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狗(之一)(1 / 1)

前两日天寒地冻、雪下不小。一好友邀请吃火锅,说狗肉火锅,大补。我婉拒了。因为心里对吃狗肉的事情排斥——尽管之前和他一起去吃过两回。一回因好久未见,盛情难却,吃的时候也只㧅炖锅中的黄豆芽;他说多吃些狗肉好着哩,我就极勉强地㧅了两小块敷衍一下。另一回几个人说好去吃饭,进了饭馆才说吃狗肉。锅上来之后,一筷子下去,竟然挟了一块带皮的,咀嚼不动,又悄然地吐了。杀狗一般都是先剥皮,而这家老板请的橱子连肉带皮炖还挺奇葩的——是独家秘方,还是不懂装懂地将狗肉当作了猪肉?——又或者不知何种狗被杀,因太瘦小了,为了赚钱糊弄顾客?

我不忍心吃狗肉,看不得它被绳子套着活活地扐死,叽叽地叫着,又抓挠又踢蹬很悲惨无助的样子。那感受,就仿佛自己的一个朋友在被虐杀着,而我那麻木的神经又在制止着自己去与这不公平的世俗进行抗争。你反对别人杀狗,难道你自己就没有很享受很贪婪地吃过狗肉吗?内心的记忆里又浮现出了一幕:一个本家叔爱杀狗、吃狗肉,因贫穷而很少吃肉的少年时代,一次他馈赠我了一块,又香又嫩的口感让我回味无穷……直到后来,我亲自养狗喜爱上狗并丢了狗,让我的内心暗自怨恨自己,你咋就忍心吃狗肉了呢?

农村有养狗的习俗。养狗可以看家护院。而在我少时的心目中,则把它当作了玩伴。你给它些剩饭剩馍,它就冲你摇尾巴撒娇,或者去舔你的手、你的鞋子,表达它对你热烈的情感!你出门,它几乎和你形影不离;你归家,它就与你朝夕相伴!曾养过一条黑狗,它怀了崽子却被人偷走了,我像失去了亲人似的四处寻找,找遍了村头村尾,找遍了田间沟坎——它消失了!当我一天在大队小学的墙外看到了一条已经枯干烂透的死黑狗时,总疑心是自家丢了的狗,甚至做梦了还伤心地寻找着。

大黑狗丢了,家里又有小狗被领养。那时农村谁家想养狗,是不需要花钱买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家的狗播(俗称,即生产之意)了,说上一声,就可以领养一条。小狗调皮、爱耍小性子,好咬破布烂袄之类,有时盯着你不停地叫。你不理它,它就灰溜溜地跑出大门,一不小心就会吃到了死耗子。死耗子一般是吃了拌过带强烈杀伤力的农药的麦子,小狗吃了它就会口吐白沫,就会不断地鼓动着肠胃呕吐,你一夜不管它,它就死得硬翘翘的,然后被主人抛尸荒野。想要救它,就要给它关心,让它看到生存下去的希望。救治的办法不是去看兽医,因为狗的低贱在人们的眼里根本不值得浪费钱财,而我的怜悯心让我试图通过人吃的药去解救它一番,于是我就用牛黄解毒丸捣碎了给它用温水灌进嘴里,再默默地观察它。小狗处在极痛苦的状态之中,神经似乎麻木了,不知道吃喝;倘有气力,就在院子里的一小片地方不住地打圆圈;累了,你要给它灌进去一些稀饭,即使它吃得很少,也要不厌其烦地去做。后来我总结,狗的存活指数跟主人的关爱成正比,你对它越关心,它就越容易成活。

我对狗的感情很深,就仿佛神话中的二郎神和他的哮天犬一般。尤其是黑色的柴狗,黑夜里它的一双黑眼睛格外明亮。自从丢了一只怀崽的黑狗之后,伴随我成长的还有几条黑狗。小升初时,有一条偏瘦小的老狗下了最后一窝狗崽,留下了一条最为虎实的公崽,它们母子开始相互排斥,为生存的食物而排斥。老狗去别人家觅食,被打瘸了一条后腿,它的日子过得凄惨起来。人都有厌老爱幼的心性,它就被母亲给卖了——两条狗就多余一条,白糟蹋粮食!

