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我有个女儿,八岁,一出生就有先天性白内障,做了一次失败的手术,摘除了右眼球。她唱歌可好听了,就像夜莺一样。她去年被招入格陵爱乐的童声合唱团,站前排的漂亮小姑娘负责做做口型,她个子小小,站在最后面,唱得最卖力。我今年可以攒够做第二次手术的钱——我觉得,老天爷从来都是人最绝望的时候,又会给你一点希望的。一个人不会永远走运,也不会永远倒霉。罗小姐,你说是不是?”

  乐芸还不到四十岁,已经有肿胀的眼皮和黑青的眼圈,头发也从来不曾细心打理过,但她说这段话的时候,眼中有一种罗宋宋非常嫉妒的神采。

  那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最无私也最伟大的爱,而她从来没有拥有过。

  罗宋宋快活地在新家忙碌着;她租的是两室一厅中较小的一间,由书房改造,有朝南的窗户和一张床,靠墙一排柜子可以用来放衣物。

  房东叫钟有初,和罗宋宋同龄,大学毕业后在广告公司工作,父母出资买了这套只有五十平米的房子,今年年初嫁了人,就将房子租了出去。室友叫顾家琪,自由职业者,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一点动静,罗宋宋起初以为她并不在家,但是听到了电脑开机的音乐,然后就立刻把音响拔了。

  书房没人住脏乱很正常,但是公用的客厅,厕所和厨房也是积尘蒙垢的,那就只能说室友顾家琪太邋遢了点。

  罗宋宋没有去敲她的房门。隐私对于一个女孩子的重要性,她太明白了。住在同一屋檐下,不代表一定要成为朋友,只要不成为敌人就行。她从来没有过自己的一方私密天地,十分欢喜,做起卫生来也卖力。客厅,厨房,厕所,她也擦的一尘不染,一干二净。

  孟觉知道她终于靠一己之力搬离庇护所,简直比她自己更开心。

  “乔迁之喜,一定要送份礼物给你。”

  他们两个虽然要好,但是孟觉鲜少送东西给她。

  “房间很小,不要送太夸张的东西。”

  “放心。我的这份礼物再大也放得满,再小也放得下。”

  罗宋宋也期待孟觉的眼光。

  “好。”

  “那你在家等着,我下班后过来找你。”

  因为孟国泰写自传的原因,孟觉搬回了山顶道的孟家小区住,早上有司机送他到药监局所在的神农路,下班也是一样。他本身有驾照,但是作为格陵市初级公务人员,无论是开与收入不符的车辆招摇过市,还是买辆小夏利以车代步,都不是孟觉的风格。

  直到罗宋宋做完卫生,顾家琪也没有走出房门。罗宋宋看时间还早,就出去买日用品,顺便也熟悉熟悉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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