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刘楠的过去,庭审即将开始!30(1 / 2)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尤其是酒吧的老板。
啥玩意?
我还有责任?
我他妈能有什么责任?
“被告辩护人,你这个观点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王怀民眉头紧锁的看着李子昂李子昂闻言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当然有。
我说这些证人都有责任,理由有两点:
第一,相关法律的规定。
很早之前,就有关于KTV的营业规范具有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在娱乐场所消费,那么该娱乐场所就有必要为客人提供安全方面的保障。
刘楠如果是故意杀人,那他们酒吧的老板和领班是有一定的连带责任。
因为他们的口供描述,刘楠是无理由杀人,她的脾气本来就不好。
那么问题就来了。
刘楠脾气不好,有暴力倾向,你一个呢是作为KTV的老板,另一个呢作为公主的领班,你们能不知道刘楠有暴力倾向么?
我有点想不通。
你们明知道刘楠有问题是不可控的,为什么还要让她去包厢里面陪客人。
如果你们能够把她辞退了,被害人就不会点她作为陪酒公主,那也不会有后续的事情。
第二点,也是重要的一点。”
李子昂一脸严肃的看向对面的公诉人开口说道:“通过其他人证人的口供,可以明显看出刘楠的精神状态是不好的,她有严重的精神应激性心理障碍。
关于这一点,作为公诉人又或者公安审讯的人员到底有没有注意到?”
“刘楠怎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
坐在公诉人位置的检察员张德胜一脸懵逼的看着李子昂开口说道。
“她怎么就不是精神病了?”
李子昂嘴角微微上扬的开口解释道:“单从她的行为来看,这就是有病的具体体现。
不然她为什么会喝点酒就把被害人给杀了?”
杀人没有杀人动机,连个理由都没有,仅仅只是因为喝了点酒客人想要搂她,她就把人杀了。
这不是有病么是什么?
张德胜:………
你别说,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正常人杀人都需要一个明确的理由,即作案动机。
两人有矛盾、情杀、仇杀?
哪怕你想要报复SH也得有一个明确的理由。
因为什么事让你产生了不满,才会有如此过激的行为。
没有理由就杀人,那不是有病是什么?
不好办了啊…
如果按照他这个逻辑,那刘楠不应该背负任何的法律责任才对…
“关于你反应的情况,我们这边会在一下带嫌疑人去一趟医院。”
“行。”
李子昂点了点头说道:“那我这边就需要出警人员出庭加上执法机关的执法记录仪还有一份医院的检查报告。”
李子昂又重复了一遍他的要求后便不再插话。
庭前会议又持续了一会才算结束。
下午。
张德胜来到看守所将刘楠给提了出来。
警车之上,他试探性的和刘楠聊天,询问她以前有没有过创伤之类的。
而刘楠的回答却让他非常意外。
她说她在上高中的时候,曾被人强奸过。
张德胜闻言继续追问,刘楠接下来的回答把他整无语了。
刘楠在上高二的时候,曾被学校的混混给强奸了。
而之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不敢…
至于为什么不敢(不能写)…
从那件事以后,她就从学校退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