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遇狼群(1 / 2)

  “天哪,傻人类,你居然听得懂我说话?”小鸟儿不淡定了,在叶筱锦的手里拱来拱去。

  “哪里有大片的花海,再给你一次机会,否则你就变成秃鸟了。”

  “别,我说。”它最自豪的就是这一身漂亮的羽毛了,被扒光了,它怎么向这世间绽放它的绝世美貌,倾世芳华。

  “傻人…美丽的人类姑娘,这附近就一处花海,就在前边拐个弯就到。”

  “行,暂时留着你的羽毛。”说着,便把小鸟塞进怀中,领着众人朝花海走去。

  小鸟:傻人类,公母授受不亲,你…你…羞死本公子了。

  一片白色映入眼帘。

  这是一片空旷的凹谷,四周连接着云雾山脉,这凹谷里竟满是山栀花。

  远远望去,大片的山栀花开得如同铺开的云朵,很是繁盛,空气中香气浓郁。

  “筱锦,这是?”李好开口问道,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这么大片白色又香气浓郁的花。

  叶筱锦疑惑,“你们不认识这花?”

  众人皆摇头。

  她又看向招财,“你呢?”

  招财也摇头。

  他幼时便入了镇南王府,自幼跟着主子长大,别说京城里的达官显贵高门贵府,就是宫里他也去过的。

  “若有这稀罕的,京城的小姐和宫里的娘娘们一定会追捧得众人皆知。”他解释道,“可属下从不曾听闻,更不曾见过。”

  叶筱锦点头。

  看来,这个花并不是这个地域或者这个国家常有的,应是飞禽走兽从别处迁徙带来的种子,然后经年累月的积累,这里就形成了一片大大的花海,目测至少有三十亩地。

  她摘下一朵山栀子,“这个叫山栀子,花朵小,一般只有六瓣,叶、花、果实及根均能入药,具有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的功效。尤其是这花,摘掉中间黄色花蕾,煮熟后可食用,或炒或凉拌。”

  又走到另一处,摘下一朵较大的,花瓣重叠卷了一层又一层,放在鼻尖轻嗅,芳香扑鼻,“这个大朵的叫栀子花,是供观赏的。”说着,便将手中的花插入耳边的鬓发中。

  “最重要的是,这类花喜温暖湿润气候,需生长在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土壤中。”她朝着众人笑道,“你们来看看,那这地可能开垦用来种粮?”

  众人都围过来,李好身后的李银旺快速跑到花海里,在地上握起一把土,细细瞧着,又用手中的锄头在地上刨出一个一尺多深的洞。

  再又从洞里掏出一把泥土察看。

  其他几个庄稼老把式,见他这番动作也明白过来,分别去不同的地方刨洞察看。

  最后几人对视一眼,竟都高兴地哈哈笑起来。

  “筱锦姑娘,你真是个有大福气的人。”李银旺对着叶筱锦感激道,“这地可用来种地瓜,花生,豆类,种好了,我们就不用担心饿死了。”

  其他人一听这话,也都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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