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101(2 / 2)

  余远洲看着他,一字一句道:“你唯一能为我做的。就是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夜风拂起丁凯复的头发,他支棱在风里,单薄得不行。

  余远洲的话听在他耳朵里,像是枪响。他好似听到身后模模糊糊的脆磬,当啷啷啷。

  那是射穿他心脏的子弹掉到了地上。

  曾经韩秋阳变了,他的心也就变了。如今余远洲变了,他这颗心,也跟着变了。

  变本加厉。

  爱上一个人的皮囊,爱随色衰。可若是爱上一个人的灵魂,爱与日增。

  他心里有种笃定的直觉。不管余远洲变成什么样,他都不会变心。哪怕老成棺材瓤子,哪怕胖成面粉袋子,哪怕烂成白骨架子。哪怕在奈何桥上,孟婆扯着他的脖领子,给他灌三大碗忘情水。

  他也还是爱余远洲。这情刻在骨里,烂在命里!

  让他放手。他做不到。没余远洲,他活不起。

  “不行。”他的头好像很重,重到脖颈已经撑不住,“只有这个,不行。余远洲,我求你,只有这个不行。”

  余远洲看着眼前的男人,嘴唇抖了抖。

  “我也求过你的。去年清明节那天,我也求过你。”

  丁凯复眼睛蓦地瞪大,他扑过来一把抱住余远洲。

  “远洲!远洲!!余远洲!!!”

  他像个黑色的大塑料袋,里边儿全空了,就剩薄薄一层膜。挂在余远洲身上,在风里呼呼啦啦地响。

  余远洲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一片枯叶在悄悄碎裂:“你还记得你是怎么对我的吗?你把我弟弟打得满脸是血。你当着他的面儿侮辱我。你说要给我教训,让我出点血,疼一疼,长长记性。”

  丁凯复彻底哭开了。他像个下不来台的小孩儿,口齿不清地呼唤着余远洲的名字,恳求一个最后的体面和赦免。

  余远洲望着路对面人家的灯火,恍惚间看到了清明节那夜的宾馆。

  “我长记性了。”他荒芜着眼睛,嫣红的嘴唇一张一合,“我不该和你斗的。从一开始,我就该离你远远的。我不该为了拖延时间去金鹿找你,我哪怕卖血卖肾,也该凑齐那两百万。我不该进银实地产,不该让你住到我家,不该对你心慈手软...”余远洲的话戛然而止,他狠叼住了下唇。所有的委屈,不甘,痛苦,都化成了一声酸楚的呜咽。

  这声憋哭的酸腔儿,钢刀一样,把丁凯复的胸腔捅了个对穿。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