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常见行为36(1 / 2)

1.缩小甚至无视偶像的缺点,放大它们的优点。崇拜它们的是同道,诋毁它们的是异端。喜爱收集他人和名人对自己偶像的看法,十分期待与自己相似的想法,反应冷淡尚可,口出不逊就无法接受无比愤怒。对于异端,就是无视他的高尚,用放大镜观察他的低贱,一旦东窗事发,就召集同道消灭他。

2.人们尤其渴望看到他人或群体与自己对同一件事的相同感受,这会让他格外满足、快乐,群体的支持更会加固他的看法。

为了不断体验这种满足、快乐,他会乐此不疲地在他人、群体寻找类似看法,只求对方与自己站在同一阵线。反之,一遇见相反的情况,他就愤怒难受,发动攻击。

3.崇拜一个人或事物,往往要把它捧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热爱它的一切。即使是显而易见的缺陷,也包含在盲目热爱之中,硬得为它找出一套合理说辞,同时攻击一切反对它的声音。

而自认为好的方面,夸大三分自不消说,不但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还得十分卖力为它吹捧。如果对方对他热衷的事物毫无热情,或者稍有微词,他都会不高兴,排斥任何解释,根本没有聆听的耳朵。

相反,厌恶一个人或事物(即使对陌生的人或事物毫无知悉,但有太多人说它不好,耳濡目染他人意见,就对它起了厌恶之心)。不管其它方面如何,都视而不见,甚至对美好的部分都觉得“面目可憎”。只要其暴露出一个缺点,立即咬住不放,还得将个人情绪隐藏在“大义”背后——反对我的话就是反对大义,道德败坏,三观不正。

可是,若真要他寻出它具体的坏处,却只会引用别人的说辞,作些泛论,捏造子虚乌有的证据,更蛮横的说法是:我没看过这部电影就不能说它不好吗?——言下之意当然是我从其他人那得知了它的不好,不管我有没有看过它,反正别人的话已经让我对这部电影起了恶感,我就是要把我从他人言语中得到的感受说出来反对我几乎一无所知的东西。

4.觉得自己某方面不如别人时,会无法忍受,渴望在某个方面能够超越或蔑视对方,如果毫无自信便通过幻想,将偶像借来当成自己。

如果两个人在交谈,其中一人对某人某物表达推崇时,另一个人往往会突然表达自己的蔑视,他绞尽脑汁寻找能够蔑视的理由,常见的表现是将对方推崇的人与自认为更强大的人相比,表示他并不算什么,还尽量想显得客观让对方认为自己没有在判断上掺杂个人情绪。不自信的人往往话一出口就惴惴不安,觉得自己暴露了什么,担心引起对方的轻蔑。

5.人们相信某些观念,将其当为真理,迫不及待地想要向他人传授,希望布告天下。对无法理解以及不能接受者,他们感到愤怒痛苦。

6.显得客观:我没关注过,只听过一些传闻,不评价。

讨好观众:他是脑残,爱看这种东西的也都是脑残。

鄙视观众:如果讨厌他和他的东西,为什么还时时关注?听到看到对它们的嘲讽辱骂是不是感觉舒心、兴奋、满足?看到有人赞美崇敬他和他的作品就难以忍受?必须立刻用嘲讽甚至恶毒的语言攻击他们?乐此不疲?难道不是想看到别人尤其大多数人都在嘲讽辱骂他而因此舒心、兴奋、满足?乐此不疲?

这种时常寻找与自己一致的意见来获取欢快的行为卑劣吗?

7.与一群人在一起,进行各种活动,会被那种强大热烈的群体氛围感染,它会削弱你的抵抗(比如不肯喝酒),自己先前厌恶而且自认为很难做出的事居然如此轻松被违背了,而且在那种氛围中并不觉得厌恶、羞耻,反而会认为自己如果继续保持排斥、坚持的话,是在小题大做,不懂事,耍小孩子脾气。

一个人参与共同犯罪时也会违背个性去适应那种氛围。

8.觉得自己受了委屈,遭到不公正待遇,人们充满了愤怒,不断反刍之前的遭遇,满腔愤怒酝酿成怨恨,迫切需要向人倾述“元凶”的暴行。此时,再笨拙的人也成了说谎高手,记忆和想象力灵活起来:添油加醋,一遍遍重复“暴行”中最可恨的细节,有关“元凶”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罪行”倾巢而出,只为唤起对方的“同仇敌忾”之心。

对方若是“同仇敌忾”,十分快意,迫不及待将之前的话向对方重复,继续捏造“罪行”,让复仇快感延续下去。

对方若是反应冷淡,他心想:居然容忍这种畜生!居然没有对我的同情和对“元凶”的反感!我居然拿你当朋友?因此恨上对方。

对方若指出他在撒谎,他怒不可遏,无比激动,歇斯底里,仿佛遭到天大的污蔑,朋友立刻升华成“仇人”,甚至超出“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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