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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那火光又燃烧起来。不是篝火,而是亚度尼斯肩头那只小魔鬼咳出的火星与血点。那奇异地令亚度尼斯洁白无瑕的面孔染上醉酒般的熏红,他的瞳孔在细雨中波光潋滟,侧首看来时竟然无尽深情。

那既不够真实,也不够虚假。亚度尼斯最令康斯坦丁头痛的就是他既不真实也不虚假。仿佛透过万花筒观察世界,要从无穷的形态中寻找某一种情绪,那是徒劳的努力,堪比西西弗斯一遍遍将石头推上山巅又坐视它滑落山底。

假若你只能在荒诞中寻找爱意,怎么能不将荒诞本身视为爱之本身呢。

“你过来是干什么的?”康斯坦丁孜孜不倦地问。

“你知道么。”亚度尼斯答非所问地说,“从未有人能坚持着问我同一个问题。太怕我,太爱我,或者把自己猜测的内容作为答案并接受了这个答案。”

“所以你为什么过来?”康斯坦丁问,“你从不主动来找我。我是说,除了我快死的那种情况。”

“我吃饱了。”亚度尼斯回答。

“那不是我问的。”

“我想知道吃饱之后见到你是什么感觉。”亚度尼斯说。

“噢。”康斯坦丁平静地说,“你感觉到爱了吗?”

亚度尼斯若有所思地眺望天空,又转头看着他。很长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而后就在康斯坦丁习以为常地觉得这次也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亚度尼斯居然笑了。

不,不是浮现在面孔上微笑,而是一种近乎于“笑”的感觉。就像万花筒被谁撞了一下,撞出快乐的、弯弯的眉眼,略微歪斜,因此透出少年般的顽皮。

他又一次答非所问:“我感觉到你了。”

“……噢。”康斯坦丁讷讷地说。

他不知道亚度尼斯感觉到的是什么,但他感到自己正彻底而灼亮地燃烧。

康斯坦丁很快就意识到这里是什么地方。

伦敦的标志性建筑不胜枚举,但标志性的街道仅此一条——贝克街,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历史底蕴都只能说是几近于无,它的名声完全基于曾经居住于此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世上独一无二的咨询侦探,借由他最忠诚的助手以及传记作者的笔墨如同病毒般感染整个世界,彰显着人类理智与智慧的极限。

正因为曾经居住于此的人获得如此旺盛并且还在不断生长的名誉,整条街都布满了福尔摩斯的痕迹。

地砖上纂刻着他的名言;街边的小店售卖与他相关的周边;成套的精装书被充作装饰品摆在咖啡店的门口……假若你没有亲身来到这里,很难想象一个已去世近两个世纪的人还能在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留下如此之多的印记。

街道入口处,最醒目的位置,屹立着一座歇洛克的雕像。头戴着那顶经典的猎鹿帽,手持烟斗,风衣在身后猎猎飞扬,消瘦的身形和略微鹰钩的鼻尖毫无疑问地展示出一个睿智、专注而又精力充沛的形象。

康斯坦丁不熟悉贝克街。虽然他也算是个侦探吧……但相比起福尔摩斯他也就是个蹩脚的外行,再说,贝克街的位置相当优越,这地儿可谓是寸土寸金,和康斯坦丁这种混迹于下层人之间的货色是两个世界。

小魔鬼蹲坐在亚度尼斯的肩头,抓起一缕亚度尼斯的头发咀嚼,发出令人牙酸的,仿佛用指甲刮擦玻璃的声音。

康斯坦丁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打开箱子翻了翻,试探性地将一整包未开封的丝卡烟丢给小魔鬼,她敏捷地用爪子抓住了,握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会儿,然后连着包装整个儿地塞进口中。

浓重的烟气从她因为尖牙而难以合拢的嘴唇中冒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做出令康斯坦丁大吃一惊的反应:她咳嗽起来,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紧接着扭曲着脸将烟盒咽了下去,伸着舌头响亮地“呸”了一声。

康斯坦丁看得傻了。

“别喂她怪东西。她还不到抽烟的年纪。”亚度尼斯严肃地说。

“……你在说什么鬼话,这玩意吃泥巴都能活。”康斯坦丁被亚度尼斯的厚颜无耻和颠倒黑白震惊得语无伦次,“我喂它怪东西?!是我?怪?那是——我的烟啊。该死的,它吃你的头发就不怪了?!”

