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婚礼(1 / 2)

1986年底,刘向东,樱桃的婚礼如期举行。

多年后,杨名偶然发现,自己人生最早的记忆片段,就来源于这一天。

这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冬燕就去刘向东家帮忙了。那时候农村人结婚都在家里办酒席,除了大厨是请来的外,服务员通通由亲戚朋友家的女人们担任。

刘向东是杨树的好朋友,有这层关系在,冬燕必须得去。算起来,带上这一天,她已经忙活三天了。

并不是因为她们这些媳妇们不专业,干活慢,而是刘家,樱桃娘家都是大家族,来的人多,摆的席也多,自然而然,活儿也就格外多了。

到了刘向东家,冬燕就和十几个女人一起开始忙,洗菜割肉,摆盘子,一刻不停,一直到快十点,桌子摆好了,菜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冬燕才稍微轻松一些。

不过她还不能休息,她还要赶回去给杨树,杨名打扮。

当时,农村人参加喜宴,算是最重要的社交活动之一,不仅要展示自己的精神面貌,更要展示自家的经济实力,穿的寒酸的话,那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冬燕爱自己的男人,爱自己的儿子,爱自己的小家,她可不愿自家人被笑话,因此她提前给杨树,杨名做了过年的新衣,就为了这天穿。

她自己倒没有做,这还真不是什么优良品德,更不是为了节省,以杨树家的条件,过年冬燕还是有新衣服穿的,只是她今天用不着展现。

她是来帮忙的,上不了席,不但上不了席,还要帮忙上菜,等客人吃完了,还要负责收拾。

如果她穿一身新衣服,反倒会被别人看作不愿意干活儿,被人说闲话,普普通通,干干净净,平常的装扮就行了。

冬燕到家的时候,一进院子,就看见了儿子,他不知又犯了什么错,被杨树关在屋门外,不让进屋。

冬燕看到儿子的时候,小杨名乖乖地站在院子中央,不敢动,脸,耳朵冻得通红,虽然在哭,但不敢让爹听见,两只小手捂着自己的嘴。

“这么冷,把孩子冻坏了。”冬燕心疼极了,抱着儿子就进了屋,大声埋怨道。

屋里的杨树已经穿戴完毕,连头也洗了,正对着镜子梳头,他特意为今天请了假,可见他还是很重视刘向东的。

虽然他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天天和刘向东几个混在一起,但并没有翻脸,对外还是好兄弟。好兄弟结婚,自然要去了。

“烦死了,除了哭就是哭,没一点儿出息。”杨树眼睛没有离开镜子,手也没停,嘴上却依旧全是对儿子的不满,“一个没看见,就去吃馍了,不让他吃,他就哭,你说烦人不烦人。”

“他还是个孩子,他饿了,你就让他吃呗,吃席他能吃多少。”冬燕捂着儿子的耳朵,冲着杨树发泄。

其实这也真不能完全怨杨树,农村规矩,一天中有席吃,就不吃别的东西了,这也是杨树从小养成的习惯,他用自己的习惯要求儿子,很多老子都是这么做的。

杨树估计是见冬燕真发火了,也就不多说什么了,算是认错,等头发梳完了,才又问。

“他们去接亲了?”

“早都去了,都快回来了,手表我给你拿出来吧。”冬燕生气归生气,但该怎么对杨树,一点儿也差不了。

那个时代手表可是重要的财力展示品,跟现在的小汽车有一比,所以重要的,见人的活动都要带上。

表,杨树已经带上了,所以他并没有接话,只是挥了挥手腕。

冬燕见他自己带上了,也就不管他了,开始给儿子穿新衣服,等把杨名收拾干净,冬燕又该走了,冲杨树说:“我先走了,你去叫娘吧,我给你们占位置。”

难得吃顿丰盛的,所以都是老老少少,全家一起出动。大家都是如此,不带家人,当时才是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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