进行严刑逼供,屈打之下让夏彷会将矛头指向朝中的什么人就不可得知了。

   要是如此,此事就会脱离了刘永铭的掌控,这是刘永铭不愿意看到的。

   而侯不平现在是太子党,且他只是右都御史。

   右都御史一般都是挂名,不管御史台之事。

   如果大皇子的门人想要从夏彷那里做点什么文章,一定会向侯不平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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