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签约(2 / 2)

一页一页翻下去,评论区绝大部分都是好评,偶尔也有几个持反对意见的,但也无伤大雅。

毕竟各有各的审美,你也无法要求别人一定和自己持一样的观点。

不过藏剑并没有着急把成绩报告给主编,毕竟自己此时还没有把《大王饶命》签下来。

此时报告上去,主编还好,就怕某些有心人暗中使绊子,或者干脆截胡那自己就亏大了。

将改好的合约发给了猪蹄老师等待过目。

同时,藏剑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前就已经去将其打印出来,装入填好信息的信封中朝猪蹄老师后台填的住址邮了过去。

急急急!真的很急!

如果猪蹄老师看完之后不同意,大不了再改一份罢了,反正这点成本对于藏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但是要是猪蹄老师同意了,那么就能够尽快的签约,也好展开自己后面的推广计划。

三天过后,路昂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出租屋。

路建云正坐在沙发上玩着手机,“回来了?快来,合同到了。”

一个印着大大的顺丰快递几个字的快递摆在路建云前面的茶几上。

路昂一听顿时精神了起来,“这么快?”

说着赶忙坐到沙发上,把已经开封的合同拿出来翻看起来。

“合同我托朋友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对于版权分成这方面,你老爸我也了解不多,你自己看着决定。”

路建云是不了解小说合约版权分成,但是不代表他的朋友不了解。

当那位朋友告诉路建云这份合约有多优渥的时候,路建云才发现自己的儿子才华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为出众。

感谢完那位朋友之后,路建云就带着合约急匆匆的回到了出租屋。

虽然知道自己儿子的天赋十分的出众,但是让路建云直接夸奖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路昂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老子的崽。

为了防止孩子过早膨胀起来,迷失方向,以后还得找个机会打压一下。

事实上,这也是大部分父亲的心声,即使孩子很有出息了,但是却从来不会在自家孩子面前夸奖一句。

但是在孩子不在的时候,又很可能拿出来和自己的朋友炫耀。

不过对路建云来说,炫耀自己孩子写作很有天赋这件事短时间内怕是不可能了。

一是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路昂心智再怎么成熟,在路建云看来也还只是一个孩子,大人都难以抵抗外面的花花世界,何况自己的孩子。

二则是路昂其实已经提前和路建云沟通过了,这本书用的是路建云的身份证,自然对外宣布是路建云自己写的,而不是由他人代笔。

路昂并不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反而更喜欢当一个幕后主使,深深的把自已藏起来。

半个小时过后,路昂把合同上面关键的条例都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抬头说道:“没问题,老爸你在上面签字吧。”

等到已经昏昏欲睡的路建云闻言坐起身来,拿过路昂手上的签字笔,在合同上龙飞凤舞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嗯,不得不说,老爸的字比自己的字要好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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