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拉蒙娜·福劳蕾尔45(2 / 2)

贝蒂·布兰特笑着推开门,这般调侃道。

“贝蒂!”格温嘟起嘴,埋怨着,“你怎么来晚了?”

“还记得我之前说找贝斯手的事情吗?请容许我为大家介绍——”贝蒂从屋外拉进来一个穿着军绿色外套,带着大大防风目镜的蓝头发女人,“拉蒙娜·福劳蕾尔!”

“你说的太隆重了,贝蒂。”与她看起来年轻的相貌不符,女人的嗓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丝的慵懒。

“那么,我们先来一首简单的磨合一下?”女人温婉一笑,从口袋中掏出发带,将自己蓝色带着粉色挑染的长头发扎起,拿出了自己背包中的老贝斯。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还是格温弱弱地开了口:“我,我们乐队招的只是临时的贝斯手,以后可能……”

“这个贝蒂已经说过了,反正最近我工作不忙,就当回忆一下年轻时的岁月咯。”拉蒙娜抱起那把贴满了贴纸的红色贝斯,挑了挑眉,“我们开始吗?”

“哦,当,当然!《SweetChildO'Mine》怎么样?”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格温迅速进入状态,用鼓槌敲击起鼓沿,“3,2,1——开始!”

“She'sgotasmilethatitseemstome……”

不得不说,拉蒙娜的指法十分娴熟,而最为难得可贵的一点是,她很关注队友的节拍,时不时放缓自己的节奏,以配合大家,直到整首歌的演奏完成。

“……Sweetchildofmine”随着最后一个鼓点落下,一首算不上十分完美,但绝对没有人掉链子、卡壳的《SweetChildO'Mine》被众人演奏了出来。

“哇哦!”格温兴奋地两眼冒光,三步并两步,来到拉蒙娜的身边,一把握住了她的手:“你的指法太棒了!是你自学的吗?”

“不是,”拉蒙娜微笑着回答道,“是我的丈夫斯科特教我的,他原先就是乐队里的贝斯手。”

“奇怪,这边的乐队我基本上都认识,不知道还有你们这一号人物啊?”格温搜索着脑中的回忆,确认自己从没听说过斯科特和拉蒙娜的名字。

“我们不久前才从多伦多搬回来。”

几人趁着休息的时间,大概搞明白了拉蒙娜的身世:她原本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后来搬去了多伦多,遇到了自己的现在的未婚夫——斯科特·皮尔格雷斯,后来两人又搬回了纽约。

“我的未婚夫当年为了追我,击败了我的七个邪恶前任。”闲聊中,拉蒙娜无意间谈道。

“这么劲爆?”爱八卦的贝蒂凑了过来,“讲讲呗?”

拉蒙娜笑着摇了摇头,抱起了贝斯:“下次吧,总之,我们认清对待彼此的感情可是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你们或许觉得,我喜欢人就可以处一处,但事实上,遇到不合适的人,对彼此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你们两人在一起时的甜蜜时光。

我曾经逃避过我的感情,所以搬去了多伦多,而现在……”

“是因为你的未婚夫吗?”菲利希亚问道。

“不,准确的说,不只是。”拉蒙娜随意地拨弄起琴弦,“这种事情的答案,只能靠你们自己找到。

对于彼此而言,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伴侣,但我们的相遇,却让我们成长为了更好的人。一开始激情的火花并不能长久,但从他开始为了我改变后,我就想,是的,我愿意试一试。

最后,你们也看见了,这一切的故事,造就了现在的我。”

拉蒙娜·福劳雷尔的这番话语萦绕在众人的耳畔,久久不散。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