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 / 2)

  也心疼,江揖已经过的够难的,一定是不敢得罪连家才......

  心里五味杂陈,连秋皎展望未来才堪堪稳住心绪。

  来日方长。

  他了解的江揖努力又上进,最不喜欢连翩这样无所事事的纨绔。

  他们不会长久。

  思绪良多,其实堂兄弟两个也就打了一个照面的时间。

  连翩知道连秋皎看不惯他不是一天两天,无所谓,他又不靠他吃饭。

  眼角眉梢调动起甜蜜又快乐的气息。

  问道:“哥,你知道江揖这会儿在哪儿吗?真是的,一会儿就不见人了,刚还说我去哪儿他都陪着。”

  这是连家名下的别墅,坐落在半山腰,占地面积极大,就算今天安市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参加订婚宴,地方也很宽裕。

  连秋皎平静又温和的道:“没注意,你找找。”

  连翩要找江揖很容易。

  即使金钱加持下好吃好穿医美乔饰,有钱人圈子尤其是年轻人基本很少有丑人,但江揖实在出众。

  连翩在二楼往下一扫,几眼就找到了江揖的位置。

  江揖正和江闻风说话。

  江闻风对戈慕夸江揖:“我这个弟弟看着不声不响,其实是个做大事的料,岳家选的真是不错,回国不到一年吧,下半辈子的基础都打牢了。”

  戈慕就笑。

  江揖疏冷道:“没给大哥丢脸就好。”

  江闻风最恨江揖这副石头一样的样子,冷笑道:“是吗?以后就是一家人,一荣俱荣,听说小弟很活泼,活泼挺好,不过咱们家都是稳重人,活泼过头了可就不那么好看。”

  小弟是称呼连翩。

  说着拿手机调照片,亮给江揖看。

  照片里无袖骷髅头皮外套的少年妆很重,一头黄毛,像杂草堆里新成精的小妖怪。

  连翩认出照片中的人是自己,八卦兮兮的伸头去瞅:“我看看......”

  江闻风是江家长子,进集团又早,算是安市二代中领头羊一样的存在,圈子里的年轻人对他都很尊重。

  冷不丁伸过来一个脑袋,下意识不悦。

  但青年像一只好奇的麋鹿,长相又极漂亮,让人想起黎明时天边的彩霞,清艳绝伦,实在难以恶语相向。

  还有些......眼熟。

  眼熟抑或顺眼,江闻风更有意让江揖在外人面前难堪,便将照片给连翩看:“你觉得这人怎么样?”

  答案是注定的。

  毕竟眼前人黑发白肤衣着得体,想必行止坐卧都十分端正。

  作者有话说: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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