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昌都城44(2 / 2)

这要是能把这里占了,再加上天山北面的昌都地区,他这妥妥是拓土千里的大功劳啊!

至于察合台那边也不吃亏,他们的目标是亦力把里,只要拿下了那个地方,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战略目标。

至于天山以北的土地?那边都是荒漠,连条河都没有,占了有个毛用?

其实林沐也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因为气候的原因,天山以北还到处都是沙漠呢,后世出现的河流,这个时期更是一条都没有呢。

这么一块堪称是不毛之地的地方,对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人家察合台的战略目标,就是截断丝绸之路,好在这条商路上,赚取巨大的好处!

至于剩下的目标,就是占据牧马之地,能够休养生息,增强人口和实力。

协议达成,丁宗诚自然是要报告给皇帝的,这才有了皇帝当天的惊讶。

很快,圣旨就下来了,丁宗诚立下大功,拓土千里,被封为武威伯。并且皇帝下令在天山以北,修建昌都城,又给了丁宗诚昌都节度使的官职,为大夏镇守边关。

因此,要说这次战争的最大赢家,那非丁宗诚莫属了!不但被封了爵位,还捞了个昌都节度使的差事,妥妥的人生赢家了。

他这个昌都节度使,管理的地盘可着实是不小的,既包括了未来将要修建的昌都城,也包括他们此刻驻防的土鲁番地区。整个面积算下来,怕不是得有上百万平方公里了。

要说不足,也就是这里地理条件恶劣了些,人口少了些,产出低了些。

可不管是在怎么差,一方节度使,那也是妥妥的封疆大吏了,更不要说还混了一个爵位,够他老丁高兴几年的了。

昌都城建立的位置,林沐参考了这个年代的地图,大致放在后世乌路木齐的位置上。

这里地势险要,一东一西两座连绵的山脉,在这里形成一个天然的关口,昌都城建在这里,就能形成对南北两地的控制。

这里现如今只是一片荒原,只是在离这里不太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部落建立的城镇。

由于林沐的身份特殊,在这里的名声极好,又有大巫这个身份,因此建立昌都城这个重任,不偏不倚的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好在察合台汗国的小王子,最后真的被林沐治好了,人家大手一挥,将曾经受过林沐救治的那些个战士,悉数赐给了他。

这些个战士,严格来讲,其实都是牧民。这帮人都是拖家带口的,对方看似对方赏赐给他的只是千把人,但加上对方的家人和族人,总数竟然多达五六千人之多。

就这一下子,林沐就从一个“赘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镇长”。

林沐虽然是学医的,但好歹也算是个理工男吧?自从接过了修建昌都城这个重任后,他可就在这片土地上忙活开了。

大冬天的太冷,他这个“镇子”上的居民,甚至为了一坨牛粪都能大打出手。了解了事情全貌的林沐,这才知道这帮人平时都是用牛粪当燃料的。

一坨牛粪,在这大冷天里,甚至都能代表一家子的命!因此为了这个打架,可就可以理解了。

不就是这里荒芜没树木嘛,没树木,难不成还没有煤炭吗?

那就挖煤!

派人找了各种地方,再结合他从医院里的病人的个人电脑里看到的资料,林沐很快就找到了煤矿的所在地。

尽管不大,但这是露天的煤矿呀,只要翻开了几米土层,下面的煤也够他们这点儿人烧个几百上千年的。

有了煤,自然就得找铁。

修建一座城啊,没有铁器怎么行?

等到开了春,从大夏派过来的工匠,准备烧砖建城墙的时候,又发现这里的土质烧不成砖,而运送石头这种事,又太不现实,于是林沐再次出手,开始烧制水泥。

虽然水泥是土水泥,但这个时代也就是修修城墙,又不是造什么高楼大厦,能赶得上砖头的强度就行了呗,要求不能太高。

于是,昌都城就在这样的神奇材料下,迅速的修建了起来。而昌都城的城墙,也成为了大夏朝第一个钢筋混凝土的建筑。

尽管这里用的水泥是土水泥,钢筋也不是真的钢而是铁。但这年月防御的又不是啥飞机大炮的,要那么坚固有毛用?

反正不管别人怎么想,丁宗诚对此已经很满意了!

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一个五里之城就拔地而起,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至于林沐总是逼逼叨的说这城墙不够坚固,估计也就能用个四五十年的时候,丁宗诚直接无视了他的话。

四五十年还不够用?老子还不一定能不能活四五十年呢,你跟我逼逼叨这个有毛用?反正能有个城池给他驻守,他就已经非常开心了。

要知道,这个地方乱的很,他之前一直驻守的土鲁番地区,连个城池都没有,防御工事顶破天,也就是个土墙。现如今这个地方,可是比那地方有安全感的多了。

不过就是小了点儿。

周长才五里地啊,里面的面积才有多大?说句实在话,这也就是后世一个大型小区的面积。

该说不说,兴许林沐还真的是按照后世的小区比量的呢。

他可是个镇长来的,又特么不是市长,造那么大的城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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