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打字机217(1 / 2)

  今天要不是顾知朝提起这事,郑怡自己只怕都忘记了。

  郑怡回到房间,打开了柜子,从最底下拿出了两个箱子。

  一个箱子里面装着打字机,另外一个就是唱片机了。

  箱子被密封着,打开里面还盖着一块红色的绸布。

  这是一台老式的打字机,和简便的键盘不同,这台打字机分为三个部分:滚筒、签字盘、机头。

  打字机上方的滚筒是用来卷放蜡纸的。

  打字前要将蜡纸先安放在滚筒上,基本就是A4纸大小。

  滚筒上有二个卡条,先将蜡纸上端压在一个卡条下,然后一手卷动滚筒,一手轻轻按压在蜡纸上,顺势旋转滚筒,快到一圈时,打字机就会响起一声悦耳的铜铃声,这表示蜡纸已被全部卷到了滚筒上。

  另一个卡条正好位于蜡纸的底部,将蜡纸的底部用卡条压住,蜡纸就安装好了。

  铅字盘是一个长方型的金属盘,高约二厘米,平放在打字机的机架上,里面由一个个小方格组成,格子下方不是封闭的,而是在每个格子二边都有小金属条,起到托住铅字的作用。

  滚筒前面连接部分为机头。机头又分为打字手柄、打字锤、划线砂轮。打字员用右手的姆指、食指和中指握住打字手柄,食指放在手柄上方,就象电影里看到的发报员手握发报键一模一样。

  用现在人的眼光看,老式打字机的打字速度太慢了,而且全凭打字员对铅字盘中汉字的位置记忆来决定。

  打字员从铅字盘里找到要打的铅字,按动打字手柄,将铅字打到蜡纸上。

  机械般的一遍遍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啪哒、啪哒……一个字一个字地找,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一张一张的蜡纸更换。

  不但要求打字员眼神好,找字快,看字准,还要记忆好,动作麻利,操作机器熟练。

  对于新手而言,使用打字机还不如用手抄写。

  只是机械毕竟是机器,只要熟练起来,速度肯定是完胜手抄的。

  顾知朝手抄,速度快的情况下,一个小时顶多一千五百字,而且写久了,手会累,需要休息。

  但是如果能够熟练使用打字机的话,一个小时至少能有三千字。

  而记忆这种事情对于顾知朝而言完全不是事,相信只要让他使用一段时间,他很快就能上手了。

  “哒哒哒~”

  郑怡按了按打字手柄,打字机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因为一直放在箱子里面密封,打字机保存的还挺好的,还能够使用。

  只是要正常使用的话,还是得上一遍机油润一润零件。这并不是难事,肉联厂的老师傅保养机器可是一把手,找他们帮帮忙就好了。

  “这东西挺难用的,不过……那是对别人。”

  郑怡看向了顾知朝,笑了笑说道:“知朝你的话,就不难了。”

  顾知朝笑了笑,没有否认,就这么会的功夫,铅字盘里的常用字区和非常用字区他都已经记下来了。

  而动手能力,顾知朝就更不差了,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使用这台打字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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