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30(1 / 2)

  “也可以,不过哪里是我的故乡呢?”金红玫说,“我是难民,一打仗,就从东北逃去了北平。待了没多久,又从北平逃去了上海,最后被家里人卖进歌舞厅,才来了这里。算了,或许我就是株野草吧,哪里的土地,也能长野草。”

  陈元罡觉得她像生于锦绣的花,她却说自己是无根的野草。旅社门外又来了为抗战募捐的华侨团体,金红玫一手夹着烟,一手在晾指甲,让陈元罡把客人塞给她的澳币拿出去,以祝老板的名义。

  金红玫与陈元罡说话的样子,和别的男人不同。或许是陈元罡年龄还小,脑海里生不出那些龃龉念头,对她好,也是当做对朋友的好。有一次金红玫说她近来总是半夜饿,陈元罡便每日从家里偷一份炒河粉,趁着夜色送来长安旅社。日子一久,金红玫腰围渐涨,她便私下凶他:“少放些油吧!”

  于是陈元罡干脆自己半夜来炒,放少少的油。不过他实在厌恶这道菜的味道,做了半年,进步有限。

  战况断断续续地来,华文报纸隔日由悉尼一家华文报社送达墨尔本,唐人街的男人们便聚在一起高谈阔论。有人在想办法筹款,有人义愤填膺,也有人说起风凉话。总是有新的面孔出现,也有旧的面孔忽然消失。在这新人旧人之间,陈元罡16岁了。

  那日的晚饭,父母特意为他做了不是河粉的饭,陈元罡却高兴不起来。

  或许是受了其他西人学校的影响,陈元罡所在的这所华文学校,男孩子到了16岁,会被准许参加秘密举办的兄弟舞会,每个人都要带着舞伴前来。

  陈元罡是没有舞伴的,他一直猜测自己是他们学校最穷的学生。其余男生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随着舞会时间渐近,时不时便来揶揄他:“元罡,你寻到舞伴了吗?不然,我将我家中除草的女工介绍给你吧!”

  有一次问急了,他一时冲动,脱口而出:“谁说我寻不到舞伴?我早已邀请好了!”

  围观的哄笑声从学校响到唐人街,吵得陈元罡心烦意乱,连那晚的炒河粉都做焦了。金红玫吃得直皱眉,筷子一放——这怎的退步到比第一次还难吃了?

  她要走,陈元罡急忙道歉。金红玫抱着手臂看向他,月色照着一张因为没填饱肚子而冷若冰霜、又美艳动人的脸。

  陈元罡看了那脸一会儿,忽然有了主意。

  金红玫起初自然是不答应。

  虽说来了国外落魄了,可她当年也是百乐门的台柱子,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拉去舞会,算什么样子?可陈元罡似乎把她当成救命稻草,日日求,夜夜讲。为了讨她欢心,连炒河粉的技术都一日比一日精进,到后来,甚至比他父母白日卖得更好吃。

  金红玫恨自己馋嘴。真是要拴住女人的心,先拴住女人的胃。她堂堂一个唐人街交际花,为了一口宵夜,竟然迟迟说不出拒绝的话。陈元罡求她求到舞会前夜,两人坐在黑灯瞎火的旅舍大堂,他可怜巴巴地问:“金小姐,我都给你带了一个月的炒河粉了。那件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呀?”

  金红玫低头,看着陈元罡刚从唐人街尽头端过来的炒河粉。

  经过一个月的历练,陈元罡这道菜已经做得河粉劲道,韭黄爽脆,分明泛着油光,入口却丝毫不腻。她金红玫吃人嘴短,眼见窗外月光如水,终究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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