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1 / 2)

与从秘的忧郁不同,她是个不甘寂寞,深谙人际交往,调节气氛之道的少女。在车上,我找不到话题交流,她却能恰到好处的打破僵硬的气氛。她甚恣意的翘起二郎腿,从车厢里掏出几袋瓜子与坚果,问我喜欢磕哪种,跟着是各种疑难提问,交流就此拉开帷幕。

但我们的谈论很乏味,十分枯燥毫无营养,她的所有问题我都用嗯哦啊以及摇头点头来回应。她三言两语便试探出我有自闭倾向,不再与我顾问,开始讲述自己的来历。

她家住东方城,是富可敌国的商贸世家,如假包换的千金小姐。重阳节随母亲走访出门,探望亲戚,因待在舅妈家百无聊赖,便跨上马车打道回府。途中一场雨霏,与我不期而遇。

听完讲叙,我不禁对她刮目相看。

需知此番远行前我有过详细斟酌,从秘行色匆匆,为父母的死因奔波,事关重大,她一定会拣最便捷的途径,是故我临行之前托人绘了张从小山村去往东方城的地图,也选择了最近最荒僻的乱骨山区域。

顾名思义,此山便是因绿林乱戕,白骨遍地而得名。这条路多年前亦是阳光大道,后来因闹鬼而成为无人问津的禁地,常年冤魂萧索,魈怪出没。我一头货真价实的妖精,自然百无禁忌,可她一名人类,而且还是个娇弱玲珑的小姑娘,往异域里撞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可她竟天不怕地不怕的勇往直前。

我想,如何不是因缘巧合遇见了我,她很可能已经在那片乱葬沼泽里香消玉殒,尸横就地。

当马车突然停止颠簸,外面车夫报告说遇见山匪截道而她下达撒钱消灾时,我才后知后觉恍然。

敢情他仨不知天高地厚,以为那些传闻是危言耸听,以为诸鬼都是打家劫舍的盗贼。

井蛙醯鸡的后果是,给那些张牙舞爪的厉鬼乱啮分尸。

两名车夫还没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便双双死于非命。

鸾胥终于领悟到问题的严重性,可为时已晚,而问题也委实太严重了些,她吓得花容失色,脸瞬息惨白,叫了声鬼后,下意识的揪住我胳膊,藏在我背后寻求庇护。

因势利导,我只得跳下马车上演一出英雄救美。我的修为在成王败寇的魔道世界是垫底的存在,但收拾这些孤魂野鬼却绰绰有余。

因当着鸾胥之面不能泄露身份,我便抡拳挥掌,解决了这群草菅人命的小鬼。美也成功救了,英雄也装得像模像样。

我威风凛凛跳回马车,看见鸾胥瞳孔里的惊恐被一种叫做崇拜敬仰的目光取代。

驾马的车夫已死,鸾胥哭着哀悼了半晌,我就地掘了两个坑掩埋尸首,再立了两块木碑,将他们简单葬了。

鸾胥身娇体柔,无法长途跋涉,只得委屈我替代车夫驾马前行。

她是真的被吓坏了,紧紧搂住我不肯松手,身体颤抖得厉害,一句完整的话也吐不出来。我将她搀扶上车,转身时又被拽住,她惊惧的眼神里满是央肯,战战兢兢的求,别走,不要抛下我。

她适才还阔绰豪气的说要卖钱消灾,一副胆大包天的形容,可真正历经了血腥,那点微不足道胆识便不堪一击的寸寸奔溃,属于女人的脆弱与我见犹怜便显露出来。

我有点感慨人类的虚伪,但转瞬即逝,因为在我的记忆中,从秘就不是这样的。她表面柔弱,骨子里坚强得彻彻底底,倔强得义无反顾。她自我意识很浓,认定了什么,就固执的不肯改变意志。她从来不会矫揉造作,无论何时何地,都表现出最确凿的自己。

长鞭挥扬,我们继续策马前行。

其实我能腾云的,但因心里患得患失,妄想着说不定无需去东方城便能在途中遇见从秘,如果驾云或者瞬挪赶路,可能会错过与她重逢的机会,因此我选择步行。

而我,又怎能不晓得那只是自己痴心妄想的一场梦。

牧牛放羊的活计我做个不少,但策马委实不甚擅长,才驰了半里,轴辙就发出凶猛的震荡。不得已,我只得略施小术,捏了个缩地成寸的法诀,瞬息穿梭这片贫瘠之地,转入一条平坦宽阔的大道。

鸾胥委实话痨,她调整好情绪,掀开轿帘,复又开始喋喋不休。

我抖着鞭子将身世简明扼要陈述给她。除了是头黑寡妇这项之外,其他的都知无不言。

她听完,大概对我产生怜悯,切切关注:“那万一你的未婚妻不在东方城,你找不到她,那该咋整?”

