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当事人才是律师最大的‘敌人’38(1 / 2)

规则总会给人一种不可突破的错误感觉,法律代表着规则的底线,尤其如此。

在很多‘正常人’眼中,随意突破规则的就是傻子,如果面对法律依然如此,那这人基本就是疯子了。

要突破规则,谈何容易?

比如86年就已经公布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然后整整过了二十五年,这个规则才得以突破、被《民法典》改为三年,法学界有多少有识之士,增加一年诉讼时效就有这么难吗?

就有这么难!

这还仅仅是在民商法领域,在刑事领域更是如此。

数百年前的伦敦国警察还在马背上办案时,伦敦国人就有了沉默权——‘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你所说的话将会成为呈堂证供。’可在古老的九州,哪怕到了21世纪的今天,人们依然没有沉默权......

每一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傻乎乎的法学家们总是试图建立沉默权制度,可是每一次他们都败下阵来,对手很强大、不明觉厉的强大......

所以当周宇说到‘政府行为也未必可以构成不可抗力’时,刘军就像在看一个疯子,他很失望,被他看好的人为什么会突然犯了傻气?你就准备拿这个理由去仲裁庭,别说那些仲裁员了,打我这儿就不成立啊!

幸亏是见到了周宇找到的人民网证据,刘军才暗暗松口气,还好还好,古彭所的‘未来之星’有了这份证据在手,这场官司至少也是六四开,周宇的胜算较大。

“这才对嘛,与其妄想突破规则,远远不如从证据上入手......”

刘军仔细看着人民网的截图证据,点头道:“有了这份证据,我方的仲裁申请就有了逻辑基础:古彭金宁隐瞒了与总包方发生经济纠纷的事实,而该事实才是延期上房的主要原因。

很显然,经济纠纷无法成立不可抗力,我方仲裁申请应该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可是本案还是会有争议的......”

“这份人民网的证据仅仅能帮助我建立合理的逻辑,但是并不能‘当然’排除对方主张的不可抗力成立,毕竟不可抗力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周宇早就把这个案子吃透了,直指要害道:“所以这个逻辑是‘或然’性质......毕竟古彭金宁在楼营区政府的帮助下已经于2021年7月左右全面恢复施工,

虽然此时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只有五個月,而且事实上古彭金宁也拖延到2021年9月才交房,可是在这五个月的时间内,如果出现大气环境治理、政府要求停工,对方依然可以主张成立不可抗力,我方的赔偿要求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可以啊小周,你这不是分析的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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