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千鸟之威!【求收藏】64(1 / 2)

就在这时,一股带着酒香味儿的气体飘散在空气之中,林绝眉头微皱,随后立即蹲下身来,警惕起四周的环境。

林绝鼻子微微触动,似乎在追寻着什么一般,双眼处猩红的写轮眼也在寻找着目标。

不到一会儿,林绝便寻找到散发着酒香味儿的人,准确的说是有两个人。

林绝注视着院前大路上,两个相互依靠着肩膀的男人,其中一人头发为绿色,身形较为纤细。

只不过是个男人,并且似乎用尽全力一般,扶着一个十分壮硕的,皮肤黝黑的肌肉壮汉。

两人嘴巴还在不停触动着,似乎在对话,只不过距离还较远,林绝暂时听得不太清楚,只不过林绝对于一些基本的‘唇语’还是精通的。

毕竟在前世多学一点本事,生存的几率便增加一分。

林绝拥有着写轮眼武魂,凭借着写轮眼,极其强大的动态视力,还有在寂静黑暗的夜光之下,写轮眼强大的夜视能力,自然将两人的对话看得清清楚楚。

“常老弟,你找的这窑子可真不错~,里面的货色比我们家母老虎强多了,最主要的是,酒还香!”

“袁哥,那可不,出来之后浑身舒畅,感觉魂力等级又要提高了似的!”

“哈哈~,不过我这可连累到你了,我家母老虎管的那么严,隔天早上看不到我人,肯定要出来骂街!不然的话,今晚又可以多加两个,在那一起过夜!”

“哥,这说的就见外了,没有你跟我去,我平时都不进去的!”

“真的假的?~”

“嘿嘿,你猜!”

“…………”

接下来的话,林绝就没有再听了,因为林绝刚才的行为,原因并不是为了偷听。

而是确认他们两个人,是否与这家有关,避免待会错杀人,牵连到无辜的路人。

毕竟,林绝还是有一点杀手原则的......

“从他们刚才所说的话来看,一个应该是此次的目标,另一个是那姓常的的父亲吧!”

林绝也不是那滥杀无辜之人,既然常青的族人并没有牵扯到此事,那林绝自然也不会,浪费时间去理会。

只不过,若是他们二人一同进入这府邸之中,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林绝也不会有丝毫犹豫,必然会将这二人杀死!免得留下了罪证!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清楚,他们二人距离林绝也越来越近,林绝手中的斩月刀也握得越来越紧。

一旦二人,一同进入大门之中,这也是林绝最后的底线,否则必然会将二人一同斩杀。

就在二人要打开大门之时,袁勇手中拿着钥匙,随后似乎脑中思考了一会儿,带着抱歉的语气,突然开口说道。

“常老弟,抱歉了哈,就不留你进门喝茶了,要是被我家母老虎发现了,我不死也得脱层皮!

而且,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太大,要是吵醒了就不好了!”

“唉,没关系,那你要怎么进大门?”

“哈哈,那我这番操作,你可得学仔细了,小老弟。”

只见袁勇突然身上肌肉暴涨,与那双胞胎兄弟一样,头上那祖传的黑发,变成了铁牛角的形状,脚下一白一黄,两枚魂环时不时漂浮着,随后突然开口道。

“第二魂技,铁牛跳跃!”

只见袁勇双脚肌肉迸发,随后脚下百年魂环黄光一闪,整个人蓄势待发,随后猛的一跳跃,直接越过大门,顺势摔到一处坑坑洼洼的草坪上。

而在草坪末端,有一处似乎软绵绵的杂草,整个壮硕的肌肉猛男直接转翻倒地。

令人意外的是,竟没有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

从这如此娴熟的动作来看,很明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是直接养成习惯了。

林绝虽然也被这番精彩的操作惊叹到,随即暗自点了点头,但依旧面无表情的,毕竟今晚此人必死,没有人能阻止得了。

随后二人小心的在大门口传话,很明显是在告别。

过了一会儿之后,袁勇可能是因为醉酒的缘故,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消耗到魂力,所以直接在大门口躺了起来。

林绝也并没有阻止,毕竟那个人还没有走远,若是此时下手的话,怕是手上又要多添一条人命。毕竟林绝是非面前,还是分得清的。

而等到袁勇起身的时候,那个姓常的人也早已走远,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林绝行动了。

但就在这时,天上月光仿佛驱散掉墨黑色的云朵一般,一片白色月光照洒在林绝身上。

但与同时,亮光照耀之后必然有黑暗,那道黑色人影自然也被身为大魂师的袁勇,瞬间发现。

随即迅速进行武魂附身,一黄一白两枚魂环在四周照耀着,显得格外警惕与认真。

等到他抬眼一看,只见一个双眼散发着红色光芒,身形与年龄似乎比自己儿子还小的小鬼,竖立在自家屋顶之上。

见林绝不是自己的仇人,反而是一个小鬼,袁勇也开始放松警惕。

毕竟刚才如此认真对待,主要是怕一些以前得罪过的,比自己还强的魂师前来寻仇。

“嗯,我怎么感觉你很眼熟?你是不是我儿子所说的那个,红眼病小鬼?”

袁勇毕竟还是一名拥有两个魂环的大魂师,还不至于被一个年龄比自己儿子还小的小鬼吓到。

所以也就借着酒气,嘴角扬起,带着嘲笑的语气开口说道。

见此情景,林绝反而不怎么急的动手了,而是带着轻蔑的,但眼神依旧犀利,带着平淡的语气开口问道。

“就是你教子不严,想要弄死我全家?”

“啊?弄死你全家?我干嘛要这么做?”

林绝有些意外,只不过依旧面无表情,带着婉惜的语气,开口说道。

“唉,那可惜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