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似曾相识是雁归来(2)(1 / 2)

曾在一段时间内,他克制不住地遥想起和邱采薇一起坐公交车去动物园的往昔,便一个人坐上游5车去这座城市的动物园,在管理员的允许下,买现成洗好包装好的胡萝卜,喂邱采薇最爱的梅花鹿。可竟从未在公交车上和她偶遇过,如果是真正的偶遇,情形会比眼下要好吧。

缘分,让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的他们没有产生过一次自然的交集。当车尾消失在马路尽头,仿佛是当年监督他们上晚自习的班主任终于离开了,他瘫倒在驾驶座的椅背上,从额头滚落的涔涔热汗在眼镜片上笼罩出一层雾气。

光谈缘分,他和邱采薇的缘分已尽了。那他在争取什么,破碎的短暂和心安理得的感性,争取的是人生苦短,多看她两眼吧。在没有永恒的注视中,他的目光柔软而脆弱,阔别十一年了,邱采薇还是和他隔着一堵有几扇窗的墙的模样,高马尾,雪白的高领毛衣,笑容在奶白奶白的皮肤上绽放,牙齿俏楚,小头发蓬松灵动。

不对,好像她还长了几根白头发,眼角添了细纹,该死,光顾着开小差了,如果留意了,还能多讲上几句话的,沈澄笠自责着,自嘲地摇摇头,对自己的表现极不满意,明明练习过千万遍了,实践起来,仍像纸上谈兵一场空似的。

好在他终究走出这一步了,他终于敢坦然正对对再次相见的渴望。也许将来有可能后悔,相见不如怀念,但此刻轻松而欣慰,他徘徊了这么多年,也该让哪怕会后悔的勇气出场一次。

看了眼时间,他也打算去上班,虽然会计事务所是家族公司,去不去,常不常去,根本无影响,但沈澄笠很喜欢琐碎平淡、一眼望到头的日子,害怕变数,若和朋友们分享这个价值观,定会被当作笑话传来传去,笑他饱汉不知饿汉饥,身在福中不知福。

于是他只把想法闷在怀里,对谁都不讲。但他的确过着和一些步入中年开始困倦的男人一样的生活,每天为碎银几两劳碌,下班后买菜回家做一菜一汤,或者在外面吃一顿简单的饭,到家了躺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或者看会书。

这样的生活有几分消极,但也有存在感。但如果当初他和邱采薇走到了一起,他一定会积极,不让她吃半点苦,辛勤劳作、极尽呵护,在物质上、精神上都给予安全感,他认为,这才是对一个女人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安全感并不来自于一纸婚约。

他懂的,他都懂的,她喜欢梅花鹿,说梅花鹿就算生活在动物园,身形里也住着一座丛林。她向往冲破世俗的樊笼,生活在一片自由之地,只和喜欢的人交往,做自己喜欢的事,吃自己喜欢的食物,说自己喜欢说的话。

那没关系,世俗的问题就交给他来处理吧,让他默默在背后,默默地改变,默默地发力,就算他圆滑世故到胡话满天飞,就算全世界当他是个伪君子,他也能清晰地辨识到助她自由翱翔的信仰。

但没有如果,就算有,没准又是他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当作了高山。

漫长的日子里,沈澄笠就这样时而内心波涛汹涌,时而万念俱灰,在苦短的人生里活成了一个苦短的哲人。沉默的哲人仍然拥有许多的朋友,同样是拜他家庭的能力所赐,上天对他多偏爱,让他得到许多别人望尘莫及的,上天对他多残忍,让他得到的偏不是他想要的。

当被好朋友秦欢一拳打在肚子上时,一个意料之外的思绪闪过,也许邱采薇想要的不是依靠,是逃,和他一样的,逃。

人逃不过常规的以为。沈澄笠以为秦欢约他到家中茶楼是为请吃早茶,秦欢却把他拉到楼后空巷教训:“你小子疯了吧!”

他痛到几近窒息:“我看你才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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