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商人的时代30(2 / 2)

历史,尤其文人可以算是人吗?处女膜也比文人硬。

历史中的清朝以后的人称温体仁为奸臣。清官被历史中的人称为奸臣,历史是人在写吗?

历史要告诉人类如何选择?海瑞是不是大奸臣呢?

明朝初年,太祖通过下达浩令(浩令是皇帝下达的命令)来对商人入仕设置障碍。

太祖在建国之初陆续颁布的《大浩》、《大浩续编》、《大浩三编》都具有法律的效力。《大浩续编》第七十五条即是“市井之民不许为吏卒”。

在这则浩令中的“市井之民”包括商人。也就是浩令规定商人不能为官吏,由此体现出商人的政治地位低下。如果说不许市民为吏卒的浩令,只是含蓄的提及商人的话,那么庶民冠服的限制则是完全针对经商者:“洪武十四年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只衣绢、布。”甚至到了中期的正德年间,还有像“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这样的强制性规定。

明中后期实行捐纳制度,提高了商人的政治地位。捐纳制度的实行,为财力雄厚的商人入仕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大商人靠捐输而得到官爵走向仕途。如商人汪新,捐纳后,被授南昌卫指挥佥事。商人吴养春捐纳后,家族中五人得到中书的爵位。

实施异地占籍政策,为商人通过考试入仕铺平道路。

在唐代的户籍和科举政策中,商人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入仕,实为贱民阶层,直到宋代依然如此,到了明代,入明以后,商人同其他编户齐民(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一样取得了科举入仕的资格。这说明,明代社会政治权利向更广大的社会群体开放了,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在交通并不便捷的明代,对于常年经商在外的商人来说,要回到原籍参加科举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这也给商人入仕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万历时,朝廷实行异地占籍政策。使落籍客地的商人子弟获得在客籍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这为商人中的聪慧者进入仕途铺平了道路。入仕的商人及商人子弟在施政和建言中,极力保护商人的利益,对保护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明朝官员在理论上是可以和商人合作做生意的。明朝时期,商业活动逐渐繁荣,官商合作也变得较为常见。官员和商人之间的合作主要涉及到了经济和政治方面的一些利益交换。

东林党人的出现合理,同时也是最垃圾的团体和势力。

话说回现实,皇帝在陆陆续续的接见,被召回的内阁成员与其它官员。所有被下诏人员,全部直接起行,并且带有皇帝的口谕,如不奉诏,抗旨不尊;就地免职,永不录用。

当时京城已经有了乱象。

卖官的出现,本身就属于一种乱象。而且他们这些人,最后大家追查的结果,都追查到宫中的太监或宫女身上,而且这些人都牵扯到宫中的大太监,各个司礼监太监,皇后身旁的宫女和太监,甚至太妃等其他人身边的宫女和太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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