说完后康斯坦丁有点反应过来,心说好像还真不怪。

“那不是头发。只是一点点能量。”亚度尼斯说,“一点点血,准确地说。她才刚出生没多久,不能喂太多。”

他说着,又掏出笔记本,翻开内页,从里面翻出一张手帕丢给小魔鬼。它准确地贴合在她的身体上,变成一件领口、袖口和裙摆都坠着繁复蕾丝的蓬蓬裙。小魔鬼不舒服地挪动着身体,试图撕开它,亚度尼斯轻咳一声,她立刻不动了。

以亚度尼斯的性格来说,没把她弄死已经是他养得很认真的表现,居然还记得给她弄身衣服穿,康斯坦丁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是真的打算养着这东西。

“你应该给她取个名字。”他说,心情不无复杂,不知道哪种情绪占了主要地位。

“我不需要那东西。”亚度尼斯说。

“……随你的便好了。”康斯坦丁和他一起停下脚步,“现在你把我搞糊涂了,我们为什么停在221B的门口?”

“这是我的房子。我以为这很明显,毕竟贝克街从未有过所谓的221B,曾经存在过的那栋房子本来就是我放在这里的。”亚度尼斯说,“我们在伦敦,我们需要一个住处,我有一个房子在这里——应该不需要我再给你更多的细节了吧,亲爱的侦探?”

“别那么叫我。”康斯坦丁嘟哝了一句,因为在这地方被如此称呼而难得地有点羞涩,“所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你的过往名单还有什么惊喜能给我?”

“我们是纯洁的房东和租客的关系。”

“你在开玩笑。”康斯坦丁努力憋笑。

亚度尼斯大惑不解:“这又是个独属于人类的内部笑话么?为什么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在笑?”

“这么说吧,你和华生描写的形象不能说是天差地别,只能说是毫无干系。”康斯坦丁咬着脸颊内侧,“你真的打扫房间、清理草坪了吗,按时给他们准备下午茶?”

“正如华生写的那样,歇洛克办案的时候不吃东西。我用特殊的烟草取代他的三餐和下午茶的点心,借此也帮助他戒掉了注射可卡因的坏习惯。尽管他一点也不为此感谢我。”亚度尼斯说,“你想尝尝福尔摩斯的烟草么?”

他掏出钥匙,打开了221B紧锁的大门。康斯坦丁饶有兴致地看着这栋福尔摩斯博物馆外排队的游客,跟着亚度尼斯穿过房门,跨入普通人无法进入的另一个空间——

“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一对吗。”他问。

“那是十九世纪,康斯坦丁,我以为答案是很明显的。”

“所以是柏拉图伴侣。”康斯坦丁了然地说,“可惜华生最后还是结婚了,不能不说这里没有污点……但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那毕竟不是个爱情故事。”

“约翰没有结婚。”

“你叫他约翰。”康斯坦丁说。他的语气有点微妙,“所以,他没有结婚。原来不是福尔摩斯。你还不如和他们都有一腿呢,但我必须得说你这么干真不厚道——我也不意外你这么不厚道——插入他们之间的关系简直是犯罪,连我都干不出那么没品的事儿。”

“约翰是个普通的名字,约翰·华生让‘约翰’不再普通,‘约翰’只是约翰·华生。你是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他们基本上算是我的……”他斟酌了一会儿,“旅伴。”

旅伴。亚度尼斯在舌尖品尝了一会儿这个词,觉得那很对味。

“我不明白你带我来这里是为什么。”

康斯坦丁在房间里转悠。他摸了摸沙发背,不怎么惊讶地发现上面干干净净的,别说灰尘了,连点划痕和使用痕迹都没有。书架上堆满了笔记本和报纸,一些廉价流行小说,几本诗集,还有厚重的大部头医学专业书。

“没什么目的,”亚度尼斯说,“只是让你知道,你在伦敦的时候可以住这里。别老惦记那些人员混杂的下作地方了,康斯坦丁,对自己好一点。”

他的声音低沉,优雅,富有磁性。见鬼,康斯坦丁半心半意地想着,真是把天使样的好嗓子,那根舌头能钻进人的大脑里,钻得那么深,那么深……聆听这样的声音,就像是聆听到说话人内心深处的真意。

不知怎么,那和他任何一次触碰和摸索他人——人,天使,魔鬼——心灵深处的感受都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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