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尊严(1 / 2)

黄昏时分楚留香就离开了鞍云总部。

如果不是为了朋友,他不会在那个地方多待片刻。

他觉得外面的空气更好一些,即使是马粪的味道也比冷冰冰的心计好受。

在那样一个地方,在那些寨主之间,他更能感受到权势与野心对人的异化。

他们心中通常只有战争和生意,生意是与战争有关的生意,战争是与生意有关的战争。

这里有半个部族、半个武林。更特别的是,这里还是边塞,是藏矿地,是对两国的君主都非常具有意义的地方。

鞍云帮从上到下都具有复杂的性质,这里的每一份生意、每一块地盘,都曾是从地狱里抢来的,这里有时甚至比江湖更复杂、更残酷。

殿外面的野草地上泛着浓浓的芳香,牛和羊都在缓慢地散步,择食,咀嚼,落日光辉映照在它们的皮毛上,泛出令人喜爱的光泽。

自然的风光,生命的律动,这些让楚留香的心情变得好了些。

一阵牧铃声过后,风中传来一阵歌声,是个男人粗野的歌喉,在歌咏边塞的壮美。伴奏的不知是什么乐器,听起来像是二胡,却远比二胡更加落拓悠扬。

琴声歌声与这些景色相结合,形成一种令人愉快的意境。

于是楚留香循着歌声而去。

唱歌的地方就是今天清晨新开张的饭店,一个吟游的旅人就坐在店门口的马扎上唱歌。

他的胡子已经发白,但双目还炯炯有神,他穿着土灰色的大衣和酱色的裤子,搭配一双破了洞的牛皮靴,布满风霜的手在拉着一口马头琴。

他唱得真忘情,真好听,楚留香来到他面前听完了他的歌,旅人脸上泛起笑容,望着楚留香道:“你好。”

他的官话并不好,带着浓重的方言口音。

楚留香微笑着点点头,旅人抬手指了指头顶的招牌:“这里的风味就和我的歌曲一样正宗。”

招牌上写着“铜炉火锅,奶豆腐”。

这家店此刻正张灯结彩,屋子里修葺得精致整洁,吃客并不少。

“有好酒吗?”楚留香问。

眼尖的伙计在忙碌中一眼瞟见了楚留香的穿戴,立刻殷勤地跑出来拉客:“有烈酒,还有马奶酒。”

“想必是不差的。”楚留香道。

“当然不差。”那伙计笑眯眯道。

楚留香走进去,选了一个面对着门的位置坐下。

另一个满面红光、高颧骨的瘦子提着个长嘴铜壶出来给他斟茶,问他要点的菜。

“我只要酒,这里最好的酒。”楚留香说。

在等待的时候,他看见对面的店里走出了一个人。

对面是一个寒酸的馒头店,无论店主还是顾客都是一副疲惫愁苦的模样,好像已经对一眼看到头的生活没有了期盼。

通常到那里去的人都是清贫的人,他们最划算的餐食就是便宜且足够充饥的馒头,甚至对其中一部分人来说,馒头也是奢侈的。

走出来的那个人脸上带着比卖馒头的老头还要憔悴的神情,仿佛整个人都已经变成空的,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但这具行尸走肉明明还很年轻,还只不过是个少女。

她的眼圈发青,头发凌乱,手里拿着用纸包好的四个馒头,腰上则系着一根雪白的布带。

她就是昨晚那个姓白的小姑娘。

只有办丧事的人才会系孝布,看来她花五百两银子要救的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酒已经送来了,是温热的。

楚留香抛了锭银子给伙计,他的眼睛既没有在看银子也没有在看酒,他在看那个少女。

少女也看见了他,张了张口,终于没有说话。

忽然,一声洪钟般的怒吼打破了宁静。

一条穿着赤衣皮袄的大汉气势汹汹地走到少女面前,带着混浊的酒气喝问道:“老松底下那个晦气的灵棚是不是你搭的?”

他说的那棵老松不是普通的树,它有悠久的历史,这里的人喜爱它,还为它修了围栏,老松下不仅风景不错,就连风水也不错。

无论是准备在那里聚会饮酒,还是想在那里搭建灵棚,都正常得很。

那少女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忽然冷冷道:“是我搭的。”

那大汉的身躯高大而健壮,街上有很多人都认得他。

他是鞍云帮的人,而且曾经是杜青霄身边的随从,是个杀敌不眨眼的好手,使的是一口极沉的砍刀,有一个与狮子有关的名号。

但现在杜青霄已经成为过去,他当然也受到牵连,于是他现在只是个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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