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珍宝大会(一)(1 / 2)

红色的朝霞映的吴霜满面通红,他通常不会起这么早的。因为他是一个小偷。

这个时辰,贩夫走卒还在家中准备,富豪老爷还在床上酣睡,替班的护院保镖也已就位,正是一天之中人最有精神的时候。

偷东西的第一要义就是不被抓住,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挑一个人最没有精神的时候,一般来说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所以对于吴霜这类人来说,早晨,实在不是一个起床的好时候。

不过今天不同,近十年最大的珍宝大会今天就在这座江南第一大城开幕,举办方还请来了全国最有名的门派—花拳门来进行开幕表演。

他们之所以出名并非因为他们的功夫有多么高强,恰恰相反,花拳门中的弟子会的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不过正因为十分中看,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最出名的江湖门派。既然是最出名,看热闹的自然也是人满为患。若不是举办方请来了不少镖局的人来这里维持秩序,这里怕是已然多了几个好事的倒霉鬼了。

当人的目光聚集于一处,精神聚集于一处之时,另一处往往就会疏于防备。这就是吴霜这种生意人的机会。

虽然此时大多数人都不在家中,这些人的家里也不失为行窃的好去处。可在家中翻箱倒柜,哪有在这些摆在眼前的富贵人家身上寻找来的容易。

珍宝当然不会是一分钱不花就能看到的,何况珍宝大会上的珍宝琳琅满目,有天外的火流星,有海上的珍珠泪,也有地里的肉太岁,哪一样不是寻常人一辈子都难得一睹的宝贝。想要看遍这些世间难得一见的宝贝,就是花上五百两也绝不算贵。

可举办大会的商人是有良心的,他想让尽可能多的人来观赏这些奇珍异宝,所以珍宝大会的入场券只要一百两纹银一张。

一百两,简直就是在做慈善,这是怎样一个大善人。吴霜想起那些为珍宝大会宣传的说书人口中的话就想笑,大善人,真是大善人。

一般人一辈子也难说挣个一百两银子,就算挣得了,财米油盐生老病死一套下来,谁还能攒的下一百两银子。所以能来看珍宝大会的人绝对都是非富即贵,还是那种没什么见识初出江湖的愣头青居多。

即使是最慷慨的庄家,也不会把如此多银钱赠予好赌之徒。这个举办大会的朱老爷还真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大善人。

吴霜头上以一根金玉蚕丝束发,身穿一套白色的锦袍,上纹一只色彩斑斓的大鸟,鸟的每一根尾羽都像是一颗眼睛,正是鸟中之王,孔雀。不过孔雀并未开屏,所以远远看去只能看出是一只鸟。一身扎眼之极的装扮下,任谁也不会想到他竟是一个小偷。

他的衣服不是偷的,而是买的,毕竟,他偷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这种场合被主人撞上,没有衣服穿事小,被人抓去见官可就耽误他赚钱了。

他大大方方地走在中间的大道上,气宇轩昂,将手中的一张绣有一颗明珠的锦帕递给了检券员。检券员拿着手中的琥珀镜对着明珠看了一眼,又毕恭毕敬地递给了吴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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