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同桌是恶魔之子(1 / 2)

蝙蝠侠的不请自来没有打乱孙逊的生活,还上的学还是得上,只不过需要孙逊考虑的东西更多了。

父母显然有东西在瞒着孙逊,若他们做的是正经工作,蝙蝠侠不可能找上门来,更不可能被人夜间闯入还不报警。

但不管怎样,孙逊还是站在父母这边,因为温斯顿和劳拉对孙逊很好,他们在孙逊刚懂事的时候就告知,他是被收养的,而他们丝毫没有因此减少对孙逊的疼爱,在这16年人生的记忆里,孙逊大部分时间都非常幸福。

如果蝙蝠侠想要伤害他的家人,孙逊绝不会袖手旁观。

劳拉开车将孙逊送到学校:“宝贝,要和新同学好好相处哦。”

“知道了。”

高中生正是青少年自尊心最敏感的时候,极少有人愿意让父母接送上学,那会遭到周围人的嘲笑。

但孙逊没有因此而感到羞耻,多少人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孙逊无视周围怪异的目光,给了劳拉一个拥抱:“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和爸爸的。”

这时候一辆黑色雪佛兰在他们的侧后方停下,一个男人推门而下,看见他脸的那一刻,孙逊瞳孔陡然收缩。

昨晚上,他的目光穿透了蝙蝠侠的面具,看见了面具下的那张脸,现在那张脸又出现在他的眼前,且似乎是在接送什么人。

布鲁斯拉开后车门,对里面的人说道:“达米安,学校到了,你该下来了。”

达米安将自己的制服和万能腰带放进书包,一脸不情愿地走下车。

“真的有这个必要吗,论学识我当老师都绰绰有余了,而且你需要我的帮助。”

布鲁斯摸了摸他的头,就像一个普通的父亲那样:“家里还有其他人,如果我忙不过来的话,也能把迪克叫过来,从布鲁德海文来哥谭只有一小时路程。

总之,上学这件事没得商量。”

达米安只得目送布鲁斯驾车离开,独自背着书包走向校园。

孙逊全程旁观,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因为围观的人群有很多,毕竟那可是哥谭的“韦恩”啊,曾经哥谭最显赫的家族。

之所以说曾经,是因为不久前布鲁斯.韦恩破产了,这事还上了星球日报的头条,新闻编辑者署名是克拉克.肯特。

“如果他是布鲁斯.韦恩,那刚才那个学生岂不是……”

孙逊默默将达米安的脸印在脑海里,紧跟着也进入到学校当中。

哥谭高中,从名字就能看出这所学校在哥谭的地位,它或许不是哥谭最好的学校,但绝对是最出名的,许多名人都在这所学校读过书,如谜语人,双面人,黑面具,蝙蝠侠,罗宾……

如果说阿卡姆疯人院是哥谭人才市场,那哥谭高中就是人才培养中心,源源不断地向哥谭输送新鲜血液,其中大部分都泯然众人,但最出类拔萃的那一批仍旧活跃在这座城市,以他们的方式。

而今日,这所学校又迎来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学生。

……

温斯顿和劳拉确实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孙逊只需要到办事处领取校服和校园ID卡,根据ID卡上的信息找到自己的班级和座位。

结果刚进教室,孙逊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蝙蝠侠之子达米安就坐在教室后排靠窗的位置。

孙逊内心非常意外,表面波澜不惊,自己找个空位坐下,结果班级里唯一的空位就在达米安左边。

路过达米安时,孙逊用余光瞥了他一眼,他好像在看什么书。

孙逊没有贸然上去自来熟地打招呼,而是把书放好后,等待老师上课。

大概过了几分钟,一个目测两百磅左右的黑人大妈走进教室。

霍金斯女士托了下眼镜:“今天我们班有位转校生,让我看看……马库斯.笋,笋在吗?”

