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春秋人(四)69(2 / 2)

辞令中先先历数郑国对晋国的忠诚,阐明立场;继而强调郑国顺服楚国是不得已,从而做出“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的结论,暗中指责晋国无力保护郑国。然后又利用晋楚对立的矛盾,在表示顺晋的同时,回击晋国的无理谴责,理直气壮地声明,晋国逼人太甚的话,郑国将拼死一战。文中重于用事实说话,做到有理有节,柔中有刚,攻守严密,使对方无懈可击,是《左传》中理辞俱胜的篇章之一。

赵盾收到这封国书,不怒反笑,派巩朔前往郑国回访。为了加强两国之间的信任,晋国又派赵穿、公婿池二人到郑国为人质,而郑国也派大子夷和大夫石楚前往晋国为人质。一场剑拔弩张的外交纠纷,至此被化解。

在对待郑国的问题上,晋国何以如此前倨后恭?

往大处看,是因为楚庄王已经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晋国真切地感受到楚国造成的压力,不但不敢对郑国太过分,反而要想办法拉拢郑国,与其建立更为牢固的同盟关系。否则的话,郑国一旦投向楚国的怀抱,则楚庄王不但能通过秦国对晋国打出“左勾拳”,还能通过郑国打出“右直拳”,晋国可就难受了。

往小处看,赵盾将赵穿派到郑国为质,其实是出于私心。公元前615年的河曲之役,赵穿和胥甲泄露晋国军机,致使秦军安然逃逸,赵盾一直未予治罪,成为一块心病。

将赵穿派到郑国去后,赵盾终于对胥甲下手,于公元前608年发起整顿运动,追讨各级官员的渎职罪,将胥甲流放到卫国,由其子胥克继承家业,而胥甲的家臣先辛则逃亡到齐国。赵穿虽与胥甲同罪,但是因为在郑为质,“侥幸”躲过了一劫。

但晋郑友好关系也未维持多久,三年之后,郑国倒向楚国,与楚国结成了联盟。

原因是赵盾的外交政策不给力,让郑君感到不信服。可以略举二事例分析一下。

公元前610年,宋国发生弑君事件,宋文公上台,晋国纠合诸侯大军讨伐宋国,结果却收受宋国的贿赂,无功而返。齐懿公上台之后,多次入侵鲁国,晋国两次召集诸侯会盟,准备为鲁国主持公道,因为收受了齐国的贿赂,也是不了了之。

通过对这些事件的观察,郑穆公得出一个结论:“晋国不值得依靠。”于是,晋郑两国互派人质的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608年,郑国再一次背弃晋国,投向楚国的怀抱,与楚庄王结成了联盟。

中原国家郑国倒向楚国这一方,对晋国而言可不是好兆头,以赵盾为首的晋国领导班子得反思反思他们的外交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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