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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clude the 168th

  郑勇对“天才”这个词往往是感到生理性的反胃。

  真的会把胃口里的东西立刻吐出来的那种,就比如前些天见过商陆之后,他就跑去厕所吐了个爽。

  当然这也不是说他对商陆有什么意见,就只是对那些脑子好到超乎寻常的人无法抑制的抵触而已。

  这是一种复杂的条件反射,源于童年阴影,他的亲生父亲从路边捡来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儿认作干儿子,那之后郑勇这个亲生儿子就像是不存在一样了。

  好死不死的,那个漂亮小孩儿不光是脸蛋儿漂亮,头脑上,简直是可以把郑勇按在地上完虐。

  父亲最喜欢那小孩儿的一点,就是那个该死的脑子。

  要郑勇来说,这世上天才都该被判刑,让他们在牢里为普通人效命就足够了,干嘛非得放出来祸害别人。

  郑勇都不记得自己是从几岁开始努力的了,就为了能让父亲正眼看看自己,所以没日没夜的学习,在各项比赛中取胜,从小到大都是德智体美劳样样出色的市级三好少年。

  高考更是突破自我,一本线高分的水平,被公安大学录取。

  在大学里他参加社会志愿者组织,去上山给孩子们讲课、下乡给老伯们农作,积极分子、优秀党员,这样的头衔一个一个叠加上之后,毕业他就被分配到首都公安局了。

  成为警察之后他也没有松懈,每天跟着前辈去巡逻,前辈懒得巡逻的时候他就自己去,硬是凭着实力把前辈挤兑到派出所去了。而他光荣高升,摆在他面前的选择有很多部门,但他为人民服务的心不输任何人,于是毅然决然选择了刑侦大队。

  局里为他的热情鼓掌,老领导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握着郑勇的手,说“郑文的儿子真是有出息”。

  郑勇人都傻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想要的认同,居然是从别人身上得到的。

  被分配到刑侦大队之后,没两天他就是重案组的探员了,每天就是跟着大前辈整理卷宗,看看那些没有被破解的悬案到底有多悬。

  “人杀人可真是没什么理由,我之所以能升到这个位置,是因为曾经逮捕了一个一口气捅死两个同事的大哥。审问他的时候,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没有为什么,正好看到桌子上放着钢笔,就拿起来捅过去了。又问他为什么要捅那么多下,他说因为爽。”大前辈翘着二郎腿说这话,说完,冷笑了一声。

  “真是畜牲。”郑勇下意识地骂了一句。

  “人都是畜牲,没什么高贵低贱的区别。”大前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不过就是本性有没有被良心束缚而已,我反正不相信人间有爱,那都是宣传出来给人洗脑的,就为了培养人的良心。”

  大前辈的话玄而又玄,郑勇一时之间不太明白,但后来看过太多凶杀现场,见过太多惨死的尸体,遇到过太多激情杀人的变态之后,他逐渐理解了前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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