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弄巧成拙(1 / 2)

“看到这句话了么。”

李程心情很好的把他找到的重点指给苏芊芊:

如果员工在收到转岗通知后,拒不转岗报到,视为旷工。旷工三天后,公司有权开除。

“我们常说的n+1,是一种经济补偿性质的钱,是在员工非自愿离职,但和公司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给员工的补偿,公司完全不涉及违法。”

“但如果是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强制转岗再开除,则属于违法开除,公司要赔偿2n,两者天壤之别。”

“你的工作时间是多久?两年零九个月,那可以按照三年计算。”

“也就是说,公司一通操作,赔偿的金额,从4个月的工资,变成了6个月的工资。”

李程说完之后对苏芊芊笑了笑:“恭喜。”

“那我后面——”

幸福来的太突然,苏芊芊本来以为自己最多就能那个n+1,没想到赵胜对自己这么好,居然硬生生给自己送来了2n。

“你后面等着就可以。等到三天后,如果公司给你发辞退通知书,那就可以拿着通知书和这封邮件作为证据去劳动仲裁,如果不给你发,那也没关系,照样可以仲裁强制转岗的问题。”

“你们公司没有法务部门吗,人事发出这种邮件之前,不会咨询法务那边的意见吗。”

李程是真没想明白,这实在不像是学过法律的人能干出的事。

苏芊芊哼笑了一声,法务?

上行下效,法务在他们公司,实在不是个强势的部门。

如果是要签合同,不得不经过法务审批的事情也就罢了,但像这种开除员工的“小事”,苏千千敢打包票,不管是赵胜还是人事,肯定都不觉得需要和法务沟通。

李程摇了摇头,难怪这事做的能如此弄巧成拙。

合着就是苏芊芊的部门领导,看了几个维权小视频,就觉得自己懂劳动法,能钻法律的空子了呗。

真是毫无对法律的敬畏啊……

“好吧,劳动仲裁的事情我还需要再看看证据,以你们公司这个做派,说不定除了2n和加班费之外,还有别的问题。咱们今天先把精力放回造谣案——”

公安局。

“苏女士。”

民警老王再次接待了苏芊芊。

“关于您昨天报警的案子,我局已经正式受理并调查完毕。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共两人,目前具体的处罚决定还在审核之中。”

“考虑到尽早让他们道歉、澄清,对挽回您的声誉,减少谣言对您的伤害有较大的作用,所以,今天就把您先叫过来了。”

“您是打算和两个人一起谈道歉澄清的事,还是分别谈。”

警察老王一边说着,一边打量苏芊芊身后的李程,刚才苏芊芊已经介绍过了,这是她的代理律师。

在老王办过的几个造谣案中,当事人这么快就找代理律师的,这还是头一回

不过这样也好,律师都有了起诉维权的决心,还能更坚定点

“分别来吧。”苏芊芊回答,“我想先见见那个造谣的始作俑者。”

周豪被关进留置室的时候,整个人都呆呆愣愣的。

过去将近十几个小时的经历,对于他来说像是做梦一样。

他不明白,自己就是开开玩笑吹吹牛,怎么就进派出所了。

还有警察讯问他时候,说可能会拘留他,怎么,怎么就还要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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