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12(2 / 2)

少东家和黝黑少年这二十多个教员,按照新兵名册,与军械处的守备士兵依照战士标准,给每个新兵领取了一套甲胄装备,又在分发结束后,现场让每个人根据高低胖瘦调整盔甲大小。闹哄哄了一个多时辰,总算是分发到位。每个新兵都领到了一套契合自己的盔甲装备,也不理会那拂面的细雨,每个人都是面色潮红神情亢奋,眼瞅着自己怀里这些明晃晃的铠甲,根本不觉得沉重,心里恨不得立马穿上身,再好好抖抖威风。

看着每个人都分领到位,各个领队教员便集结自己所部,重新分成四队,冒着红日细雨,满载而归。回到了营房院落之后,少东家作为这一行人的首领,招呼大家先稍作休整,他让黝黑少年分别领着一队人,去了空的营房,安顿好床铺好让这些娃娃兵住下,等用过了午饭,再到院中集合,开始接受正规训练。

午饭的黑窝头让这些娃娃们又是兴奋不已,美美的吃着热米汤泡饭,力气养的足足的,再瞅瞅那叠放整齐的铠甲,新兵蛋子们一个个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期盼着教员赶紧下令,好让他们早些穿上那威风凛凛的明亮盔甲。

终于,在这群孩子们的期盼中,少东家下了命令,所有的人,即刻带着盔甲,来院中操练。

这个新收拾出来的营房是个三面厢房围起来的院子,地方还是颇为宽敞的,上一批住进来的兵娃子已经上了一个多月战场了,平日里便没了什么人,今天空荡荡的院子一下子涌进这么多新兵,倒显得生机盎然起来。

训练的第一项就是这些小鸡仔们期望已久的项目:

“披甲”。

因为甲胄数量本来就很充沛,加之战事持久,带甲的人死了很多,留下来的装备就更多,所以现在睢阳城里每个人装备的都是明光铠。

“明光铠”也是时下唐朝军士的标配,有好几个样式,最早出现在汉末,只是没有现在的式样如此丰富和考究。明光铠泛指甲片被抛光过十分明亮的铠甲,到了现如今因为国富,又因为西域那边的冶炼打造技术传入国内,军备锻造技术教之以前大为改良,早已不是汉时那么简陋的铁甲了。此时的明光铠甲片紧密,受力合理,头、颈、肩、手、臂、胸、腹、腿、脚各部位完整,保护性和美观性都大为提升,真真做到了“见日之光,天下大明”。

少东家以前听铁匠说过,整套明光铠是铁和皮相结合制作完成的,每副铠甲都是由一千五百九十片鱼鳞甲和六百四十四片长条甲编缀而成,胸前和背后的护甲由以前的板状改为了金属圆护,更好的保护着穿戴者胸腹内脏这些安全部位,金属圆护比起以前的板甲结构,通过椭圆结构凸出形态的不同,增加了卸力缓冲,大大的减弱了弓箭和枪矛的贯穿力,尽可能降低了穿戴人受到的穿刺伤和内震伤,穿甲就等于具备了一以当十的超能力。而且每件金属圆护都水磨的极为光滑,好像镜子一样,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的炫目光芒,不仅好看,更能对来犯之敌产生威慑力,大唐边关的那些守军能够灭国无数,其中精良的铠甲兵器功不可没。一套完整的盔甲需要三四十个工匠,花上半年多功夫才能完成,造价很是不菲,都快顶的上半匹军马了。

当然现在他们给这些新兵蛋子标配的明光铠,也并不是完整装备,毕竟全套的完整盔甲不是军队配不起,而是那实在太重了。像南霁云雷万春这些万人敌的将军,他们穿的盔甲就是最完整的。从头上红缨,到脚底战靴,一整套盔甲下来,超过四十多斤重,别说现在屁大点的毛头小子,就是正常成年人,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穿这么一身盔甲也跑不出几步远,更别说还要上阵杀敌了。

上面分派给少东家他们现在的任务,就是教这些孩子们怎么穿戴盔甲,怎么上战场,怎么在枪林箭雨里活下来。可以说,上了战场穿了甲,你就等于多了几条命,同样的,穿了甲,你的命也可能更快的被人收割。这就好像楚人闹市自相矛盾,虽然乍听很是可笑,但是细品之下,却更多的是无奈和不为人知的心酸。

道讲阴阳承负,儒说天理循环,释言因果报应,便都是这个道理!

