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们36(1 / 2)

今天是2023年12月26日。

距离我离开她已经3年了,三年未见,不知她过的还好吗?我听说她在我家住了三年,我已经三年没回家过年了,虽然我对不起我的父母,但是我必须这样做。

我非常意外她对我的爱,能够坚持三年,我在第一年的时候就已经确定我不爱她了,我不再在睡梦里想起她,我早上不再惦记着她给我做的饭,我仿佛习惯了孤独一人,只是偶尔的和朋友小聚一下。

我在诗坛越有名就越发感到空虚,名利无法给我带来丝毫快乐,这时候我又想起了她,以前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仿佛无论干什么东西,都是开心的,我并不会感觉到孤独。

这一天姜雨找我出去玩,她问我:“偶像,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怎么没见过你的女朋友啊?”

“我和她呀,早就分手了,大概已经三年了吧。”我有些不确定的道,我已经不爱她了,所以我不会特别记得。

“啊,那三年就没有尝试过找其他女朋友吗?”

“我承诺过要这辈子只娶她,做人啊,要言而有信。”

……

他对我说:“做人啊,要言而有信。”

所以啊,他是一个骗子,他对我说的那些情话,经常带着,一生一世只爱我,无论我去到哪,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他一定不离不弃,那些情话很动听,他毕竟是一个诗人,但后来我知道啊,情话终究只是情话。

它不是誓言。

我在他家住了三年,强忍着自己的羞意,虽然我知道他的爸妈没有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但是我却总能在他们眼中看到嘲笑与怜悯。

我在第一年的时候就放下他了,但是我却没有选择离开他的房间,这个房间啊,我睡了整整三年,活在他的世界里,却不见他的人。

没有选择离开这个房间,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是爱吗?但是我早已经不爱了他了,它或许是别的东西,也许我觉得我不甘,也许我觉得我怀念。

但我很快就不用纠结这些了,因为今天呀,我要走了,回到那个我和他呆了三年的房子,我的弟弟在那,他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看我,他给我带些礼品,但是他从来没有劝过我。

我离开了他的家,他的父母在挽留我,我对他们说了一句抱歉,便急匆匆的走了,但是我没有立马离开,我在这个承载着我们青春的城市中又转了几圈,游过当年的地方。

不见当年的自己与他。

我对我的颜值非常有自信,但是这仿佛留不下他,我有点怀疑,是不是我的眼光不太行,觉得自己很漂亮,但其实一般,直到一路上,有许多帅哥加我的微信,我才发现眼光不好的是他,拒绝了他们的微信,我站在高铁站,抬头。

下雪了。

……

“下雪了。”

我感叹道。

这雪勾起了我无尽的诗意,我想写诗,但是我更怀念以前的人,我犹记得以前没钱的时候,下雪的时候总是出去玩,因为我们没有没有多少钱去其他地方玩,旅游更是想都不敢想。

她各方面都和我非常像,我们的爱好几乎相同,可是有一点我们却不相同,那就是我比她聪明的太多,由此,我们大学的时候不在一个学校读,我在A城,她在C城,整整隔了1000多公里呢。

我下雪的时候出去玩,她总是傻不拉几的拿着小雪球砸我,小雪球砸过来的时候,我根本不用躲,我和她不一样,我就拿着大雪球砸她,她被我追着跑。

一旦被我追上,她就可怜兮兮的求我不要砸她,这个时候我就得看情况了,如果旁边没有人,我就狠狠的砸,如果旁边有人,我就会照顾她的脸面,但是不管有没有人我都不舍得砸到她的皮肤上面,只会砸到她的衣服。

我怕她生病。

她是不聪明,可她不是笨,但是有的时候却蠢的让人可怜,有一次砸雪球,玩累了,她故意支开我,不知道想要干什么,我知道她是故意支开我,但我还是照做了,我想看看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洛沉石,看这里。”她突然很温柔的对我说。

我扭头看去,只见她举着一个超大号的雪球朝我过来,我撒腿就跑,她也撒腿追我,她根本追不上我,但是看她喘着粗气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放慢了脚步,在她觉得近的时候,他她把那个雪球扔过来,令人无语的是扔完之后,她还在跑着,因为她力气小,扔不了多远,所以那个雪球正中她的脸颊。

她追上了雪球。

她物理学的不好,但是我物理学的好啊,她居然在扔完之后还继续加速,可能是体重变轻的原因,我替她擦干脸上的雪,为了防止她生病,我带她去吃了一碗热腾腾的兰州拉面,一份兰州拉面十几块钱,比起那动辄200多的火锅来说,对于我们还在温饱线挣扎的人来说是最具性价比的存在,我那时候写的诗并不出名,沈款款的大学不好,所以她的工作也不好,我们都没有钱。

她说她喜欢吃兰州拉面。

……

我并不喜欢吃兰州拉面,因为我喜欢吃的牛肉,在它里面太少了,但当我从E城到达A城之后,肚子有点饿的时候,我还是点了一碗兰州拉面,虽然我现在很有钱。

我是在和他同居,第二年的时候,才开始写书的,没想到第一本书就封神,第二本书让我直接封至高神。

当我有钱了之后,我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向他邀功,我想给他惊喜,一直以来都是他准备惊喜给我,我是被偏爱的那一方,初中的时候是他追的我,告白的时候是他先告的白,我享受着一切,这一次我也想要他享受一下被偏爱的滋味。

在和他同居第三年后,我终于有足够的资本去让我们的爱情被更多人知道,我开了第三本书,书中的男女主角是我们的原型,这本书也许是人气的加持吧,比我前两本书更火。

有一次深夜写到故事的高.潮的时候,我终于能够有勇气去向他表述一切,一直以来都是他养着我,这一次换我包养他,我清晰的记得我当时是怀着多么的幻想和热情去向他说明这一切,但是我等来的。

是他的冷淡与疏远。

我和他相处了整整十年,相识不止十年,我很了解他,所以我知道他的冷淡和疏远是为了什么,他想给我更好的,他自己认为他配不上我了。

对于他这种想法,我只感觉荒唐和好笑,爱情不就是自私的吗?没有占有欲,爱情真的能够长久吗?他就没有一点世俗男人的欲望,想要占有一个有钱的富婆吗?

当爱情最为浓烈的时候,它便是最坚固的存在,我一直这样认为,它是永恒,是一切,此事此刻,任何事物都要为爱情让步。

但他走了。

我心中的思绪无法化解,于是我把那部以我们俩为原形的小说把主角都写死了,他们不会离开彼此的,因为他们相爱,所以能让他们离开的就只有死亡,或许也不一定,说不定他们还在异界相见呢?

但我俩或许不能再相见了。

说起他,我觉得他变了很多,现在的他虽然仍有正义感,富有朝气,但是这朝气只是遗留下来的朝气,没有他少年时期朝气足,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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