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剧本二 毛茸茸兔耳的轮廓。(1 / 2)

  国内顶流女明星穆云,飞梁的王牌艺人之一,一直以高冷御姐的形象出现在镜头前,黑长直,厌世脸,大红唇。但其私下其实是一个很知性随和的人,日常很少化浓妆,也不会佩戴太过夸张的珠宝首饰。

  “梁总今天是起迟了吗?”

  穆云放下咖啡杯,关心了一句。

  “家里人生病了,耽误了点时间。”

  “林少爷?”穆云想了想,“我前些日子才见过他呢。”

  她说着,又无奈地叹了声:“云城一到深秋时节,连空气都冷得刺骨,是要好好注意身体啊,一不小心就会生病。”

  梁川故一行行仔细地看着合约内容,但难免有些分心:“你在哪里见过他?”

  “圣坛音乐节,好像是这个月的十八号吧,我当时作为特约嘉宾去的。”穆云从大衣外套里拿出手机,打开图库找到当时拍的照片,举起来给对面的梁川故看。

  “林少爷是超星系乐队的贝斯手,当时我都有点惊讶呢。毕竟这个乐队真的名不见经传,没有任何赞助,设备也不算特别好,完全就是靠几个乐队成员撑起来的。”

  梁川故抬眼,目光几乎是一瞬间就黏在了照片中左后方的林知年身上。

  他的身体一大半都隐匿在暗处,没有被聚光灯的光芒触及,低头敛眉,中长发披散。他脸上的表情依旧很冷,但唇边有很浅的笑意,左耳上好几个耳钉在灯光下折射出格外明亮的烟波蓝。

  这样的林知年对于梁川故来说可以说十分陌生,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一眼认了出来。

  “……乐队?”

  “梁总不知道吗?”

  梁川故的确不知道,他以为林知年一直生活在那个空旷寂寞的别墅里,没事就看看书浇浇花,偶尔弹个吉他,没想到他会加入乐队。

  他没有顺着穆云的话说下去,找了两句场面话就继续进行合约流程,但穆云走后,他还是忍不住让陆文查一下这个乐队的底细,顺便评估了一番商业价值。

  这个乐队是一个小酒吧的常驻,三年前就组建完成了,但这三年除了参加几个音乐节之外并没有什么发展。

  梁川故不明白,以林家的资产,供自家小少爷玩个乐队根本不在话下,就像穆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一样,来娱乐圈不过是体验生活,依然被捧得大红大紫。

  可林知年所在的乐队,无论从哪一项数值来说都不够一流,也根本没有足够的商业价值签约飞梁。

  “去联系一下超星系乐队的队长,问他有没有签约意向。”

  深夜十一点下班前,那几枚耳钉的明蓝光芒依旧在梁川故脑海中挥之不去。

  连陆文也没想到梁川故真的要签下这个乐队,这简直不符合他的风格。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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