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36(1 / 2)

  一个戴着黄帽子的姑娘向丹扔了一枝花,然后羞涩地挤进了人群里。

  丹想起母亲的叮嘱,红着脸询问旁边的族人:“喀莎,我应该给她钱吗?”

  喀莎哈哈大笑,连声说不用,她自豪的说:“我们是凯旋的勇士,这是献给勇士的花。”

  丹轻轻嗅了嗅花苞,柔软的花香抚平了他的焦躁,他追逐着父亲高大健硕的背影,像一个真正的王子一样骄傲的抬起头。

  十七岁的奥斯丁公爵也受邀而来,他身份尊贵且十分富有,但这位公爵是个在新纪元里藐视类人血脉,并坚持血统论的讨厌鬼。

  在国王的宴会召开当天,公爵宣称。

  每一位有身份的贵族都应在秋收日来到他的庄园,品一品玛戈酒庄的葡萄酒,眺望红松雪山,欣赏夕阳下秋日的丹枫。

  “当然,我欢迎真正的贵族,但我可不喜欢穷鬼,杂种,还有暴发户。”这位年轻的公爵意图明显,公然挑衅国王身边的新贵,并对其他类人血脉心怀不满,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国王任命新领主的愤怒。

  但身为国王的海利普并不这么认为,类人血脉在与人马帝国的战争中展现出的种族天赋有目共睹,他期待这位新贵能有更加亮眼的表现。

  公爵的做法无疑是在推开这位可靠的盟友,但身为野玉海的领主,他握有一些特权,稍稍游离在国王的权利之外。

  于是海利普国王没有命令,而是试图调和:“奥斯丁,不如让杯子里的酒驱散你的怒气,我很乐意看到你高兴起来,孩子,别板着脸,也别因为过去的旧事而刻薄今天的朋友。”

  公爵撇下嘴角,那张过分年轻的脸孔冷漠骄矜,他的长相并不出色,目光冷酷,对这些逐退敌人,赢得战争的勇士报以轻蔑嘲笑。

  “我绝不与野兽同席。”

  “奥斯丁公爵。”

  类人血脉的首领亚伯发声,他是一个淡绿色皮肤的高大男人,气势内敛,语气平淡,他裸着刺有月亮和云层的上身,穿着本族的裤袜和短靴,但举止言行都像一位真正的绅士。

  奥斯丁目光扫过他,抬高下巴,打断道:“你不用夸夸其谈你的功绩,我不关心你们做了什么,事实上,无论你们是奴隶还是战士,是否拖着马刀刺穿了敌人的铠甲,伊撒王国都一样会赢得这场战争。”

  他的嘴角浮起讽刺的微笑:“你族先辈精通兽语,你们又何必要挤进人群之中?按照你族俗语‘归依自然’你们也理应回到牲畜中去。”

  奥斯丁从酒桌上站起来,嘴角的讥讽如同冰川上的裂痕一样深刻。

  “三百多年前,这些杂种还在啃食同类的骸骨,用婴儿来炼制毒药,他们的女人还被拴在木桩上,与野兽媾和,但在今天,我高贵的朋友们,他们就要和我们同桌饮酒了,也许在将来,这些家伙就要娶你们的女儿,冠上你们的家族姓氏,长此以往,真正的贵族将不复存在,留下的,也只有这些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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