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丰臣玉狼(1 / 2)

诡异歌声瞬间引来小队众人诧异的目光。

崔为则是一阵手忙脚乱,抖掉怀中不明物件,然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可那歌声仍不断响着,阿尔维斯不明所以,也只好抬手示意大家不要轻举妄动。

大约又过了半分钟那歌声才停。

阿尔维斯小心绕过物件,将坐在地上的崔为扶起,道:“小为,这是怎么回事?”

此时的崔为早已是满头大汗,他抬头看着阿尔维斯,很快又低下了头,自责道;“老大,对不起,这东西我好像在哪本书里见过,一时好奇,所以才……”

没等阿尔维斯说话,旁边的王盔便一边研究着地上物件,一边打趣道:“嘿!四眼,真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有这一手?”

其实阿尔维斯对这个会唱歌的物件也很是好奇。

不过好奇归好奇,一想到那些中年男子对待这些东西的态度,他又不得不小心谨慎。

阿尔维斯缓缓转身,背对着崔为,支支吾吾道;“小为,你说你在书里见过这东西,那他是用来干什么的?”

崔为擦了擦脸颊的汗,忙跑向了自己的马。

他在随身携带的背包当中翻找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本书来。

小队众人见状则是尾随崔为坐在物件周围,饶有兴致听崔为讲起那物件的来历。

“老大,这东西应该叫手…机,没错是叫手机,又名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话机,他分2G,3G,5G,最多到NG。”

“它是由美国人马丁·库帕发明的,书上说它好像有某种魔力,能让使用它的人犹如吸食鸦片一样,不断地查看屏幕、新闻、电子邮件、应用程序,即使看到新的、有趣的信息很少,还是会反复翻看……”

一个小时过后,崔为总算是停止了讲解。

小队众人大多都已瞌睡过去,就连阿尔维斯也是睡眼惺忪不停点头,道:“小为,讲完了?”

崔为点着头,小声向阿尔维斯问道;“老大,这东西该怎么处置?”

阿尔维斯略显为难,他搓了搓脸,还踹了旁边的王盔一脚,道:“大家都醒醒。”

眼见小队众人都磨蹭着站起。

阿尔维斯缓缓捡起地上的手机,严肃道;“既然我是队长,那就不仅要保证顺利将货物送到,更要保证大家的安全。”

“所以这东西先由我保管,等再次遇见,好还给他们,没什么问题的话就收拾一下,赶紧出发。”

听了阿尔维斯的安排,众人整齐回答道:“明白了,老大!”

只有王盔一脸坏笑,走向阿尔维斯,嬉皮笑脸道;“嘿!老大,你看能不能把它放在我这儿,这么值钱的东西要是弄丢了怪可惜的。”

阿尔维斯朝着王盔一阵假笑,然后瞪了他一眼,道:“你小子,少打歪心思,我看你是嫌挨揍挨的不够。”

眼见阿尔维斯策马离开,王盔撇了撇嘴,略微不服的嘟囔了几句后,这才捂着胳膊跟了过去。

……

晚上六点左右,暮色渐沉,阿尔维斯一行人不停路过一些所属琳琅巷管辖的小山村。

这里的山村各具特色,有的飘满茶香、有的挂满绵纸、还有的炉壁通红烟雾四起像是在烧制瓷器。

看得出来,匠人师傅们都是各有功底,正不停向来往之人展示着手中技艺。

可这些对于土生土长的大中华区子弟来说,早就习以为常,相比杰出技艺,过往的外国商队才更能吸引小队众人。

由于大中华区的影响力,以及琳琅巷庞大规模,所以每次开市都会引来大多数国家的参与。

小队在阿尔维斯的带领下,穿梭在各村落之间,为的只是尽快赶到琳琅巷。

就当众人路过一个名叫“酒花香”的村落时,却被一大群人隔住了去路。

阿尔维斯无奈只好带着王盔、崔为上前查看情况。

几人刚一走进,只见嘈杂的人群中央,是一支外国商队。

他们的成员全都是金发、碧眼、络腮胡,还清一色佩戴着红色贝雷帽。

其中领头的几人,不知为何,正对着一旁的村民们咆哮。

阿尔维斯轻声唤了唤身前妇女,柔声打听道;“阿姨你好,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妇女回身刚想开口,却忽然对深眼窝、蓝眼睛的阿尔维斯很是嫌弃,只见她“哼”了一声,转身便走。

王盔眼见阿尔维斯吃了瘪,赶忙偷笑着追了上去,他嬉皮笑脸拦住人家,道:“嘿!阿姨,您别误会,我这朋友可是地道的大中华区人。”

“呐您看,我们是月亮湾的,来琳琅巷送货,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还和他们吵起来了?”

妇女上下打量着王盔,又伸长脖子看了看王盔所指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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