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世, 那场血战,与狼共舞(1 / 2)

清晨,不到六点,韩子生被黑都尉毛茸茸的大脑袋蹭醒了。黑都尉似乎天生有洁癖,它不是在洗脸,就是在洗屁屁。

“起来啦,起来啦!你不是要给爷爷奶奶做饭吗?”

韩子生擦擦眼屎:“你是我肚里的蛔虫?怎么知道我心底的想法?”

“喵啊,我就知道!”黑都尉逃开韩子生的捏弄,跳到窗台听看风景,听八卦。

东方一片瑰丽,太阳慢慢升上了天空,温热的气息从窗户扑了进来,今天,肯定又是一个桑拿天。

楼下有个长相漂亮的女人买着早餐匆匆回来,她在和邻居打招呼:“早上好!是啊,是啊!给孩子买早餐,一会儿送孩子上学。”宝妈的一天,开启忙碌模式。

黑都尉的前爪摁在窗户上,拉直了身子,边看边舔嘴:油条,豆腐脑,肉包子,还有肉火烧....

韩子生朝着黑都尉丢过去一只臭袜子:看什么呢?那么认真?

黑都尉背对着韩子生,继续流口水:“子生兄,今天,将会发生两件事,一件好事,还有一件坏事。你先听哪一个?”

韩子生:当然是坏事。

心理学说:先听坏消息的男人,做事谨慎,思维缜密,非常理性。

黑都尉幽幽地说:“你昨晚打死了一只大狗,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真痛快。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我告诉你,狗的主人,人送外号‘八爷’,会点武功,据说是个星级酒店的大厨。”

“嗯,非常蛮横!看他老婆就知道了!”这个在韩子生的意料之中,他倒腾出一件洗得发白的棉布短袖衬衣,穿上,耸耸肩,挺合身,还是旧衣穿着舒服。

“他家遛狗从不栓绳,很多邻居都被他的狗咬过,可谁都不敢惹他,自认倒霉,之前,你也被他的狗咬过。。。”

“啊,是吗?”韩子生翻看身上的肌肤。

“在你的脚腕上面一点点,还留着伤疤呢。当时医生给你缝了四针。”

韩子生撸起裤脚,他的左腿外侧,果然有一处瘢痕,狭长,暗红色,像乱线绣地一样,皮肤给扯得丑陋而扭曲。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韩子生摸着瘢痕,硬硬的,随着突兀感,心绪起伏。

“前年冬天,一个下午,你出去扔垃圾,那只狗喜欢搞突然袭击,特狠,咬住就不松口,不过,幸好是冬天,你穿着厚裤子,否则,腿早就废了。”

韩子生说:“我知道,狗和狼一样,嗜血,见到血就兴奋。”

前世的记忆,从指缝中一滴滴流淌出来。那一次血战,是韩子生最深最痛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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