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1 / 2)

  公爵:“……”

  安迪直起身,摇了摇扇子,驱散那股残留的丽桑花粉味道:“您可以自己站起来吗?”

  他站在一边,哗啦啦的摇着折扇,眼神四下打量,明显不打算帮忙的样子,公爵看了看他,摸着脖颈上的拴贼扣。

  “恐怕我需要一点帮助,奥利弗小姐。”

  安迪合拢扇子,遗憾的表示:“公爵先生,恐怕我爱莫能助,目睹这样不誉的小姐让我心神恍惚,您恐怕只能自己站起来了。”

  他鼓励道:“您可以的。”

  公爵:“……”

  好在丽桑花的麻痹效果并不持久,它胜在起效快,无副作用,公爵等了一会,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但走动还是有些不稳。

  他往前踏了一步,身体却不听使唤的往左歪去,眼看要撞到书架,一只手托住了公爵的胳膊。

  安迪摇着扇子,扶着奥斯丁。

  这么多年,这位公爵还是不长脑子,轻易被人下了套,看来只是外表吓人罢了。

  “您作为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面对一位未婚小姐时应该多加小心才是,何况是一个破产伯爵的女儿。”

  公爵的神情阴郁冰冷:“我不曾想过……我……”

  忽然,公爵停下了脚步,他的目光落在了一排书架上,那本红色的默克多语手记。

  安迪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哗的把那本书抽了出来。

  “奥利弗小姐不应该动它,那是伯爵的私藏。”公爵还未说完,安迪就把那本手记塞进了他的怀里:“您现在是协同犯,可别向伯爵检举我的行为。”

  安迪笑眯眯的摇了摇扇子,明明眼珠子都快黏在上面了,贵族啊,口是心非。

  公爵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反驳,只是他的耳朵逐渐升起红晕,似乎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

  安迪目光闪了闪,在那排书架下看到了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他弯腰把它捡了起来,是一颗金色底座,镶粉色的珍珠的发夹,应该是哪位小姐的所有物,公爵也看到了,他忽然开口:“这不是莉莉丝的东西。”

  安迪回过头,把发夹放进了随手的小包:“当然不是,这个发夹是另一个姑娘的。”

  他扶着公爵走出藏书室的大门:“发夹是蜜儿小姐的。”

  公爵恢复了一些力气,他试着站稳,沉默了一会,然后说:“这件事并不单纯。”

  安迪撇撇嘴:“我只需要把它交给红骑士会的人就可以了。”

  公爵的目光幽深:“恐怕不行,奥利弗小姐。”

  安迪挑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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