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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过瘾啊!”

“够劲儿!老板再来一……”

咚的一声,一个身体瘦弱的酒鬼,最先倒了下去。

“哈哈哈哈,弱鸡!”

“就你这酒量也好意……阿巴阿巴……啊!”

这款钟山千日醉,属于兼香型白酒。

酱香协调、细腻丰满。

一入口就能感受到一股凛冽的“辣味”。

这种所谓的辣味,对于不爱喝酒的人来说,是很痛苦的感受。

但对于真正的酒鬼们,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

那酒如同一道火热的巨浪,迅速在口腔里掀起一阵香浓的风暴。

酒入豪肠,觉得整个身体瞬间发热发烫,交感神经飞速运转,把这刺激爽辣的讯号传递给大脑。

然而普通酒鬼的大脑,接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刺激。

一小杯下去,只觉得口舌发麻,脑袋飘飘,说话已经有点结巴了。

更为弱鸡的酒鬼,一杯下去则是直接七倒八歪的趴在了地上。

这款千日醉,只有真正懂酒善饮之人,才能体会到它绵长的余味。

那余味,有千日之久,有千年之久。

亚瑟不愧为纽约的传奇醉汉,一杯下去脸色通红,兴奋的又连饮了两杯。

在其他人喝到第二杯已经走不了直线的时候,亚瑟在门口打起了那套醉拳。

“wow!Chinese Kungfu!”

众人连连喝彩。

不过只有亚瑟自己知道,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这款龙国酒,实在是酒鬼的噩梦。

也同样是酒神的试金石。

只有经受住一开始凛冽风暴的饮酒人,才能体会到中调那香到骨子里的酒中韵味。

仿佛那酒在口中化为无数个小分子,直入骨髓。

也只有真正的酒神,才能体会那最后的一抹余味,那千年的余味。

“小伙子,我也来一杯。”

众人正在为亚瑟喝彩的时候,圣地亚哥老人又出现在角落里。

因为这一杯本来就很小,所以老人给了十块钱,墨辰也就多倒了一些。

“老人家,这酒很烈,你最好慢慢喝。”

圣地亚哥花了十块钱,虽然只买了一瓶盖,但这种度数的烈酒,也不是普通人能受的了了。

“嗯,我懂。”流浪汉点了点头。

边看亚瑟打拳,边慢慢品尝。

没多久,圣地亚哥喝光了一瓶盖的钟山千日醉。

“嗯……这才是酒,这才是真正的酒啊!”

圣地亚哥仍旧是露出那种淡然的微笑,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

墨辰在旁边,看的有点触目惊心。

虽然只有一瓶盖,但老圣地亚哥喝下去之后,竟然连脸色都没变!

仍旧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亚瑟看到圣地亚哥后,同样也是变了变脸色,踉踉跄跄的走出了人群。

墨辰这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亚瑟看圣地亚哥的眼神很忌惮。

原来这老流浪汉,才是真正的纽约酒神吗?

咚咚……

亚瑟走后,剩下的酒鬼们一个接一个的倒在地上,没有一人撑过三杯。

唯有圣地亚哥,笑眯眯的坐在舒服的角落里,品味着酒中的真意。

第二天,亚瑟照常来这里与酒鬼们拼酒,但人群之中,他唯独不敢与圣地亚哥拼。

龙国酒在米国一直不温不火,超市里就连国酒茅台,购买的老外也不是特别多。

但龙之味这三款地道的龙国酒,让纽约人对龙国的酒文化有了新的认识。

女孩子们围坐在一起,研究着美白方案时喜欢喝凄婉的贵妃酒。

忙碌的打工人三五好友相聚,吐露苦水倾述情绪时,喜欢品着诗仙酒肆意畅谈。

酒鬼们用以比拼实力的千日醉,全都成为了爆款。

前两种酒的功效,墨辰都已经知晓,唯独这千日醉,到现在他也不知道里面隐藏了什么秘密。

第239章 流浪汉与牛仔的故事?

