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汉奸的门路。115(2 / 2)

红缎二千二百二十七、

倭缎六十四、

柯郎中还缎五百七十六、

各色包头二百七十

还红缎四十七、

倭缎十四、

各色缎十二、

補子素缎二十六、

201+575+2227+64+576+270+47+14+12+26=4012

但是,满文老档里,缎总计是“四千三百八十五”,和老六统计的4012疋对不上,多了373疋。

后金是一个强盗集团没错,可是还不至于连最起码的算帐都会算错。

那就只剩下这么一种可能:这是本假账,相当一批物资没有在账中体现出来,而是换算成373疋缎记入账中,至于这些物资,是粮食还是铁器或者其他什么的干活,可就只有天晓得了。

如果用这373疋缎去购买粮食,当时明朝这边蟒缎的价格,大约是每疋5到6两。按5两估计,373*5=1865两。

然后按当时的粮食价格一两银子能购买一石以上的粮食,差不多能购得将近2000石,一石120斤,240000,以每人每天吃1斤来估计,足够6万军队吃上40天,足够断粮的后金军回沈阳了。

异世界:这时候估计某些人肯定要跳起来骂了:你又在发明历史!没证据!后金的事情总数就是算错了!你含血喷人!

非常遗憾,《满文老档》里的这本假帐看似滴水不漏,但是,别的记载不小心说漏嘴了:

天聪六年七月

十五日,明国所赎粮米财物,阿什达尔汉及龙什、达雅齐塔布囊、卫寨桑四人,悉行私取,不分给同行之白格依、爱巴里等。

龙什复私换官价所买蟒缎,笔帖式白格依及笔帖式爱巴里以其事奏闻於汗。

遂命尽夺阿什达尔汗、达雅齐、龙什所得财物、粮米,仍坐龙什窃盗罪,罚银百两,革职。

卫寨桑以新附之人,免夺其财物、粮米。

巴克什库尔禅妄自尊大,轻视同行笔帖式穆成格,向明人只报其身分,而不报穆成格。

故尽夺巴克什库尔禅所得财物。

异世界:这段记载不小心说漏了嘴:明国所赎粮米财物,而且后金人员在购买了粮米后,存在贪污行为,有趣的是,后金把贪污行为都定性为“盗窃罪”,也算是他们法律的一大特色。

所以满文老档已经足够证明,宣府巡抚沈棨给后金提供了粮食。好戏还没结束。我们看到的满文老档,是乾隆年间重抄版的。

还有现代人研究天聪年间的原始老档,和《满文老档》对比,发现《满文老档》删去了内容,现代人把内容复原了出来,整理成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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