孙逊歘地一下举起手:“老师,是孙,不是笋,笋被胖达吃光了。”

这句是用中文说的,因此霍金斯并未听懂,但也能理解自己发错音了,她眉梢微蹙:“笋同学,孙,笋……马库斯同学,还是你自己上来自我介绍吧。”

“好的老师。”

孙逊迈步走上讲台,望着班级中一对对或轻蔑,或好奇,或鼓励的眼睛,突然眼前一晃,一道水帘倾泻而下,水幕之后,也是一对对的眼睛,不同的是,这些眼睛里全是期盼。

每次吸收石头的能量后,孙逊就会看见各种各样的幻觉,今天这次尤为严重,他甚至能感受到有水滴溅射到脸上。

都是假的,幻觉,不能表现出异常……孙逊深吸了口气,眨了下眼,水帘才消失不见。

“我是来自大都会的马库斯.舒格尔.孙,中文名是孙逊,华裔,因父母工作需要来到哥谭,我不会功夫,如你们所见,更不是眯眯眼。”

孙逊的发言惹得台下学生一阵哄笑,因为他提前回答了对华裔的刻板印象,但达米安却自始至终都没有抬起头来。

孙逊也注意到了,他眼神闪烁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嗯,另外说下爱好,我喜欢游泳健身,讨厌超级英雄,更讨厌——蝙蝠侠。”

听到孙逊公然宣称自己讨厌蝙蝠侠,同学们都惊呆了,哥谭有不少人都讨厌蝙蝠侠,但很少有人在学校公然反对蝙蝠侠。

因为这里是哥谭,哥谭的恐惧就是蝙蝠侠,哥谭的希望也是蝙蝠侠,哥谭都市传说中永远不变的热门话题,年轻人中有不少蝙蝠侠的忠实拥趸。

霍金斯女士略显担忧地看着孙逊,底下也有不友善的目光,孙逊却完全不当回事,他连蝙蝠侠都不放在眼里,还怕蝙蝠侠的粉丝?呃,补充一条,是未成年粉丝。

有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站起身,向孙逊提问:“为什么你会厌恶蝙蝠侠呢,他是正义联盟的一员,拯救过许多次地球,还是我们哥谭最出名的超级英雄。”

真实的理由是,孙逊故意宣称自己讨厌蝙蝠侠,以引起达米安的注意,但他不可能直接说出口,以及他现在确实有些许不爽蝙蝠侠。

孙逊嘴唇合紧:“因为狂笑蝙蝠。”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霍金斯女士更是不敢置信地捂住嘴:“你怎么敢说出那个名字……天啊,你真是个疯子。”

孙逊当然没有疯,他只是比他们更有勇气。

这个世界刚经历完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黑暗危机普通人无从知晓,但狂笑蝙蝠仅是一年多前的事,狂笑蝙蝠的阴翳仍笼罩在哥谭人的心头,挥之不去。

“还有人要问问题吗,没有我就下去了。”

不等老师提醒,孙逊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霍金斯女士调整了一下情绪。

“我们继续讲课……”

吱呀——

课桌摩擦地面的声音此起彼伏,眨眼间孙逊的座位就变成了教室中的孤岛,而老师对此视若无睹,这是孙逊自找的。

“你可以选择不回答,但你不该拿那个人当借口,这不会让你显得特立独行,只会让你被孤立。”

达米安没有挪动课桌,仍然留在孙逊左侧,也正是他在与孙逊说话。

孙逊撑着脸颊,侧身看向达米安,四周的桌椅同样离他极远:“我想被孤立的应该不止我一个。”

“我有自己的理由。”达米安低下头看着手中的书。

秦苏用铅笔在课本上画下一只蝙蝠,右侧画了一只小鸟,在中间打下一个问号。

“每个人都有。”

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而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背对着秦苏。

孙逊的耳朵很灵光,他能听见其他人在讨论自己,内容不用多说,都是鄙视孙逊,还有华裔这一群体的。

但其他人的态度不重要,孙逊只在意达米安,他一进来就观察到其他人的座椅与达米安有距离,孙逊判断达米安被孤立了,特意创造同样的处境,以增加达米安对自己的认同感,这样再上去套近乎就不显得突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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