晚上在家时,墨辰也尝试了体验一下千日醉,打算挖掘一下隐藏属性。

但每次喝完一小杯时,再睁眼睛已经是第二天了。

不过早上醒来,完全没有头疼的感觉。

反倒觉得浑身舒爽,好像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这就是极品白酒与普通白酒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不上头。

看来想要真正的了解这千日醉,必须能经受住那猛烈的前奏曲才行。

【新任务。】

【结交一位真正的酒神。】

【任务奖励:酒类菜品。】

【酒酿圆子、虾兵蟹将、白酒红酥手。】

“又有新菜品了!”

墨辰看了一下任务,这三款新菜品,应该都是与酒相关的菜。

第一种酒酿团子不用多说,女生们的最爱。

虾兵蟹将应该是醉蟹和醉虾,也是喝酒人喜欢的下酒菜。

至于红酥手……

“谁的手?”墨辰看着介绍吓了一跳。

暂时不去管奖励,好好完成任务先。

结交一位酒神的话,墨辰现在心中有两个人选。

亚瑟·摩根与圣地亚哥。

目前看来,亚瑟是醉汉中,唯一可以连饮三杯而不倒的人。

而圣地亚哥,能做到喝完面不改色。

但由于老流浪汉每次只喝十块钱的一瓶盖,墨辰也无法断定他就一定是酒神。

三款酒全部入驻龙之味后,小店也迎来了新的客源。

墨辰最近几天,看到了很多第一次来店里的新面孔,男女都有。

他们无一不是冲着新出品的龙国酒而来的。

不知道是谁,最先在tiktok上发布了一个小视频。

视频里一群醉汉,倒在了龙之味门口。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这些人通常倒下去的地点,是距离这里几公里外的酒吧街。

相关视频发布的越来越多,不断有人前来挑战已经小有名气的千日醉。

结果可想而知,能三杯不倒的人,寥寥无几。

醉鬼的确是米国的一个社会问题,从大大小小的戒酒互助小组就能看出。

几乎每个大型社区,都有一个戒酒互助小组。

醉鬼虽然多,但每一个自称酒神的人,都经受不住三杯千日醉。

墨辰也有点失望。

这些老外,一个个体格壮如牛,但论起喝白酒,真的弱爆了啊。

千日醉虽然烈,但在龙国的一些地区,能喝上三杯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原本打算在老外里寻找一下真正的任务目标。

但几天下来墨辰发现,也只有亚瑟和圣地亚哥最靠谱。

今天周一,店里的客人回家都比较早,墨辰也就提前关了门。

但是把亚瑟和圣地亚哥请到了店里。

“二位,咱们也算熟人了,今晚喝点?”墨辰拿出一整坛的钟山千日醉。

一见到这坛子酒,亚瑟和圣地亚哥都咽了咽口水。

看到两人的微表情,墨辰暗暗点了点头。

这才是酒神该有的反应。

“很抱歉,我没有这么多钱,我还是不喝了吧。”圣地亚哥摇头道。

亚瑟却连连点头:“对对对,他没钱,这酒还是咱们俩喝吧。”

墨辰看了看亚瑟:“你有钱?”

“我……”

亚瑟寄完材料后,连续来龙之味白吃白喝了多日,有时候还会带上一群醉汉。

即便脸皮再厚,他也不好意思继续再白嫖这一大坛昂贵的烈酒了。

墨辰笑着把二人拉住:“两位,今天我请客,咱们不醉不归。”

原本就一直想正式感谢一下亚瑟寄来的材料,正好圣地亚哥也在,墨辰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走了。

不过一听到不醉不归几个字,圣地亚哥的脸上却露出了惊恐。

“嗷不,不不不,我不可以喝醉!”

说着,他拔腿就跑。

却是被亚瑟一把拦住。

“圣地亚哥,你是我在纽约,唯一惧怕的酒鬼,今天咱们就正式比个输赢吧。”

“哦不不不,我不可以喝醉!”

老流浪汉嘴里重复着那句话,痛苦的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他的脸上,早就没有了往日的从容与淡定。

见他这个样子,墨辰打算去扶起老者,却是被亚瑟拦住。

“墨,别管他,这家伙活该。”亚瑟冷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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