母去子存的小黑狗贪嘴,趁母亲不注意,把案板上二斤猪肉给叼吃了。母亲用一截竹竿狠狠地敲打它的嘴巴。它躲在旮旯里不住地躲闪,不住地尖叫,好像在讨饶一般。小黑狗已经有四五个月了,四肢粗壮,个头猛长。大概它吃厌烦了粗茶淡饭,竟然打起了母亲喂养的一群小鸡的注意,趁无人看管的功夫,叼起了一只就跑到远处的坟堆里,然后咬死、吃掉。当它又出现在你面前时,你会发现,它的鼻头上黑明油亮。鸡丢了两三只,它没有被逮个正着,仅挨了一顿吵了事。我虽然可以肯定是它偷了鸡子,可是死了的不能复生,又担心它再犯,就用母亲曾威胁过杀了它的话,警告它,它也果真不再偷鸡子吃了。尝过了鲜肉,它就从不吃耗子肉,即使它有时也咬死了老鼠。可是,它却总是偷偷地去厕所里吃人刚拉下去的臭屎,且屡教不改,我也只好听之任之。

它在我家一直生活了十四年,期间也曾受到过父亲买的一条哈巴狗对它地位的挑战,由于我对它的周全,它依然不被冷落。又是一年三月三的前一晚,村里一个五十多岁的汉子怀着对生活的无限失望而撒手人寰了,而我家的狗也在同时与世长辞了。翌日早晨,人家葬人,我家打破旧例——埋狗。大门前的麦地里,我和父亲挖了一个半米深半米圆的坑,编织袋当作狗的棉被包裹着它;越鸟巢南枝,狐死必首丘,它的头被安排着朝向了我家的大门口;它生前爱着这个家,也许它死后也必然不会忘记吧!

之后我很少再养狗,对狗虽心有关爱,也很少付诸行动。或许是对前者的缅怀之情过深,或者是身为人夫、身为人父要成熟一些——直到儿子也开始喜欢狗。儿子也喂小黑狗,也是全身黑,肚子下、脚掌下白。他的喂狗,就是在玩狗,不管某些动作是否适宜,也不管狗的情绪如何,只要他觉得有意思就行。于是我教导儿子,对狗要像对好朋友一样多关心,要经常喂它,经常和它说话,经常顺着它的头、用手掌轻抚它的毛发,它舔你的手时就让它舔,即使把手放在它的嘴里,它也不会真咬你。

儿子小学三年级时写了一篇作文——《我家的卫士》。他写到:“一身乌黑的皮毛,两排尖利的牙齿,一对黑明而呆萌的眼睛,有着响亮的嗓门和锋利的爪子,大家猜一猜这是什么动物?答对了,它就是我家可爱的大公狗,它叫黑毛。”他写了两件事:一件是门外来了小偷,被“黑毛”吓跑了;另一件是家里进来了陌生人,“黑毛”报警,爷爷把他打跑了。他的作文素材,不知是真事还是他编的?因为儿子有时候跟着老家的父亲生活,也许我并不知情,可感觉又像讲故事一样惊险。于是我给它修改了,发表在了微信朋友里,并题上了读后感:作文来自生活,要多观察、多经历;作文高于生活,要善于联想、善于总结;文中充满了童真,有发于本心的热爱,也有对社会复杂性的探索。

儿子的爱狗,是因为狗的可爱;父亲的爱狗,或许在于狗的忠诚;而我的爱狗,不仅是多次养狗的经历,更有一些耳闻目见道听途说的成分。两千年左右,我在一大都市工作:一家手机专营店里,一名中年妇女领着一条宠物狗;它小巧玲珑、花白相间,几乎和一款手机宣传海报上的模特狗一模一样;主人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主人凉快聊天,它就四脚贴地地趴着,一双大眼睛不住地瞄着过往的行人。一位女同事的姥姥生前养过一条狗,老人死了,它就蹲在坟前,等待着主人出来。她的母亲告诉狗,老人死了。狗便不再去坟地,不吃不喝数日也死了。另一个同事说:有一家人喂养了一条凶恶的藏獒,年轻夫妇上班,平时父母照看一对儿女。一日上午,老头出去看唱戏了,老婆子一个人在家带俩小孩,一瞌睡就睡着了。俩小孩一男一女,才三五岁,跑到拴着链子的藏獒一旁玩,不知咋激怒了它就被咬死吃掉了。老头回来一看,遍地血迹斑斑,骨肉散落,不禁大惊失色,气急攻心。他一棍子打死了老婆,自己也喝药死了——没脸见儿子、儿媳。年轻夫妇到家之后,见一片凄惨之象,愤恨地打死了藏獒,两人也疯了!

爱狗,就要爱温顺的狗;野性难驯的狗,除了特殊需要,否则不适合家养。养狗,就要对狗好一些;狗通人性,狗与人的不同只不过外表罢了。少年人的养狗,多是为了玩耍;而老年人的养狗,却多是为了排解寂寞。我曾遇见过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头,他的三个儿子皆不在身边,老两口相濡以沫,再就是养了一条杂毛狗!杂毛狗老爱出去溜达,老头吵了它几回不听后就生气了,一天语气重了些:“再不听话,就滚蛋!”谁知这狗下午就不见了。老头见人就说他的狗,说他不该吵它!他本来想着狗是丢了,谁知过了两天它又回去了。老人很是高兴,赶紧给它找些吃的,并且很温和地对它说话。杂毛狗呢?它乖乖地卧在一旁,边伸着舌头打哈哈,边安静地听着哩!

写于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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