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4(1 / 2)

两三天没捕获到猎物,没吃到像样的肉味了,刘浩感觉很难受,嘴里没味,就总想着能套只兔子,野鸡什么的来,哪怕是只老鼠也行。

可自从烧了那只大兔子后,这些该死的兔子好像就消失了,这两三天都是空军。

刘浩心里一度在怀疑,是不是那该死的大兔子是那些小兔子的祖宗,见大兔子死了,怕了,故意躲着他们。想及此处,不由一阵感慨:“唉,太行山的兔子觉悟还是不高啊,容易遭外部势力的糖衣炮弹引诱。不懂得牺牲自己,成就他人,少了点大无畏精神。”

黄云听着他胡言乱语,知道他又馋肉了,对他开起玩笑:“诶,不要着急,一会找个大肉粽子,你就有肉吃了。”

刘浩“呸”了一声:“小哥我只对新鲜肉感兴趣,老掉牙的肉还是留给你吃吧。那只大兔子就应该留给你,反正你也不挑食,这样你和那大兔子合二为一,那些小兔子很可能会追随你,我和我叔就能轻松享用它们了。”

黄云笑了笑,也不接话,从包里掏出两根鸡爪,丢给贤叔一根,故意瞄了刘浩一眼,得意得咬掉包装。

刘浩见了,恶狗扑食一般的扑了上来,舔着脸,笑嘻嘻的摸向黄云的背包,嘴里献媚般的说着:“来一根,来一根!我的吃完了。”

黄云护着背包,对着他一字一怔的说:“大粽子肉给谁吃?”

刘浩服软,陪着笑:“我吃,我吃!”

黄云很满意,接着又问:“大兔子给谁吃?”

刘浩:“我吃,我吃。”

黄云心满意足的放开双手,刘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就掏了一大把,没等黄云反应过来,又闪电般直接跳开,放入自己的背包。大笑不已,贱贱的说道:“我只吃鸡爪,大粽子和那该死的汉奸兔还是让它们爱在哪呆着,在哪呆着吧。”

刘浩的速度之快,简直触不及防,黄云看着被他掏走一半还多的鸡爪,呵呵笑着说:“你是真的狗啊,大狼狗的狗!”

刘浩嘿嘿一笑,满足的啃起鸡爪来。

吃完饭,又躺了会,太阳终于被侧面的悬崖挡住了,山谷内清凉了许多。

贤叔带队,顺着溪流,来到悬崖之下,到了悬崖下,才看清那株庞大的藤蔓是一株凌霄,枝繁叶茂的,足可蔽日。

三人为了节约时间,准备分头行动,察看是否有洞窟之类的遗迹。

他们此行的目标是汉墓,汉代又喜凿山为陵,那几十间房屋遗迹,如果真住上人,只怕有一两千人之多,如此众多的人,要做个多大的工程,看谷口外那条天然神道,只要是有墓,肯定小不了,怕不是王侯级别的都难说。

三人以小溪为起点,分头往两面寻找着蛛丝马迹,山崖底下除了那株凌霄花,还有一些十分高大的树木,由于大树阻挡了阳光,脚底下除了落叶,反而没有太多植物,轻轻松松都可劈开。

小溪是由一处泉眼汇集而成,蜿蜒的流向了下方的坑洞之中,泉眼所在位置偏山谷左边大约三分之一处,贤叔管的是左面小部分地方,半个小时他就检查完了,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搜寻无果后,他折返加入右面寻找。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