“掘地三尺我也要将她觅出来,东方城找不到,我便去邻城。找到了就一起回家,找不到就一直找。”这是我生平第一份亦是唯一一份执念。我想,这便是卑微的我活着的意义。

她扼腕唏嘘了几句,最后说,祝你好运,祝你心想事成,早日与未婚妻团聚,届时你们大婚一定要广撒请帖,我好来喝两杯喜酒。

她真是能说会道,真会安慰人。

她又说,我阿爹人脉广博,回府之后,我一定托他助你打听。

此乃真心实意,我由衷感谢。

她又开始替我担忧抵达目的地后的安顿,你在那边人生地不熟,行事诸多不便,很麻烦呢。

我知道她有下文,做出洗耳恭听的急切形容,静静等待。

果然,她续说,我府上不缺杂役,但你这身力气不错,拿去劈柴洒扫委实屈才,不如你做我保镖,贴身侍卫如何,包吃管住,衣食无忧,薪水工筹常价翻倍,无偿张榜寻人启事,还有随意调动府内所有仆厮守将之权以及享受月假双休之宜,怎样?

她说得天花乱坠,向我投射循循善诱的目光,蛊惑引导。

我给她一连串的快言快语弄得愣头愣脑,木讷的点了点头。

她一声欢呼,低沉的心情霎时雀跃,开始对我竖立律令条约,以及她的某些忌讳与日常工作的规则。她居然要我新官上任,就地任职。

于是乎,我便谋得鸾家千金小姐的随侍特工警卫一职。

乱骨山距东方城虽不甚远,但也算天南地北,即便有我缩地成寸的神功加持,也足足赶了三天三夜才到达。

我是只井底之蛙,绕柴之蛛。从未离开过山村,一下马车,看见鸾府富丽堂皇,巍峨壮阔的规模时,懵了。惹得鸾胥频频在旁嗤笑,土包子进城,呆若木鸡呀。

鸾府在城内是商业巨头,论起财贯,纵观全城亦是名列前茅,但鸾父家大业大,膝下却并无子嗣,唯鸾胥一女而已。他平素出差在外,奔波于生意场的尔虞我诈,鲜少回府,而鸾母又远在他乡,是以如今的鸾府由大小姐鸾胥一人当家。

她将府内所有奴隶婢仆召集起来,汇聚一堂,郑重其事的引荐我的职位,说日后除她与双老之外,就连管家也要遵循我的吩咐,唯命是从。

自从,我襟怀坦白的入住鸾府,融入鸾胥的生活圈子。

鸾胥的介绍只是关于日后的安排,于我的来历却只字未提。大家表面对我唯唯诺诺,心里却满腹疑云,私下里众说纷杂,居然将我杜撰成大小姐在探亲途中结实的小白脸,要将我纳为闺宠云云,委实想象丰富。

鸾胥出生名门世家,却毫无书香蕴韵之风,挥霍无度不说,还总爱拉帮结伙博牌坐庄,喜不务正业,吃喝玩乐。还说我初来乍到,她要一尽地主之谊,邀我去熟悉一下新环境。我来这里的初衷只为寻找从秘,一路上的繁花似锦虽然瑰美,却提不起半分兴趣,只能推诿。

她却举起酒杯感慨,人生得意须尽欢,人海茫茫,大海捞针也不容易,首先要戒心浮气躁。我已人张贴告示,过得两日便有讯息,安静等候结果便了。

她拽住我胳膊,连拖带拉将我推去更衣,将身上的葛布麻裳换成轻袍缓带,然后便装出了府邸。她领我去城内最具名气的酒楼,品尝价值连城然味道却强差人意的花梦醉。

尤记得当我被一群男男女女簇拥着灌下花梦醉时,因舌苔外行,吐槽这酒与寻常女儿红也没什么区别,说他们浪费奢侈,还大言不惭的要找那坑蒙拐骗的掌柜理论。鸾胥的同党却在旁边瞎锤混打,贻笑大方,一个劲儿的讥嘲我低贱,暴殄天物。

我一向宽容大度,万谩尚且不萦于怀,自也不在乎旁人的轻蔑。只是觉得我与这些富家子弟非同一阶层的人,我们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世界,无法相处,接触不来。我想鸾胥如果不是欠我一桩救命之恩,她也不会搭理我。

初至的新鲜与好奇,在刹那间褪去,唯一令我心心念念的,只有关于从秘的一切消息。可关于她的所有消息,是音讯全无。

东方城范畴与规模庞大而辽阔,无边无际,绵延上千里的面积,要找一个人,着实难如登天。无可奈何,我只能孤注一掷,用逆天的禁术进行搜寻。

那是意志傀儡之法,将我的一部分意识从身体里抽离过滤,强行灌入凡人脑海,将他们操控为一具具仅供我差遣的活死人,在一定时间内与我心灵相通,为我所用。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快捷的法子,纵然耗损严重,可再见从秘的心绪已无法拖延,我必须做出措施。

为了追求极致的快,我一夜之间操控了附近上万号人,我将从秘的样貌醍醐进他们的脑髓,驱策他们奔赴城内的四面八方。

不管不顾的代价是,我因体力透支而昏迷不省,终于病倒了。

祸不单行,在我患病期间,鸾胥的追求者们一个个争先恐后上门客串,都是不怀好意。

鸾胥家境绝佳,相貌也出类拔萃,这样先天优渥的条件自然令无数未婚公子爷们趋之若鹜。只是她无心情长,对追求者的殷勤与狂热来者不拒,却不予受理。而我与她走得近,几乎无话不谈,关系非同一般,自然招惹旁人的眼红与妒忌。

而其中最凶悍犀利的,是一位姓蔡的花花公子,他对鸾胥展开激烈的追求,却得不到相等的回应,便欲加之罪,以为是我在背地里搞破坏,要来找我算账。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