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李子昂询问证人,他们一定是做了假证!32(1 / 2)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题,还是二选一的必选题!

如果继续之前的态度认定刘楠没有被他人强奸,那他们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了…

因为在这里,李子昂已经把话给说的非常清楚了。

你说刘楠故意杀人是因为她本身就是脾气不好。

而你作为酒店的老板(领班),能不知道自己手底下员工的性格么?

如果是头一次来又或者时间不长,倒是可以随便找个理由给糊弄过去了。

可问题是!

刘楠在这家ktv工作好几年了啊!

人家在你店里工作了那么长的时间,你说你不清楚她的为人?

这话说出来谁信啊??

可若是说刘楠是被他人强奸…

那不是承认自己做假证了么?

是该推翻自己作假证的事实改口说刘楠是被他人强奸的…

还是将错就错,把谎言进行到底?

此时几人都开始思考其中的利害。

收取他人贿赂提供假证要怎么判啊?

会不会坐牢呢?

这是其她几名陪酒小姐的真实想法。

很显然,她们是不懂法的。

不然她们也不可能会为了几千块钱的小利而选择自己的良心。

又或者是那万恶的嫉妒心理在作怪。

她们搞不懂。

明明自己的尺度要比她刘楠还要大,为什么还会有老客户选择刘楠。

她们到底比刘楠差在哪里了?

她们当然不知道…

一个什么都懂的老手哪有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小白更有吸引力呢?

“证人张耀辉,现在审判长正式开始向你提出问话,希望你如实回答本庭。”

听完李子昂的辩护意见,审判长开始询问起KTV的老板。

“好的审判长!”

证人席上的老板听到提问也是站起身来进行回答。

“在一审前,相关人员有没有就口供证词方面向你作进一步的确认?”

“有的,审判长。”

“在一审时,你的证人口供和派出所笔录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一致!”

“关于你口供的内容,你能否保证它的真实性?”

王怀民用着严肃的口吻问向证人席上的张耀辉:“在这里,审判长要提醒你一下。

如果你的口供涉嫌作假,是要背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审判庭查出的事实和你描述的内容不符,那本庭将有权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等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其他行为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和三百零七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犯了那两款罪的,应当被从重处罚…

“我知道的,审判长!”

张耀辉一脸严肃的回答着审判长的问题。

如今他已经上了贼船,只能是将错就错了。

而且早在做笔录前,他就查过相关的法律规定。

同时他还笃定,对方没有证据来替刘楠翻案。

只要刘楠的案子翻不了,那就不会有人知道他是做了假口供的!

在王怀民的询问下,张耀辉又重新描述了一下案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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