睢阳守备军装备的盔甲虽然跟整个大唐王朝的军队一样,但是张中丞在这个基础上,加了一个小小的变动,他让每个人贴身穿了一件丝绸内衬,不要小看这一件丝绸内衣,这薄薄的丝料,在张巡心里那可是能够挽救性命的天恩。

丝绸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真真的奢侈品,远追炎黄时期,近至稻米流脂的盛唐也不例外,丝的价值等同于真金白银,历来是上流阶层的穿戴标配。不仅仅是它质地柔软色彩鲜艳,穿着舒适,更是因为它的“贵”。普通老百姓穿的都是自家妇人纺布缝制出的粗布衣服,颜色也浆成黑灰这样耐脏又便宜的色调,绝没有人会去将布染成红红绿绿这样的花俏颜色,这种即花了大钱又不耐穿的愚蠢举动,妥妥都是过不成日子的败家婆娘。这些粗布做成的衣裤鞋袜,仅仅满足了遮羞和保暖的原始作用。有更不堪的家庭连这粗布都没有,一家老小只能穿麻衣,那份滋味岂是那些穿惯了丝衣的富人可知。

丝织品相较粗布麻衣就大不一样,每一件丝绸制品,都耗费了大量的蚕丝和人工手艺,而且丝织品颜色多样,款式不同,越鲜艳越华丽的绸子,价格相应的水涨船高,穿出去了别人自然知道价格不菲,对于那些王孙贵族,就是身份的象征,无声的炫耀,花花绿绿就是金黄银白。就好比用锦缎做缆绳的甘宁和杨广,在乎的哪里是锦缎本身,分明更中意的是每一条丝线里“蚕”和“人”渗着的血和汗。

遍身罗绮者,自然不是养蚕人。

张巡虽然正直节俭,但是毕竟家有产业,再加上功名在身,富庶的皇家给每个官员每一年都派发的有丝绸料子,张巡让家人将这些料子做成了内衣,贴身穿着不显于外,到底比起寻常粗布,还是舒适的多。久而久之也养成了习惯,到了后来投笔从戎,披上盔甲,也习惯性的穿着丝质内衣。也正是因为这个不显眼的习惯,让张巡在生死之间发现了丝衣一个意想不到的妙用。

话说当时张巡率部坚守雍丘,令狐潮部几万人在城下攻打,张巡带头在城墙坚守,双方箭如飞蝗你来我往,令狐潮部有一员猛将,师从兵家方外“羿门”,射术精妙,于城下大约一百二十步外,搭弓一箭,正中张巡左肩,万幸有甲胄格挡,但是箭头还是已经入肉,张巡虽然吃痛,却仍然咬牙坚持,振臂高呼,手下军士眼见自己大人受箭伤而不倒,备受鼓舞,奋勇杀敌。南霁云看到张巡被敌将射中,更是羞愤难当,恼火自己保护不周,便把满腔杀伐通过箭矢,回击给了那员将领。

眼见张巡中箭的南霁云满腔雷霆,他顺手夺过身边人的长弓,搭上箭拉满弓,全身真气流转,将个人域场内的天地之力收拢到一起,挤压进整支箭里,顺着来击箭矢的气流走向,眼神如电般搜寻着对面那个箭术高手,从对方箭矢所蕴藏的天地之力中,南霁云判断出此人应该跟他一样,射击之术出自同一个地方。不一会他便在敌军中锁定住了目标,此刻他也不理会同门之宜,怒喝一声“死”,手一松一箭便朝着对方射去,那石破天惊的一箭,满含着南霁云的怒火,割裂了虚空,迸发出尖锐的破空声,风驰电掣般击穿了那员将领额前钢盔,射入头颅穿出后脑,箭矢连带着对方的身躯,将百多斤的躯体从马背凌空曳到了身后的大树上,将那员将领死死钉在树干上,双脚悬空,双目圆瞪,霎时一命呜呼!

