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我想守护那些善良的人35(1 / 2)

这时,李夏木似乎越想越伤心,哭的也越来越厉害了。

这下可把在场的两人搞得不知所措,互相指责了起来。

“都怪你,急着瞎表白,把我同桌搞得这么难过!”

“不对,不是因为我!汪凡,我差点上了你的当!李夏木不是因为我哭,他好像是因为你哭!”

“你瞎说!我又没做什么,怎么会因为我哭?”

“李夏木又不是一个爱哭的人,所以绝对不是因为被我吓哭,那么她哭只可能因为她在意的人伤了她的心!

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就感觉她唯一在意的人只有你!汪凡”

听了章胜楠的猜测,汪凡愣了一下,随后想到了之前教室里的心灵感应,恼怒的反驳道,

“胡扯,我们都是男的,只有兄弟之情!”

听了汪凡的回答,章胜楠有点无语,这位哥们儿到现在还认为李夏木是男孩子,他们真的一起同桌了三年吗?

“汪凡,你真是个笨蛋,男女都…”

“你们的麻辣烫好了,还有别在这吵架,影响我生意了。”

柜台上老板的声音打断了章胜楠的话。

章胜楠只能吞回准备说的话,狠狠的蹬了汪凡一眼,抱着停止哭泣的李夏木走向座位去了,还不忘朝身后的汪凡喊话道,

“汪凡,把我们的麻辣烫拿过来!还有再买两瓶花生牛奶过来”

这时,被章胜楠抱着的李夏木想挣脱开,去帮汪凡端麻辣烫,但是知道她心思的章胜楠怎么会如她愿呢,死死的控制住她,不让她过去帮忙。

听到章胜楠把自己当佣人,汪凡气的瞬间想回怼过去,但是一想老板刚才说的话,还有正伤心的同桌,又泄了气一般,端着麻辣烫给李夏木他们坐的位置送了过去。

“我的麻辣烫呢?汪凡你的心胸怎么这么狭隘啊!”

章胜楠看汪凡就把李夏木的麻辣烫给端了过来,自己的却还在柜台那里,不禁大声对汪凡责问道。

汪凡叹了一口气,为了自己同桌未来的幸福,忍气吞声吧!

于是汪凡又折返回去,将章胜楠的麻辣烫给端了过来。

“嗯?还有两瓶花生牛奶呢?”

汪凡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折返去买了三瓶花生牛奶过来,放在了李夏木两人的桌面上,

做完这一切后,汪凡将自己的麻辣烫给端了过来,坐在两人的对面,一个人安静的吃了起来。

因为刚才老板的话,气氛瞬间有点尴尬起来,不过也好,食不言寝不语。

大家都各怀心事的吃了起来。

安静下来的汪凡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佳怡姐倒个垃圾,怎么这么久还没来。

就在汪凡想着李佳怡去哪儿了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店门口传来,

“弟弟,我说你们去哪里了,原来你们在我们隔壁这一家啊!唉,怪姐姐,刚刚可能指错门市了!”

李佳怡从门口朝汪凡他们坐的位置走了过来,这时得她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好像是餐饮店的工作装,手里还提着两个装满食物的塑料大碗。

“我是说,姐姐你怎么半天没回来,我都准备打六扇门的电话了。

姐你手上拿着的不会是给我们吃的吧?唉,姐你也太热情了吧!又让你破费了。”

汪凡从座位上起身,看着李佳怡准备将手里的两大碗食物放到自己这边的桌子上,连忙接过来道谢道。

“谢谢姐姐。没想到汪凡还有这么好的一位姐姐,真是他的福气!”

“谢谢姐姐。”

座位上的另外两人也起身向李佳怡道谢道。

听到众人的道谢,李佳怡笑着摆手道,

“没什么,这是店长因为我今天的业绩奖励给我的,我也吃不了这么多,

本来准备提一点到学校给汪凡的,结果在美食街碰到了你们,正好,不用我过去送了。”

李佳怡解释道。

“汪凡,你姐姐对你真好啊,有好吃的就第一个想到你,你以后得好好对待你姐,别让她吃苦了。”

章胜楠扭头看向汪凡叮嘱道。

李夏木点头表示认同章胜楠的意思。

“那肯定的,佳怡姐在我心中就是亲姐,我未来会保护好她的,不让她受苦!”

看着汪凡这样说,李佳怡不知为何眼睛湿润起来,

她本来就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大学生,之前大学里谈了男朋友觉得下半生可以依靠,结果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日子如同地狱,

但是自从认识汪凡这个弟弟后,和男友彻底分手后,李佳怡感觉自己如同脱下了枷锁,活的更加自由,轻松。

所以李佳怡是很感谢汪凡的。

“同学们,你们说错了,是姐姐要感谢汪凡,是他把姐姐从地狱中解脱出来,活出了自我,自由。”

“姐,你怎么哭了,卓航那混蛋又找你了?”

汪凡察觉到李佳怡眼角的泪珠,以为卓航又骚扰李佳怡,顿时恼怒道。

“不,傻弟弟,姐姐这是高兴的眼泪!算了,不打扰你和同学吃饭了,姐姐还要回去上班,有时间再聊吧。”

说完,李佳怡抹了抹眼角,就转身就离开了。

“姐姐再见!汪凡,你这么厉害,怎么还让你姐姐上班啊!”

章胜楠不解的对汪凡问道。

李夏木也一脸疑惑的看向汪凡。

“唉,我都把一条商业街交给她了,让她帮忙收房租,给她开每个月三万的工资,她又不要,

我姐啊,就是苦习惯了,闲不下来,你怎么劝也没用的,只能等她慢慢的想通吧!”

汪凡叹息了一声,向两人解释道。

“好吧,这位姐姐人真的很好,这两碗怕是她自己买的哦,哪有那么大气的店长啊,

估计就是怕我们不接受,才那么说,真是一位善良的姐姐!你真幸福,汪凡。”

章胜楠说道。

李夏木点头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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