令狐潮看着近在咫尺的爱将,此刻被人于一百二十步外射了个通透,吓得跌落马背,屁滚尿流就往回跑。手下军士一看自家神威无敌的将军被钉到了树上,主帅更是吓得溃逃,又看到对面气势如虹,雍丘城门吊桥已经半落,那些举着战刀的精骑已经准备跃门而出,当下更是无心恋战,扔掉手里的军旗,纷纷抱头鼠窜。军旗一倒整支队伍就好像瞎了一般惶恐不安,顿时整支大军人仰马翻混乱不堪。弓弩部首当其冲,扔下弓弩,就往各方逃命,左右两边是骑兵部,后方又是长兵部,各方人马失去战阵指挥,就如无头苍蝇,没命的乱跑,只盼着离那雍丘城越远越好,彼此冲撞,你来我往。骑马的也不管脚下被绊倒的战友,纵马而上,只催着马儿快跑,好保住自己的小命。长兵部此刻也是乱作一团,他们身上盔甲厚重,手里长兵又很碍事,被那些轻装的弓弩部一冲击,更是惊怒交加喊爹骂娘,他们扔下手里的枪矛,只想着拨开身前的阻碍,好让自己逃得性命。

吊桥还没放稳,上百匹杀气腾腾的骑兵已经冲了出来,他们手中长矛高举,口中喊杀震天,向着眼前的那一窝马蜂高速捅去。这上百骑兵很快就冲到了敌军之中,手中兵器仿佛热刀割牛油,利刃切豆腐,直杀了好几个通透来回。那些叛军们只恨爹妈少生了几条腿,连滚带爬,最终丢下几千条性命,苟活下来一小半,回到扎营地,路上又是逃了千多人,这一战打的令狐潮心颤胆寒,也不顾跟张巡的灭门之仇,只求着离那个叫南霁云的疯子越远越好,四万多人硬生生被三千多人撵得找不见爹妈。

天下传闻,南霁云当世箭术第一,果然名不虚传!

战事了结,张巡被人搀扶进内室医治,就在大家忐忑不安的担忧中,医官打开伤口竟然发现箭头虽然射穿护甲入肉数寸,但却并未全部没入,最要命的倒钩还是留在了外面,虽只一线之隔,但却挡住了生死。按照以往的惯例,那种级别的高手射出的破甲箭镞力道是很可怕的,箭尖和箭刃绝对是能形成贯穿伤的,虽然有甲胄格挡住了巨量的伤害,但是出现这样的结果也是极为侥幸。箭镞贯穿而出,重则伤及性命,轻了整条手臂也得废掉,就算只是入肉,也会割出很大的伤口创面,医治时需要切出更大的创面,然后挖出箭镞,这样无论是救治时的出血破坏,还是后期养护提防感染,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一代神人关云长就是因为手臂箭伤导致战力大不如前,生死之间非同小可。

众位将军见如今箭镞倒钩被阻挡在体外,处理起来相对轻松太多,知晓张大人伤势比预想要轻的多,纷纷在心里暗呼老天庇护,他们盯着随军医官包扎处理妥当伤口后,再三嘱咐,这才纷纷告辞,出了内室去安排整理手下的战事。

张巡心里也知侥幸万分,除了冥冥之中的老天保佑外,他想不出还有比这更好的解释,可能老天爷还不让他死,他的命还得留着。趁着养伤的时间,他反复研究了当时形成如此结果的种种因素,结合自己所想,咨询医官,并一起研究实验,最终异想天开,硬说是当时起到最后一层保护的因素可能正是那件内衬丝衣。

丝质细密,韧性良好,虽然轻薄通透,却比起普通布衣更加柔和,面对至刚的箭镞,却用至柔的特性化解了最后一部分力,减少了伤口的创面。这是张巡给出的解释,他说《道藏》所讲万事万物相生相克,天地之间肯定是大有道理的。之后张巡便下令,所有军士披甲时,必须贴身先穿一件丝质内衣,不得有误。他祈愿着那件薄薄的丝衣能带着老天的眷顾,多挽留下一些守城人的性命。

可是如此牵强的解释,除了聊以自慰,怕是难骗鬼神吧!

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哪里知道这些道理,他们只在心里暗叹,官家老爷就是富有,给每个人都发一件绸缎衣服,幸亏府库里丝绢充足,他们也能做上一次狗大户,穿上丝衣,奢侈一把,等以后回去了,少不得给家人同伴一些吹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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